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顏春抬起了頭,譚麗麗心裡的一塊大石頭終於落了地,不用擔心有人要對自己不利了。賀雪也有了一種安心的感覺。就是一個認識的男人也會為女孩子出頭,何況顏春還是蓮花人,又經過今天剛才譚麗花的那話,顏春可是有責任不讓譚麗麗受到傷害。真要是傷到譚麗麗,要被她那個眼鏡哥看到,還不知道怎麼埋汰自己,雖然不怎麼樣,兩個人這下子還是有生意上的來往。
再說了,沖譚麗花剛才那話,遇到這種事,自己也得第一個往前衝;要不,怎麼對得起譚麗花的栽培之恩,怎麼對得起自己那英俊不凡的相貌和那一身不凡的武功,要不,怎麼能讓女孩子那麼的喜歡自己並且不顧羞恥的愛上自己呢?咱是以德服人。
那幾個黃毛還沒有開口,倒是陳凱開口了:「你那個b,你不想死就給我閉嘴,放下她沒有你的事。」也就見過顏春,總覺得也算是同廠共事過。
「那我這麼有面子,我讓你不要來找事行不?」顏春被這破孩子給氣樂了:「她可是我老婆。」
這話直接所幾個人給擂暈了。
譚麗麗麗張了張嘴:感情這王八蛋還當真的呢?心裡卻還是有一股欣喜的情緒。自己就好像是得到了別人的認可似的。可做為一個男人你能不能不要表現這麼無恥,能不能含蓄一點。你當真自己還有賀雪的面說這話,那不是讓我很難堪嗎?譚麗麗臉上飄上兩朵紅云:這話就是在這種情況下也反駁不得,一說了,那不就給了那幾個王八蛋更加放肆的機會。譚麗麗自然不會這麼做。
賀雪臉上紅了紅,就好像自己的心事被人窺破了樣:這人還當真了,別人又不是不知道?再說了人家也就是句解圍的話,做人怎麼能這麼無恥啊!就好像是自己的願望被顏春這話給打碎了一樣的,心裡有了一絲小小的失落。我這是怎麼了?我難道是在吃醋是在妒忌嗎?
賀雪給自己找了個理由:我們都是老鄉,低頭不見抬頭見,你不臉紅我都替你臉紅,我都知道譚麗花說這話也就是為了給譚麗麗做門板用的,你真還當真的來使。不要臉還說是做了老闆的人,就是找不到老婆也不能這麼無恥,大家都是鄉里鄉親的。看到剛才彭香香孤單落寞走去的背影,賀雪感覺得到這王八蛋真還不是人,就那麼愛占女孩子的便宜。但這時候也不是點穿他謊言的時候。真要這個時候說了,那不是給人這幾個小痞子可乘之機。
顏春這話同樣把陳凱幾個給弄暈了:真要是他的老婆,這真還有一點難辦。有了顏春這話,譚麗麗第一天來上班就坐上了組長的寶座這事也就想得通了。這b難怪敢這麼放肆,也就有一些關係了。但這事無論如何得把事辦好,要不以後有什麼事,再要請他們幾個出來,可就麻煩了。是老鄉不要工錢,但總得給人吃個宵夜吧。
「你要找死,我也沒有辦法。」陳陳凱摞下這句狠話:「是你老婆,那就找你也行。」心裡想著有四五個人還怕收拾不了你?你真還把我這群老鄉當吃乾飯的。他自己心裡明白,那幾個人在外面做那些事可不會有少干。要不他們就那麼長時間不進廠的,還能活得那麼滋潤,這還有沒有天理。比起他們自己可是個善良的人民工。
為首的黃毛看了看陳凱:是人家的老婆,這事肯定得老公擋著,他們這種事遇到多了。看著陳凱的眼睛也有了一絲變化。到最後還不是老公被他們修理的半死,老婆就如老公死了一樣哭喪似的。
「在廠裡,也沒有聽人說起過,這人也就是剛進廠沒有多久。」陳凱也不好把這話說的太滿,看了看身後五米遠的張遠:這王八蛋一遇到男人就掉鏈子,這種人怎麼成得了大事。成大事者可是不拘小節。
「你閃開一邊去,我有事要找她。」陳凱看了看顏春語氣也低了幾分:跟人家的老公說要打人家的老婆是個男人都會不依的,這是無關是非,而是關係到一個男人的尊嚴。
藝高人膽大,這個時候是不能怯場的,行也得行,不行也得行。何況顏春可不是個省油的燈,他根本就沒有把這幾個小毛孩子放在眼裡,橫身擋在兩個女孩子的面前:「你們有本事先過我這一關。」
能充好漢一定不要落下,這在兩個女孩子面前證明了自己很有男人味。再說,顏春對其他的倒真還不覺得怎麼樣,但唯獨對於打架,可是在行。這麼幾個知根知底的混混自然不在他的話下。
「小心!」譚麗麗脫口而出。
一個個子稍矮的瘦臉猴子,也就有點不耐煩了,趁顏春還在跟他們耗時間打口水仗的時候,也就一個跨過,從側面越過為首的黃毛跟陳凱,一把刀也就對著顏春的頭上劈了過來:「反正是要打,還浪費那麼多的口水,早死早投生。」話都還沒有落下一把刀也就到了顏人的頭頂。
顏春火了,像陳凱倒是因為丟了工作而生怨氣那是情有可原。像這種社會的渣子,動不就上來二話不說拿刀砍來,還真以為自己是內褲外穿的超人。這樣的貨色也就不能輕饒。跟你無怨無仇的就這麼下得了手,你這樣的不知有多少人受其害。今天要不是自己在譚麗麗可就麻煩了。
顏春一手把譚麗麗賀雪兩個護在身後,另一隻手伸出兩根手指頭,就這麼夾住了瘦猴劈過來的刀:「你爹娘生了你是個錯誤,完全是給人類的製造一些垃圾。」話音未落,兩指一用力,也就把那刀給折斷。左腳抬起還未待瘦猴子那隻腳落地,一腳踹在他胸口。直接把瘦猴子踢倒在為首黃毛的身上。
顏春這帶氣含怒的一腳,力氣非同小可,把幾個人都砸個鳥朝天。真要是盡猛力,怕就還要去見閻王才是——
(未完)
想她想她想她——朱艷華。
寫於201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