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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0章 第100話 開膛案之重新驗屍 文 / 布小妖

    奮戰一天一夜案子終於破了。

    案子破了我閒下來會不會想起王勇?兩天一夜連續40個小時沒睡覺啊,這時候我還想得起王勇?這時候別說愛情啊玫瑰啊,連老爸老媽都沒有睡覺好,吃完火鍋我美美地睡上了一天一夜。

    之後我也沒回省廳,直接拼假過春節,元旦時我就計劃著拼假,春節總算讓我拼完美了,病假、事假連著休了有二十天,休假休得省廳大門往哪兒開都快忘了。

    春節過後整個人骨頭都散了,不情不願正準備著行李呢,小倩來找我跟我說開膛案被檢察院打回來了。

    「啊?不會吧?我們證據鏈這麼完美都打回來?檢察院的人過年吃多了噎住啦?」

    「別提了,他們說死因不明,小秦你快去看看吧,丁丁正在傷腦筋呢。」

    檢察院的意思是死者到底是腦出血死亡的還是被開膛時失血過多死的,必須二選一,即使真的不能選一個也要分出主次來。

    我們的驗屍報告上寫的是二者共同導致的——那就確實是共同導致的啊!別說我們是驗屍就是死者死的時候我們在場看著都沒法二選一啊。

    救命啊,檢查院這是要逼死我們這些法醫的節奏啊。

    沒辦法,我電腦連線跟陳老開視頻會議。

    陳老老神在在地轉著核桃喝著茶,微微頷首道:「檢察院的要求也有道理。」

    「您還說他們有道理,他們有什麼道理啊……」我皺眉。

    「這你都不懂?果然還是太年輕……」顧法醫趁機損我一句,對陳老卑躬屈膝地道,「師傅要不我代您教一教他們,您喝茶看著就好,說得不對的您指正。」

    我反感道,「我是質疑,不是不明白,不就是量刑問題麼……」

    若是腦出血致死的,死者老公蔣安順付主要責任,韓彬最多也就是個見死不救和虐屍罪,見死不救不犯法,虐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就算他韓彬情節特別惡劣十年也能出來了。

    但要是剖屍時失血過多是致死原因,韓彬活剖他人致死,情節如此惡劣,夠他死刑八百遍的。

    死因是腦出血,蔣安順償命韓彬活;死因是開膛失血過多,韓彬償命蔣安順活。

    兩條人命,誰死誰生,就在我們一句話。

    我把顧法醫要說的說了,「不就這麼點事麼誰能不知道啊,但無法確定就是無法確定,我們法醫的工作已經做到頂了。」

    顧法醫瞧不起人地笑道,「你還真不知道。我教你吧,寫上腦出血是致死原因,檢察院一定會滿意。」

    顧法醫那點小心思我能不明白,不就是公務員活剖虐殺影響不好,多少維護一下當官的臉面麼,好像毀屍嫁禍就有臉面了一樣。

    但這真不是讓誰滿意讓誰不滿意的問題。

    要是讓我滿意,我想說倆都不是好東西費什麼腦筋啊拉出去一塊斃了得了,世界都乾淨點,但不能這樣,再壞也是人命,我們要是也輕率地對待人命,不就跟他們相似了麼?

    陳老問我:「死者被開膛時有沒有動或者呻吟能確定麼?」

    我們搖頭。

    屍體肌肉收縮和失血過多到底是「生活反應」還是「超生反應」沒法確定。

    我是不相信死者那時已經死了,但韓彬在被審訊時一直強調他下手時死者已經死了,看上去他也不像是說謊,他開膛時死者有沒有動只有他自己知道了,甚至他自己都不知道。

    可能死者微微動了韓彬沒注意到,只當是流水沖的,也可能他注意到了但是催眠了自己,他讓自己相信死者那時真的已經死了。

    話說回來就算死者在被開膛時微微動了,也都有可能是「超生反應」的現象,人死之後也可能動的,比如詐屍。

    「現在只有一個辦法,」我說,「重新驗屍。」

    死者的父親已經過世,母親暈倒住院還在重症病房,不知不幸還是幸,亦不知誰的不幸誰的幸運,屍體還沒領走。

    首先是用鉀離子含量檢測確定死者死亡的準確時間。

    王局心疼地把頭髮都揪掉了一大把,破案時都沒有用案件破獲之後卻不得不用,而我們終於得以「奢華」一把,半瓶流動相、王局的半條命下去,計算死者流失的血液乘上校正因子,死亡時間被確定在下午五點左右。

    再審韓彬,他還是不知道自己開始剖屍的準確時間,只記得那時天已經全暗了,冬天裡天色全暗也在五點左右,跟最初的推論一樣,死者被開膛時一息尚存,或者,剛剛死亡。

    討厭這個「或者」!

    我和丁丁將縫合重新剪開,每一塊傷痕每一處骨折都重新驗過,五個小時我們都腰酸背痛腿抽筋之後,可以稱得上發現的只有死者大腳趾曾有那麼一點點骨折——就是曾經窩了一下軟骨有挫傷,實在不明顯連我都不那麼肯定,對比開膛現場浴缸上的痕跡,浴缸上死者腳的部位有一道隱隱約約的劃痕。

    但是!身材跟死者相近的小丁躺浴缸裡做了兩小時現場模擬實驗還是無法確定這道劃痕是死者被開膛時還活著掙扎導致的,還是死者已經死了「超生反應」導致的,甚至還有可能是韓彬挪動屍體時導致的,實驗也證明了有這個可能。

    「萬萬沒想到案件都破了我們還要如此費事。」遠程連線中常兄說道。

    「

    要瘋了……」我微微瞇眼盯著浴缸,「小丁,再給我進去!」

    「秦大人您發發善心饒了我吧!」小丁給我跪了。

    「費什麼話,進去攝影留證!」

    我們整整折騰一天,驗屍的結果是沒有結果。

    沒有結果也是一種結果。

    「我們沒有證據證明死者被開膛時還活著,建議檢察院對韓彬以虐屍罪起訴吧。」

    「就這樣?太便宜這混蛋了!」丁丁異口同聲。

    「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我們心裡不舒服。」

    「我這心裡也不舒服。」常兄也跟著附和。

    我笑,「你們不知道麼?沒有結果會讓我們感到舒服。證明死者被剖時還活著,失血過多她的腦壓降低使她醒了,她睜開恐懼的滿是鮮血的眼睛從水裡伸出手緊緊抓住韓彬的胳膊向他求助,結果韓彬還是將她殺死了?難道查出有這樣的事實就會讓我們心裡舒服麼?證明人性是如此的不堪能讓我們心裡舒服?」

    幹我們這行,在意的話無論什麼結果都是心裡不舒服,有什麼好在意的?我們盡力尊重了事實,這就夠了。

    我們都沉默了,連顧法醫此刻也無話。

    外面天色又一次沒心沒肺地暗了下來,正是死者死亡的時間,我開了燈,忽然想起抓韓彬時他的胳膊上有隱隱約約的瘀傷,好似是女子的手抓出的痕跡……

    是死者暈倒前抓的,還是她被開膛時忽然睜開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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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姐,姐姐,我爸爸什麼時候能回來?」庭審之前一個小孩仰著頭哭著問我,嫩嫩的小臉上滿是淚痕。

    「我想巴巴……」

    「乖,你們先去找奶奶,」韓彬的老婆來求我,哽咽著幾乎說不下去,「我聽說證據對他很不利,我不敢求你求情,只求你待會作證時別把他說成變態,行麼……你看在孩子面上……嗚嗚……」

    韓彬的老婆算是有情義的,即使老公做出這樣的事她還是帶著孩子來求個同情分,案情肯定不會讓孩子聽的,按辯護律師的意思最後老人、孩子上庭一家人一起哭一哭,犯人再痛哭流涕哭表示一時糊塗悔不當初,哭暈過去是最好的。

    即使犯人做過沒有人性的事,但只要法官看到犯人還有人性就會同情他們的。

    檢察院也是手黑的,公訴死者丈夫謀殺罪;訴韓彬見死不救為過失殺人,加上虐屍罪情節特別嚴重建議量刑二十年。

    被告席上韓彬哭得特別淒慘,他將死者開膛就是為了不失去即將到手的科長之位,就是為了跟死者的關係不被家人知道,就是為了能面對父母、老婆和孩子,如今一念之差落得這麼個結果,庭審才一半他就哭倒了兩回。

    他手臂上不明顯的瘀傷,是死者暈倒前抓的吧……

    他陪了死者最後一程,一念之差沒為死者叫救護車,但那時他讓死者抓著自己胳膊,應該也說過「你撐住,別死啊。」這樣一句話吧。

    我想,我希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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