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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特別篇 死神的心 文 / 笨笨阡陌

    卓凡,或許就是這個名字注定了擁有他的人將會一生平凡。而這個名字的主人就是我——我。

    我出生在瑪麗娜斯村,一個美麗的漁村。我們時代都是漁民,我自然也不會例外。所以在我很小的時候就跟著父親出海捕魚了。

    我父親跟我母親的結合相當的平凡;由村長介紹,然後就糊里糊塗地結合了。接下來就有了我——他們愛情的結晶。其實這話說的不地道。所謂「愛情的結晶」應該是在有愛情的前提下,然而他們之間只是純粹的為了過日子,與愛情根本扯不上半點關係。所以我頂多只是他們生活的產物而已。

    我記得有句話叫做「虎父無犬子」,那麼同樣它的逆命題就是「犬子無虎父」,講的不孝順點就是「犬父無虎子」。我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由於我父親的平凡,所以早就了我的平淡無奇。我的外表只能用四個字來形容:差強人意。不過我個人覺得能讓人家一看就知道我是個男的就夠了,我實在不敢奢望什麼。有人說,上帝是公平的,他在奪走你一件東西的同時,會給你另一件東西作為補償。但顯然上帝是厭惡我的。這不難解釋,我在外表上吃了大虧,上帝理應在學識或是武學上給我一點補償,但是上帝沒有。因此我從小就體弱多病,而且一字不識。不過上帝倒是給了我一個特殊的禮物——使我成了家長教訓自己孩子的比較對象。記得小時候,隔壁的大媽總是對她的孩子說:「你一定要給我好好讀書,你看看人家隔壁的凡小子,跟豬沒什麼差別,你要是不讀好書,沒有學識,那以後就得跟他一樣!一輩子當豬!」她每次說這話時總是故意把聲音提高,弄得半個村子的人都能聽見。一般地,在七十分貝以上的聲音我們稱之為噪音,所以我一直都沒有把那話當人話聽,只是當狗娘在教訓她的狗崽子。而我的父母,似乎也不以為然。因為他們並沒有在我身上寄托多少希望。

    不然,我就應該叫卓不凡,而不是卓凡了。他們只希望我能快點長大,成為家中的一大勞動力,然後再像他們找了女人結婚,一代傳一代,僅此而已。一個人最大的悲哀莫過於失去信心,我就是這類人。每天我都會帶上斗笠,低頭在村子裡走,遮住我那張黝黑的臉。不過我的回頭率確實全村上下最高的,我沒統計過這個數值,但是我想在百分之九十五應該有吧。每次,他們都會回過頭對我指指點點,並且用鄙夷的眼神看我,似乎在嘲笑我的愚笨,又像在嘲笑我的容貌。同時,我也成了村裡那些流氓的發洩對象,每次看見他們都是一頓拳打腳踢。這裡需要說明的是,不是我揍他們,而是他們群毆我一個人。這跟我的體質有關,一年中十有*的時間我是在床上度過的。其他孩子在學拳腳功夫的時候我卻在家裡昏迷不醒,就這樣,我錯過了武學的黃金年齡,以至於現在手無縛雞之力,只能任由他們欺負。

    為了維持生計,在我八歲的時候嗎,就跟父親出海捕魚。可是由於體制的原因,兩天後我就病倒了。接下來的一個星期時間我都在床上度過的。病好之後我又出海,如是過了幾天,病魔再次降臨。我真事懷疑那病魔是不是有愛我的傾向,沒事老愛往我身上跑,所以人家只需要半年就可以學會的捕魚技術,我整整花了四年。四年後,非常幸運的,病魔移情別戀了,而我也逐漸適應了這種生活:每天很早的時候起來出海捕魚,到中午時分收網回家,然後挑選一些魚留下來當晚餐,其餘的拿到集市上賣了換錢,然後回家干家務,睡覺……不過值得令我高興的是,我父母還算是體諒我,每次我回家的時候家務都幹得差不多了,而且一日三餐都是由我母親負責來燒。我喜歡吃她煮的食物,味道比較清淡,就好像我的生活一樣。

    就這樣,我將這種機械的生活重複了八年,現在的我已經二十有零了。但是在這八年的時間裡,我沒有一個朋友,也沒有一個女孩子說喜歡我。也難怪,見了我不逃跑的人還真沒幾個。一個人孤孤單單、冷冷清清地過了八年,看來也只有我這種人才能忍受得住了,要是換了別人,我恐怕早就想吃天鵝肉了,但是我絕對不會。我是一個有自知之明的人,自己有多少斤兩清楚得很,所以我從不妄想什麼。

    不久,我的母親為我找了個妻子,她是村子裡出了名的傻。如果你曾來過漁村,那麼你會發現有個其醜無比的女人成天在村口看來往的行人發呆,這就是她,我的老婆。她比我大上十二歲,曾經是村子裡最漂亮的姑娘之一。後來她嫁給了一個英俊小伙子。婚後不久,那個小伙子帶著家裡所有的財產跑了,並且用一種貌似於水的溶液(硫酸)潑在他的臉上,直接導致了她現在的這幅鬼樣子。

    母親跟我說這門婚事的時候我並沒有拒絕。這倒不是因為我可憐她,其實我的生活比她好不到哪去,有什麼資格去可憐她呢?只是因為……我覺得我應該這樣做。

    雖然去一個已婚的女子在我們村子裡會被視為最為低下的人。不過話說回來,在漁村,最卑微的人不就是我嗎?

    新婚之夜,我不想跟她幹那事,倒不是因為她曾經為人婦,而是我不想再去傷害她,她受的傷已經夠深了,我又何必再她的傷口上再撒上幾把鹽呢?於是我拿了被子打算去外屋睡覺。她叫住了我,問我為什麼。我把我想的告訴了她。她笑了,雖然笑的樣子並不好看,但這笑容裡卻包含了真誠。因為她是發自內心的笑。

    從那以後,我便同父親般有了一個自己不愛的妻子。不過令人欣慰的是,她非常能幹,所有的家務都由她一個人來做,桌上還有我每天的膳食——泡飯加魚。偶爾她也會買肉來燒。對於那時的我們來說,家境非常糟糕,肉是一種奢侈品。而她也不再天天待在村口發呆。沒事的時候就為我打打毛衣或是補補衣服。

    如此平淡地過了三年。在這三年裡,她理所應當的沒有為我延下子女,我更不會去責備她,因為我是個好人,所以我絕對是個好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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