可可是一個孤兒,她有記憶時,她就是一個孤兒,她和很多人一樣,住在四面高牆圍起的一個院子裡,人們稱那個地方叫孤兒院。
一個她以為沒有子女的女人收養了她,對她很好,總是噓寒問暖,買很多新衣服……但她後來才發現,那個女人想要用自己的眼角膜去救她的兒子。
可可問她為什麼?她說她要救她兒子,她不能讓她兒子有事。可可傻笑中明白,原來自己是有利用價值,才被收養的,不是他媽的扯淡的母愛。
自己只不過是一個工具!
那時的她已經上大二了,可可是個很聰明的人,很多課程都是跳級讀的,大一時,才十七歲。
她自己邊工作,邊學習,養活自己,於是她就想方設法的離開了那個所謂的「家庭」。她選擇了在一家餐廳端菜,就是那段打工時間,讓她認識了陳程,陳程是個公子哥,整天一副老子就是有錢,你想怎樣的欠揍形象,讓可可很看不慣,最可惡的是,他還羞辱過可可,說她窮酸。可可也不否認,自己就是窮,怎樣?
最最可惡的是,她越看不管,他倒偏偏就來那家飯店吃飯。
那天可可端菜的時候,一個客人對可可動手動腳的,陳程衝上來就是一陣拳打腳踢,打完就跑。也沒管那人什麼下場。跑出去後,陳程罵她,你是笨蛋嗎?看不出來他要對你做什麼啊?
可可哭了,按理說,在這個曾經羞辱自己窮的人面前,自己是絕對不會掉眼淚,讓你小瞧的,可是可可哭了。
陳程第一次很溫柔的對待可可,遞給她一塊手帕,讓她擦眼淚,可可也沒做作,拿過來就用。
她離開那個家,已經兩年了,因為窮,她的朋友一個個的離開她,討厭她……可可幾乎沒有朋友,自然也就沒有什麼人關心她。有的時候,她受傷了,事情不盡人意了,被店主罵了,都只能由她一個人承受,從來沒有人會問一句,你是否傷心?或者,你是否快樂?
半年前,作為曾經的養女的她,收到法院的判決書,她的養母因兒子的死亡而自殺,她意外地繼承了養母的財產。法官告訴她,養母在遺書上寫到,「我很抱歉曾經欺騙你,但請你體諒,一個母親愛自己子女的心」。可可有些難以接受,畢竟她那個家曾經帶給她很多美好的回憶……可一切都晚了。
如今,陳程是第一個關心她的人。
正是為此,可可對陳程的好感呈直線上升。
首先提出交往的是陳程,可可也就沒有拒絕……剛剛在一起的他們,沒有那麼如漆似膠,相處的尷尬,和以前沒有多大差別。
那天是可可的生日,陳程說好幫她慶生,結果她在飯店等了很久,卻不見他的出現,她收到一條匿名短信,說到一個地點去,會見到一個特殊的人。
可可不知道,那個所謂的特殊的人,就是陳程的未婚妻——藍瀾。
她只是遠遠的看到他們擁吻的身影。
如果說認錯人,那是沒有可能的,陳程的身影,她再熟悉不過了……可可是一個不允許有人背叛自己的人,第二天,她就和陳程說了分手……
「再後來,就是你在酒吧遇到我了。」可可淡淡一笑,說道。
「那你現在什麼意思?也要背叛陳程嗎?」半晌,斯鈺才問道,他不否認,他嫉妒陳程,想比陳程更大的擁有可可,而現在機會也在他面前擺著……但他不能那麼做。說實在的斯鈺真的覺得他們得到愛情有些……狗血、俗套。
「我……我只是想……想有個人證明,我不是多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