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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9章 第150話 連環開膛案之逼瘋 文 / 布小妖

    精神狀態也不好了,檢查出來是產後抑鬱。

    本以為有個孩子家庭關係會好很多,但孩子身體也很差,搞得全家都很心煩,丈夫更是整天往外跑,管也管不住,理由很正當:「去掙錢啊!不然你拿什麼給孩子看病?」

    孩子進保育箱就沒出來過,她都沒抱過一次,那天求醫生緩幾天住院費用,醫生勸他們放棄,說有孩子不光身體問題大,精神方面也很不對勁,不排除有家族精神遺傳病。

    公公婆婆很怨她,他們家是沒有精神病史的,這女人嫁過來好幾年才有孩子,還隱瞞有精神病!

    放棄治療,孩子很快就死了。

    那是八年前一天寒夜,她衝過去抱著孩子冰冷的屍體死死不撒手,跟瘋了一樣,幾小時後他們按住她,一個護工把孩子從她懷裡拽走了,拉扯了很久,孩子的手臂都被拽斷了,一下一下蕩著。

    那護工的手不斷在她面前出現,很普通很標準的手指骨骼,塗著透明的指甲油……

    之後她丈夫失蹤了,傳言是跟相好的妓女跑了。

    之後她的抑鬱症也看似好了。

    之後她租房生活,開始殺人。

    殺人時她穿丈夫的衣服和鞋,她分裂出了她丈夫的人格:冷淡、寡情,她用丈夫的人格去報復那些特殊工作者,她認為是那些人害了自己,而且當丈夫的一定會為妻子出氣的。

    特案組也沒有排除兇手是女性的可能性,但走訪中找到幾個目擊證人,她們雖然沒看清臉,但肯定兇手是個男性。

    她用了自己特效化妝的本事女扮男裝,而且每次作案時的外貌都會有所不同。

    她用自己原來有的細緻仔細的人格來謀劃,每次作案套兩層塑料衣服,她的智商其實並不高,不算天才,但她耐心仔細。

    細緻地尋找被害人、細緻地開膛剖乳、瘋狂之後細緻地檢查現場……這份細緻讓她一直沒有被查到。

    如果她沒有被刺激得精神分裂該多好,她做的精靈的手那樣的魅幻。

    ………………

    「我有兩個問題一直想不通,當年從她懷裡抱走死嬰的護工塗著透明指甲油,那白色指甲油是屬於誰的?」

    「這是從她的電腦裡查出來的,也不知哪個缺德的用他丈夫的qq發給她這個!」李國慶滿眼紅色血絲,從他的電腦中調出一張自拍給我看,「她一直沒有刪!qq還是她幫她丈夫申請的。」

    拍照片的女子從背後抱住她丈夫,她丈夫閉著眼睛享受著,女子在照片中沒有露臉,一隻手撫摸在她丈夫赤-裸的胸口,塗著白色指甲油。

    這張自拍發送時間是八年前,算來那時候她剛剛難產。正常人受刺激太大了都會發瘋,一個潛在精神病患者更容易被逼瘋。

    我問:「她怎麼到達案發現場的?為什麼沒有記錄?」

    她會出現在原始記錄裡是因為c省發生第四次案件前兩天她坐高鐵來到c省,僅僅就這一次再無記錄,所以特案組沒有把她列為嫌疑人。

    原始記錄非常多,一個高鐵車站每天進出最低達3。4萬人次,汽車站也有1萬多人次,好在現在都是實名制買票,我是通過「案件發生前後進出案發省市」和「與骨骼有關職業」交叉比對把她找出來的,當然借助了歐陽修的力量。

    那時候太著急了還價不太成功,我現在要付歐陽修他六個蛋撻、一個八寸芒果慕斯蛋糕外加二十張cos照,大大超出預算了。

    先不說這個了,回頭我總能「付款」的。

    比對結果從事與骨骼有關職業的人大約十幾個,加上相關的有五十人左右,我能確定她是兇手主要因為八年前她孩子死了,與第一次開膛案發生的時間相吻合;還有她的工作重點等其他線索。

    但她確實只有一次行跡被追蹤到。

    真的,兩次,只要兩次,再多一次特案組就能發現她,她唯一一次出現是第四次案件,只要第五次再出現特案組就能鎖定她,就能少死十七個年輕的女孩……

    為什麼能隱藏行蹤?她到底是怎麼樣去案發現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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