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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四章 美女的魅力 文 / 道之左

    東平府酒館,董平和黃衣年輕男子對坐飲酒,他的雙槍放在桌子上,引起很多人的視線。

    「喂,你看,雙槍啊,是那『雙槍將』嗎?」

    「你看他長得像個小白臉似的,怎麼會是『雙槍將』?沒聽說『雙槍將』是個膀大腰圓的漢子,身高一丈麼?」

    「對啊,他確實太瘦弱了些。」

    「估計也是崇拜『雙槍將』的少年吧,看他毛都沒長齊,人雙槍將可以當他爸爸了!」

    「不過長得倒是很帥,嘻嘻。」

    ……

    對這些議論,董平充耳不聞,只是拉著黃衣青年拼酒,可憐他的自我介紹還沒有做完呢。

    終於他忍不住了,倒了一大碗酒,說要先介紹自己,再乾了這碗酒。

    董平倒是不置可否,心裡還有些奇怪:我有不讓你做自我介紹麼?你是認識我的,我當然就不用做了,但我不做你就不做了?真是個怪人!要是黃衣青年能聽到他的心聲,估計會一碗酒潑在他頭上。「我叫洛珞,泰安人。」

    「你想了這麼久,就為說這麼一句?」董平有些無語,就這些?

    洛珞有些不好意思,但有些事情是不能說的。他將那一大碗酒一口氣灌了下去,陽光的臉上也顯出一絲微紅。

    洛珞和堂兄洛離正是洛家派出的兩位嫡系,都是洛家不世出的天才。洛珞不但蠱能覺醒的很早,而且內力修為進展也十分迅速,但他天性懶散好玩,不愛管事,這讓洛家人傷透了腦筋。幸好,洛家還有洛離,他不但覺醒的蠱能力異常強大,而且為人心思縝密,智計百出,與洛珞並稱洛家『雙子星』,加上他不像洛珞那般懶惰,所以已經確立為洛家下任家主的人選了。

    這次他們的目的是為出世而作準備,也順便考驗新生代的能力。

    洛珞先前離開洛家眾人,除了要四處逛逛以外,還想提前見識一下殺了洛元的兇手。洛元,是家族的旁系,但因為覺醒了蠱能力,同樣還是受到了家族的重用。這次的聯盟還未成功,洛元就被殺了,而且還是一個少年下的手,這就讓洛珞好奇了。一個少年,能夠殺了洛元,想必也是天縱奇才了,他想要先找到這人,若是看得過眼,便放過;若看不過眼,就順手收拾了。但若讓家族先找到,那必定就是不死不休,沒有絲毫的轉圜餘地了。

    「董平兄弟,在下聽聞你這一路從南京應天過東京開封經西京洛陽進入北京大名,挑戰了無數綠林山頭,將他們山寨的錢糧還給了百姓,你的大仁大義實在讓人敬佩。本來我還以為有人誇大事實,但今日見到兄台,卻知道那些必定是真的了。」洛珞語氣篤定。

    「哦?願聞其詳。」董平確實很好奇。

    「看你做事說話率性而為,無絲毫做作,必定是胸懷坦蕩的君子。這樣的人,做事隨心,不會刻意逢迎別人。所以你要是做得不夠多,別人怎麼會這樣讚美你?我更相信你做的事情比傳出來的更多!本來我只是聽聞了你的大名,見到你有些好奇,才叫住了你。但現在,我倒是真心想和你交朋友了!」洛珞的話無比誠摯,因為的卻發乎內心。

    「你這人倒是直接。」董平曾聽過洛珞和洛離這兩個名字,心中已經瞭然了對方的身份,也知道這個人本性正直,義氣陽剛,倒是值得結交。但自己的身份又不能隨便洩露,這怎麼能做到既無愧於心又不違背師命?

    「真是頭痛啊!」董平敲敲腦袋,這句話和動作讓得洛珞一愣,這是不願意嗎?

    看洛珞似乎誤會了什麼,董平笑笑,「你別誤會,我是想說你真是直接啊,要想找個理由拒絕你,想到頭痛都沒找到。誰叫我最欣賞直接的人呢!」

    洛珞嘴角抽搐,眼角帶著黑線。我能收回剛才的話嗎?再這樣下去還能做朋友嗎?你這話說得一點誠意都沒有,在把握當成白癡嗎喂!洛珞心中在咆哮,陽光似乎照不到他的臉了。

    ……

    四月二十五,一大早,寧雨飛兩人便打馬出了淄川,向著西方奔馳,目標歷城。兩人買的是好馬,將身上的所有東西都換了一新,當然,錢也花的很快,就快花光了,這讓余蓮依心疼的叫了好久。

    這馬白日可行八百里,正是朝廷信使專用的配置,所以很貴。但余蓮依明晨必須趕到大名府,這才讓她那麼大方。

    當然,在寧雨飛調戲她說可以共乘一騎時,余蓮依竟真的在考慮,嚇得寧雨飛馬上說自己是開玩笑的。他不由得感歎,就算是古代,女人還是可以彪悍!

    趕路的時間總是很枯燥,寧雨飛有些懷念那天余蓮依唱的『大江東去』了,但那天發生的一切,都彷彿是籠著一層薄霧,似乎有些虛幻,但他也不知道那究竟是不是夢。

    若是夢,那一切的懷疑就都不存在了。但若不是夢,那就和我覺醒了能力有關係了,畢竟最近發生得事,只有這一件非同尋常,這裡面究竟有什麼聯繫?這能力和我來到宋朝有關嗎?為何是宋朝而不是其他?是隨便選擇的一個時空,還是這個時空有什麼特異之處?還有,我記憶中停電那一刻,在病房裡躺著的真的是媽媽嗎?外面那個站在我身後的人,是我爸爸嗎?為何他一直不會來看我們?難道這一切都和他有關係?寧雨飛心中糾纏著許許多多的疑問,但卻沒人能夠給他答案。

    兩人一直走到了中午,終於看到了前方隱隱的輪廓。兩人在一個驛站下馬休息了一會兒,又上馬繼續前進,不一會兒,就來到了歷城城門前。

    兩人下馬,牽著馬進了城。寧雨飛突然發現,自己174cm的身高(合本書的七尺五寸多一點)在古代其實也就是中等個頭,跟在現代

    代相比差距也不是很大。這應該和天地元氣有一定關係。不過很快,他發現周圍人都將視線掃過來,他還以為自己做了什麼惹人關注的事呢,但最終才發現,原來是余蓮依『仙子』一般的容貌氣質,已經將大街上的男男女女都吸引住了。

    寧雨飛暗自詫異,原來在古代,也有美女效應!看來人類的天性並未隨著時代的發展而改變。

    ps:我很喜歡董平,那樣奇葩的樣子不是很可愛嗎?請看了的同學們支持一些推薦和收藏吧,國慶的我還在加班,何其可悲!謝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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