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晨這個半桿子,因為一時想不開,居然要求跟市級超一流的選手進行比賽,雄田自然高興得很,立即答應去跟老闆說,安排一個加賽。
不過蘇鳳骨到底跟李晨的關係不一樣,雖然兩人現在鬧彆扭,但李晨終歸是她的男人,他要是當眾出醜,她臉上也沒有光采,於是道:「行了行了,人家高手過招,你在這裡湊個什麼熱鬧?」
本來李晨還猶豫不決,並且看雄田那傢伙一臉壞心,充滿了疑惑,可是聽蘇鳳骨如此一說,立即道:「雄田,馬上去跟老闆說,給我安排一個加賽。我就不信了,能高到天上去。」
雄田立即道:「李總果然威武,我馬就去了。」於是便屁顛屁顛地跑開去找老闆商量加賽的事情。
雄田一走,蘇鳳骨不忍地道:「你不會是剛才喝多了吧,真是胡鬧。」
李晨心中有氣,冷冷道:「我就是喝多了,萬一不小心把高手給打贏了,哈哈,那就好玩了。」
蘇鳳骨聽出他是故意跟她做對,美目一瞪道:「誰管你呢。」然後就不再理他。
雄田在外面找到老闆,把加賽的事情說了一下,老闆為難地道:「這可不好辦,比賽都定下來了,加賽的話,只怕人家不願意,我可是給了出場費的。」
這話意思很明白,要雄田出錢。
雄田一直都看到李晨春風得意,不但事業順,而且武功高,好像天底下沒有難得到他的事情,所以心裡十分堵得慌,現在有機會看李晨吃憋,倒是十分大方,立即道:「加一場比賽多少錢?」
老闆把手指頭一伸。
「一百,這好說,加十場就是。」
老闆沒有吱聲,看了雄田兩眼,那意思更明白——你這打發叫花子呢?
雄田立即改口道:「一千,也行,加個三五場沒事兒。」
老闆沒辦法,這才道:「先生,人家這可是濱海市最高水平,一場得一萬。」
雄田可不是土包子,立即道:「不會吧,一場一萬,光這出場就得多少錢,你蒙誰呢?」
老闆道:「之前的這些肯定不需要一萬,這些人到底都是咱們市的知名高手,你這是額外加的,自然要高一些。」
雄田咬了咬牙道:「行,一萬就一萬,加三場。」
老闆一聽,心裡也偷著樂,因為這錢他至少能拿百分之八十,到時給姓馬的檯球手五千塊就差不多了。畢竟在華夏,斯諾克還沒有達到讓世人瘋狂的地步,所以檯球手的身價並不是很高。他之所以要這麼高的價格,主要還是看出雄田急吼吼的心情,這才見機叫價。
三場加賽,花了雄田三萬,為的就是讓李晨當眾出醜,雄田覺得值了!
那姓馬的選手打得的確不錯,有職業選手的風範,應該曾經做過職業選手,也許真是因為手臂受傷才造成他的退役。不過這東西是相比較而言的,他現在是跟市裡面的業餘高手打球,所以顯得出神入化,可要真跟那些大賽選手相比,那肯定就會差一大截。
不過在場的人,除了看球之外,私下的還在賭球,所以情緒波動極大,隨著那一桿一桿的擊出收回,而發出一陣陣的驚呼和尖叫,場面氣氛十分火爆。
難怪很多競技項目的黑賽比正規賽事要激烈和緊張,就是因為這裡面的比賽直接牽涉到了場外觀眾的利益,所以場上的氣氛會一浪高過一浪,然後把人推向瘋狂的境地。
不過,李晨沒有參與賭球,而且對檯球沒有什麼興趣,所以他坐在那裡無所事事,半天都不去看一個桌面,倒是不時看看那邊設賭的金胖子。
那金胖子現在可忙乎了,兩隻手像螃蟹一樣張牙舞爪,面前擺了一大堆鈔票,另外還有幾個馬仔在幫忙,看來他是早就準備好在這裡設賭了。但也不奇怪,因為像這種事情,一般都會事先有設賭的人,如果沒有反倒是怪了。
金胖子的花樣很多,不但賭輸贏,而且還賭點數,賭局數,甚至還賭開球等等。而賭的花樣越多,下注的錢就越多,他得到的利益也就越多。
李晨是古武傳人,聽力和目力都遠超常人,他偶爾發現,這個金胖子每次在很多人押了注之後,手就會習慣性地伸進衣袋裡,過一會兒又拿出來。如果反覆了很多次,李晨覺得這裡面有鬼。
他本來對桌面上的比賽沒有多大興趣,自然就把注意力放這上面來了,在仔細觀察之後,李晨決定去試兩把,於是站起身來,準備過去。
蘇鳳骨一直在關注著比賽,突然轉過頭來道:「你去哪裡?」
「過去看看。」
「你不是從來不賭的嘛,去看什麼?」
「沒事兒,反正我坐在這裡,影響你觀看比賽,走遠點好些。」
「算你有知之明。」蘇鳳骨哼了一聲,不再理他。
李晨走到金胖子身邊,這是全場最擁擠的地方,他擠了半天,才擠過去。
這一局是賭的輸贏,場上的比賽已經進行到了一半,再過一會兒就不能下注了,而賽事到目前為止也比較明朗起來,所以錢大把大把地扔到金胖子手上。
金胖子笑得眼睛都瞇成了一條縫,他看場上大多數參賭的人都下了注,然後又把手伸進口袋去了。
李晨不動聲色,等到他把手伸出來之後,然後才押了一注。
這之前他注意到了,大部分人都是押馬姓選手贏,所以李
晨就押他輸。這個道理很簡單,金胖子是設賭的,如果下注的兩邊持平,他就不虧不賺,白幫人家數錢,可要是贏錢的比輸錢的少,那多的就進了他的腰包,要是輸錢的多,那他就得自己掏腰包。所以他要賺錢,就必須保證贏錢的比輸錢的少。
現在大多數都壓姓馬的贏,如果姓馬的真的贏了,那金胖子可就賠腫了。而現在李晨斷定金胖子跟檯球手是一夥的,所以斷定金胖子不可能輸,那麼就只能是姓馬的輸球了。
李晨這一注壓得不多不少,正好卡在那個點上,將桌面上已經下注的錢基本上全贏過來,讓胖子無錢可贏,但也不會輸。這是他做人的原則,別把人家逼得走無路,否則就是兔子,也會反咬一口的。
胖子見李晨突然押了一大筆錢進來,剛好把他能贏到手的錢給吃掉,不禁愣了一下,萬分幽怨的瞪了李晨一眼。李晨倒像沒事兒的人一樣,視而不見。
此時,胖子很難做,因為現在已經過了大半場,不能再下注了。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別的人加注,這次的賭局就幫李晨賺了錢,他一分沒撈到,算是盡了義務。
果然,最後的結果是馬姓選手輸了一場,李晨哈哈直樂,把錢一把抱了過來。這種錢比較多,速度比較快的賭局,一般都不用數錢,都是一疊一疊地加起來的。
比如說你壓一疊錢過去,到時贏了,就會按倍數給你返回來,如果是一倍,那麼就會還你相同高度的兩疊錢,如果是雙倍,那就是三疊錢,以此類推。
李晨剛才這次自已押了十萬,因為倍數較高,所以一下就回來了八十萬。
雖然這八十萬對他而言,並不是什麼大數目,但能這樣輕鬆地搞八十萬回來,也不是一般人能碰到的。
金胖子恨得咬牙切齒,這八十萬本來應該是莊家吃的,現在卻被這小子給搶走了。要知道,為了布下這個局,前幾場都在做假,並且還要做得像,有時還得輸出去一點,這才把大多數人誘了進來,可是這錢在自己的手裡還沒有放熱,就冒出這麼一個愣頭青小子,把錢給搶走了。
但這是公開場合,大家都是願賭服輸,所以金胖子也不能把李晨怎麼樣。
李晨也只當是好玩,坐在一邊。
接下來的一局,胖子還是得拋誘餌,所以手沒有動,李晨也沒有參賭。
到了第三局,胖子手動了,李晨也出手了,又把胖子該贏的錢給贏走了,這一下胖子可坐不住了。他是老江湖,自然一下就看出李晨是識破了他的手段,專門虎口奪食的。
不過,對於這種人,他有的是辦法,否則也不可能吃遍大江南北。他衝著對面坐著的兩個人使了個眼色,那兩個傢伙立即站了起來。
這兩人坐在對面,沒有參賭,但卻跟胖子是一夥的,專門對付像李晨這種搶食的傢伙。
兩個傢伙一前一後,走了過來。其中一個挨著李晨擠了過來,在李晨身體接觸的一瞬間,突然伸出手指,快如閃電地伸進了李晨的包裡。
由於參賭的人多,所以都是人擠人,偶爾的身體接觸根本不會引起人的注意。但李晨不是一般人,他感覺到自己裝錢的包裡突然輕輕一動,於是伸手向後一抓,正好抓在一個人的手腕上。
李晨暗暗吃驚,腦中閃過的第一個念頭「小偷?」
但跟著又懷疑這個想法:「不會吧,這裡來的都是有錢人,居然會有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