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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三十章 百刀碎屍(1) 文 / 凌風雪

    地獄就在心中,我們看到的直線只是無限大的圓圈的一部分。()

    2010年3月12日,朝陽市大花村發生了一起極其殘忍的碎肉案。

    案發地點是大花村的集市上,集市的不少人正在賣菜。

    朦朧的天氣,霧茫茫的一片。

    菜販將灘位擺在土路的一邊,一位老大爺在理著手中的白菜葉子。

    大花村的沈蕭蕭提著藍子來買菜,她走到一處賣豬肉的灘子停了下來。

    賣豬肉的是村裡的王大炮,王大炮拿著菜刀正剁著豬肉。

    沈蕭蕭挑了一塊肥大豬肉說道:「大炮,把這塊肉幫我包起來。」

    王大炮笑笑說:「是沈大妹子啊,我給你挑塊肉肥的。」

    他說完就從豬肉裡挑了一塊放到菜板上開剁。

    王大炮剁好豬肉後裝進塑料袋裡遞給沈蕭蕭。

    沈蕭蕭沒多想,她接過塑料袋扔進藍子裡。

    她剛沒走兩步,徐二嫂就叫住了她。

    沈蕭蕭問:「二嫂,有啥事?」

    徐二嫂往沈蕭蕭的菜藍子裡一看說:「蕭蕭,你買的豬肉上怎麼有股腥味,我大老遠都聞到了。」

    沈蕭蕭把菜籃子的豬肉取出來看上面竟然有小塊碎肉沾在上面,碎肉血紅的一塊,她當時就嚇的把豬肉丟在地上。

    這時候有菜販子說:「王大炮,你賣的豬肉怎麼有股血味啊!」

    王大炮搖頭說:「胡說,怎麼可能。」

    他把自己灘子上的豬肉都取了出來擺在菜板上,王大炮看到了一小塊胸肉。

    王大炮嚇的說:「這是什麼肉!」

    幾個菜販子都上前去看說:「王大炮,這不是豬肉,你賣的什麼肉!」

    現場開始混亂起來,王大炮在豬肉裡翻到了一隻人眼睛。

    那隻眼睛血紅般的瞳看著王大炮,似在述說著冤。

    他說:「啊,人眼……」

    隨後就跌倒在地上,菜販子把他扶了起來,然後報了警。

    大花村派出所的警察趕來的時候,幾個菜販子向警察說明了情況。

    警察在王大炮的豬肉灘裡一共搜到了120塊碎肉。

    此案件極其凶殘,大花村派出所報告上級領導後,上級領導交給重案組。

    重案組到達現場後,萬曉霜、武新柔戴著手套正在把碎肉放到塑料袋子裡。

    萬曉霜初步判斷說道:「唯一能確定的是死者是名女性,死亡時間應該是昨天晚上7點-8點。」

    武新柔說:「凶殘,太凶殘了。」

    王大炮出來說:「警察同志這可不關我的事啊,我賣了這麼多年的豬肉都沒出事,怎麼可能賣出人肉來。「

    黃紫薇說:「你把平常賣豬肉的具體時間告訴我們。」

    王大炮平日都是從家裡直接到集市上賣肉,但是他今天早上5點40的時候中途出去過一趟。

    他見也沒什麼人來買肉,王大炮就去了不遠處的小賣部買了包煙。

    買煙的時間大概在15分鐘左右,他回來的時候就繼續賣豬肉了。

    現場的判斷來看,兇手是把被害人殺死後然後進行拋肉,可是他是通過什麼方式拋肉的?

    汽車的可能性排除,步行拋肉也排除。

    一方面:汽車開進不來集市,集市並不大。

    二放面:步行拋肉的話容易暴露行蹤,太過於明顯,也不可能。

    夜凡靈在土路邊發現了自行車輪胎的痕跡,她招來黃紫薇說:「組長,這裡有自行車輪胎的痕跡。」

    黃紫薇問站在旁邊的村長說:「你們村裡有哪些人騎自行車?」

    村長吳雍說:「我們村裡只有二個人騎,一個是徐二嫂家的孩子鍾明明,還有一個是陳辰。」

    鍾明明常常騎著自行車去上學,陳辰的愛好是騎自行車。

    重案組去了鍾明明的學校,他把自行車停在門口。

    鍾明明這時候正在上課,他沒有心思上課,拿著手機在課桌下。

    校長把講台上的姜老師喊了出來,姜老師聽完校長的話後走進教室說了句:「鍾明明,你出去一下。」

    鍾明明哆嗦了一下,手一滑,手機就摔到了地上。

    他尷尬的撿起手機,然後走出了教室。

    校長對鍾明明說:「鍾明明,這是重案組的警察同志,找你瞭解點事情。」

    他看著眼前的美女姐姐,好像比小說裡寫的還漂亮。

    鍾明明小聲的問:「警察姐姐,你找我?」

    黃紫薇點頭說:「鍾明明,今天早上6點你在什麼地方。」

    鍾明明說:「我從家裡騎自行車到學校。」

    他的家到學校剛好要經過集市。

    早上6點的時候,鍾明明騎著自行車他看見集市的路霧茫茫的一片看不清楚路,他選擇了另外一條小路。

    武新柔這時候走了過來說:「鍾明明自行車上的輪胎跟現場的不同。」

    黃紫薇對鍾明明說:「你進去上課吧,沒事了。」

    鍾明明看見美女姐姐要走了,於是說:「警察姐姐,但是我看到了一個情況,不知道該不該告訴你。」

    他咬著唇,武新柔說:「有什麼事情,你就說。」

    鍾明明把自行車停在集市前準備選擇另外一條路的時候,他看見了一個人騎著自行車手裡拿著包裹。

    當時霧大,他沒看清楚是男是女。

    排除鍾明明的嫌疑後,剩下陳辰。

    陳辰這幾天在家裡休息,沒有去上班,她經常一個騎著自行車在村裡晃。

    重案組辦公室。

    姓名:陳辰。

    年齡:22歲。

    籍貫:朝陽市大花村。

    她坐在凳子上說:「警察,你們找我幹嘛?」

    夜凡靈問道:「今天早上6點你在什麼地方?」

    陳辰說:「我在家睡覺啊。」

    夜凡靈想想說:「可是我們發現你自行車上的輪胎痕跡到過集市。」

    陳辰搖頭說:「不可能,我一直把自行車停在家張大嬸家的。」

    經過證實後,陳辰的確把自行車停在張大嬸家。

    重案組跟著張大嬸的腳步去找停自行車位置的時候,陳辰的自行車不見了!

    張大嬸說:「是誰這麼缺德,連自行車都要偷!」

    她的女兒車ど妹跑過來說:「媽,你們是在找那輛自行車?我看見它在鯉魚河邊呢。」

    車ど妹剛從城裡回來,回到大花村往自己家裡走要經過鯉魚河。

    她聞到一股膠臭的味道,似乎是什麼被燒焦了。

    車ど妹順著味道走到鯉魚河邊的時候,看到一堆燒完的火,還有一輛自行車。

    重案組按著車ど妹說的鯉魚河邊找去後,發現了一輛銀色的自行車。

    自行車被人完全的摧毀丟在河邊。

    萬曉霜在河邊看到一堆被燒燬的灰積,夜凡靈說:「等等,灰積裡似乎有什麼。」

    灰積被黃紫薇用相機照了下來,然後武新柔小心的捧著灰積放到塑料袋裡拿回重案組作技術鑒定。

    夜凡靈戴上手套找到了灰積中的一張未燒完的標籤。

    標籤上寫著:黑色印花連衣裙,白色。品質:高。

    2010年3月12日下午五點。

    重案組剛回來沒多久,就接到了報案。

    夜凡靈接過電話說:「重案組。」

    電話那頭的人顫抖的聲音說:「警察,警察。我吃到人的肉,啊……」

    夜凡靈說:「你在哪個位置,能具體的告訴我們情況嗎?」

    他說:「九龍坡公園,我就在噴泉這裡,太噁心了,我現在還在吐。」

    九龍坡公園。

    夜凡靈趕來的時候,見到一個人蹲在噴泉下的垃圾桶裡狂吐。

    他邊吐還邊嘔嘴裡罵道:「什麼快餐店,我要投訴,投訴!」

    夜凡靈取出警察證說:「我是重案組夜凡靈,你就是報案人吧?」

    報案人孟星漢拿過一旁的快餐盒子說道:「就是這盒子裡的皮蛋瘦肉粥,哪裡是粥啊,是人肉。」

    皮蛋瘦肉粥上浮著一些碎肉,碎肉滲著血。

    孟星漢下午四點的時候去了九龍快餐店買了一份皮蛋瘦肉粥打包,他當時也沒有仔細看,買了就提走了。

    他走到九龍坡公園覺得肚子有些餓,就坐在公園的座位上打開快餐盒子。

    孟星漢有些餓,拿著一次性筷子就使勁的吃,他吃著吃著覺得這粥不對,怎麼有股腥味。

    吐了粥一看,嘴裡全是血。

    粥上的肉浮著血,肉上還有著白色的液體,他上前一看是人肉啊!

    立馬就蹲在噴泉下的垃圾桶給吐了起來,誰這麼害他!

    他想來不行要報警,於是就打通了110。110告訴他這事懸乎,還是打給重案組。

    夜凡靈說:「那家快餐店在哪裡,你帶我過去看看。」

    孟星漢點點頭停止了嘔吐,提上快餐盒跟夜凡靈一起去九龍快餐店。

    兩人走進九龍快餐店,孟星漢就把快餐盒遞給老闆說:「老闆,你這是什麼粥,竟然賣人肉粥,光天化日之下也太大膽了吧。我把警察同志找來說個理,你們要賠我精神損失費,真是把我給吐的現在胃還在翻滾!「

    老闆假老練接過快餐盒看了以後說:「這,這怎麼可能。警察同志,我冤枉啊。我假老練一生賣快餐,可從來不敢做賣人肉這回事!」

    孟星漢「呸」了一聲說:「你還好意思說,那你是故意整我的吧,欺負農民工是不是。」

    假老練擦了把汗說:「警察同志,我真的沒有賣人肉啊。」

    店裡的一個夥計跑進了廚房,孟星漢指著說:「就是他,就是他把粥遞給我的。」

    假老練把廚房的夥計叫了出來,王強說:「老闆,你叫我有啥事啊。」

    假老練對他說:「你下午賣過皮蛋瘦肉粥?人家吃著咱們的粥,吃出了人肉。王強,我早就看出來你手腳不乾淨,你竟然陷害我店裡的名聲,老子打死你!」

    王強嚇的就要跑,假老練把他抓了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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