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被偷襲我們不得不將回省廳的飛機改簽一天,我計算著錄口供需要一個小時,然後稍微休息一下去機場,王勇腿不方便、而且他身體還很虛我不想他太趕。
他雖然很強的樣子但睡著時氣息很重,應該是強撐著吧,應該很辛苦,他似乎自己都不覺得,是不是強撐習慣了,這可不是好習慣……我看著他漂亮的側臉胡思亂想。
莫莉第二天早上接到消息就來醫院了,聽說拔了點滴不顧頭疼不顧勸阻堅持來的,她到的時候我跟王勇已經相擁著睡著了,她沒有叫醒我們在醫院椅子上一直等到我們醒,大約是久久地看著我們吧。
我不知道她心裡怎麼想的,不過應該很不好過,明明她過得風生水起比我過得好,明明她搶我男朋友,明明應該我恨她,可是我卻是能感覺到她對我的恨意,有時候我分析是自己感覺錯了,她對我應該是那種「看見手下敗將一般的不屑一顧」,可是偏偏我的感覺一向很準的。
至於我,我不恨她,我討厭她。
討厭她什麼都有還搶我的好東西,還討厭她比我漂亮,討厭她裝深情,討厭她裝可憐,……她那個樣子,幾乎就好像不是裝出來的——不是裝的我也討厭,更討厭。
我和王勇都很累了,是警察把我們推醒的,「醒醒!醒醒!喂!」
來找我們的還是凌晨接案的那幾個警察,但態度一百八十度大轉變,凌晨現場中他們還很敬佩王勇,現在卻是用看殺人犯的眼神看他。
「起來了!跟我們走一趟!」
「去哪裡?你們什麼意思?」我察覺不對立刻護住王勇。
一個警察拿出拘捕令,似乎很無奈,「王勇是吧,現以聚眾鬥毆、過失傷人罪逮捕你。跟我們走吧,最好別讓我們為難。」
他們知道王勇能打,手都按在槍套上,傳遞著「你稍有反抗我們就拔槍甚至會開槍」的意思,一個警察拿出手銬小心翼翼靠過來。
我不明白,打我們的壞人還有好多在醫院接受治療,為什麼我們反而要被拷走?
我急了,「什麼聚眾鬥毆?過失傷人?你們說什麼都不明白,能不能解釋一下,聚眾鬥毆什麼時候?過失傷人傷了誰了?」
王勇拍拍我的手背叫我別著急,但我怎麼能不著急,怕是被王勇折手指的三個人把他告了,手指折那樣了還是在制服他們之後,什麼罪?是蓄意傷人情節特別嚴重罪!是「蓄意」傷人!跟過失不一樣的,還加一個情節特別嚴重,搞得不好真會判很重的!
我灰常地底氣不足,但無法眼睜睜看著他們把王勇拷走,只能在他們的定罪上做強辯,他們沒定「蓄意傷人」,不知道還有沒有餘地。
此刻配合調查、老實認罪是最好的選擇,但我看過太多抓捕場面,實在無法接受王勇在我眼前跟那些泯滅良知的犯人一樣被拷上帶走。
「今天凌晨3點在我市發生聚眾鬥毆,造成兩死十一傷,其中三名重傷,現還有一名傷者處於昏迷狀態,很可能成為植物人,現在懷疑王勇是參與者和主案犯,老實跟我們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