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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十三章 文 / 夜半賞菊

    第十三章小明背山面海來、安、家!

    「海!」蘭達驚呼,而後學著布加的樣子,趴在土地上,隱隱約約有聲音,可他聽不出來。

    高明心裡確定了七成,只要一想到有海就有鹽,有鹽就有許多好吃的,頓時口中幹幹的,舔了舔唇,有點迫不及待道:「我們出發吧!」

    布加謹慎慣了,面對未知心裡警戒,面上也沒有高明和蘭達的輕鬆歡快,道:「走!」

    高明一心在琢磨怎麼弄鹽,根本沒看到布加略帶凝重的面容。拉著還在休息的咩咩,這個咩咩可以在養幾天,等弄出鹽,在烤著吃或者吃涮鍋也不錯,嗯,鹽找到了那麼辣椒也應該會有的

    順著河流往前走,一陣一陣的海浪拍岸聲越來越大,高明此時已經十分確認了,他們快到達目的地了。走了快半個小時,茂密的森林樹木慢慢稀少,已經隱約能看到大海了。

    高明牽著咩咩,轉頭衝著布加高興咧嘴笑道:「布加,大海!」

    海天一色的藍,還有耳邊陣陣的海浪聲,迎面的風都有股鹹鹹的味道。蘭達和布加是第一次看到大海,就連高明也是第二次看到,他是個北方漢子,以前旅遊倒是見到過,不過這裡的海更大更藍,海水清澈。

    高明出了森林,脫了鞋子,鞋帶綁著掛在脖子上,布加背著包袱,蘭達見高明那興奮的樣子,莫名的感染了,跟在高明身後衝向大海。

    正是日頭猛烈的時候,沙灘上的沙子曬得燙腳,高明一邊跳著一邊跑,蘭達像是感受不到炙熱,只覺得面前那一片看不到頭的大海令他生畏卻心裡開闊。

    浪花拍打在腳丫子上,涼涼的,蘭達從未有過這樣的體驗。這種和在河邊不一樣,具體他說不出來,只覺得心裡很高興和爽快。

    高明將咩咩綁在石頭上,跑過去拉著布加的手,笑著道:「布加,過來!」再看蘭達已經往海裡走了,趕緊出聲提醒道:「蘭達不要往裡走,裡面危險!」

    蘭達停住腳,往沙灘跑了幾步,露著小虎牙,眼睛也是彎彎的。

    當大海的壯麗出現在布加眼中時,布加就愣住了,他從未見過這樣的景色,寬廣,沒有盡頭,連著他的心好像也放鬆起來。

    三人難得一時忘了危險的存在,在海邊嬉戲,布加一貫嚴肅的臉上也露出笑容,高明見了,不由感慨真是養眼啊!

    玩鬧不過片刻,恢復嚴肅的布加開始考察地形,背面是他們走過的森林,河流分成兩股,一股流入大海,另一股向左邊流去。原本高明想的好,直接住在海邊,可是後面森林裡有狼和大型獵物,海邊也沒房子,只能先在附近大山找個山洞居住,也許以後有條件了,就直接在海邊蓋個度假小木屋什麼的

    高明摸著下巴想的挺美,具體點已經想到海邊和布加打野戰什麼的

    布加絲毫不知道自己已經成為了高明腦中的男一號,嚴肅的觀察地形後,指著左邊的高山,「我們去那裡!」右邊的小矮山起碼要走一天多,而且山光禿禿的。

    高明想得美,聽布加這麼說,果斷支持。他雖然會游泳,可畢竟不是從小在海邊長大的,不會看潮水漲退,更別提蘭達和布加,在河裡撲騰還行,真出了什麼事,絕壁是完蛋的。森林的河流向左邊流去,也許山中就有淡水資源,就算沒有他們也離水源近。左邊大山雄偉壯麗又離海不遠,等他的鐵壺出來,在海邊煉上一壺鹽,夠用就行。

    心裡小算盤打的霹靂巴拉,高明笑呵呵的衝勁十足,「出發!」

    望山近,真走起來可費功夫了。好在三人心情不錯,速度挺快,到了山腳已經黃昏。

    背山面海,風水好啊!高明小聲嘀咕一句。

    大山和海的距離不遠,走起來半天的功夫。此刻已經到了傍晚,高明看著夕陽落在海面上,海面映的一片紅霞,十分漂亮。入山後,布加警戒看著四周,終於在小半山腰找到了一個山洞。自從找到大海後,高明心情就直線向上走,找到山洞更是迫不及待往裡走。

    布加一把拉著高明,小聲道:「你和蘭達留在這裡,我進去看看。」山裡的山洞基本上都是空的,但也有一兩個會被山裡的動物佔著當窩。

    高明一下明白了,「你等會,我點支火棍你在進去。」

    蘭達幫著找枯草干木棍。上次狼群襲擊他們,高明的毛衣和棉布條基本上快燒完了,現在就剩幾塊棉布塊,事後蘭達心疼自責好久,那些都是小明哥最後的東西,要是自己能找些枯草就不用點小明哥的衣服了

    從那次之後,但凡他們在樹上休息,蘭達總是要找許多易燃的枯草,高明看在眼裡還有什麼不明白的。揉著蘭達的腦袋,笑著道:「保著命就好,冬天有皮子和大衣沒事的。」

    布加暗暗留在心裡,想著趁冬天來臨之際,一定要和高明打一副好皮子。

    簇的一聲,火把燒起來,布加拿著火把慢慢往洞裡走。高明和蘭達留在洞口,手裡握著棍子。

    「沒問題,進來。」洞裡傳出布加的聲音,還帶著一絲回音。

    高明想這個洞倒是挺大的,拉著蘭達就往進走。這個洞比高明剛到這裡時,布加找的那個洞還要大,起碼能住十幾人,布加站在洞裡面的石台邊上,高明走過去,咦道:「這裡怎麼也有石台。」而且石面光滑,看著像是人為的。

    蘭達看了一圈,「哥,這裡還有幾個石碗。」石碗對於這個還沒有火種的世界來說是很寶貴的財物,畢竟陶罐還沒有出現,喝水存蓄水都是用石碗。

    「我們不會進了別人的洞?」高明問道。

    布加手掌都是灰,搖頭,「原先住在這裡的洞族搬走了。」或者全都死了。按著這個洞的大小,他們起碼有十個人。這樣算是大洞族的洞,一般都會有兩到三個女人,男人外出打獵,女人就會摘果子和打掃,這積灰這麼厚,還有石碗留下,不像是搬走

    「布加你別多想。」高明也想到了。不是搬走就有可能是被大型動物襲擊,逃跑的人帶不上那麼多東西,剩下的很正常。「也許,他們只是得了病什麼的,你看這裡沒有血跡也沒有打鬥的痕跡,還不知道多久,也許山裡的動物沒得吃,也走了」

    布加點頭,蘭達和高明是他的責任,無論這裡有什麼,他都不會讓它們傷害倆人分毫。「天色不早,找水、果子還有遮血草。」

    「還有柴火!」蘭達露著虎牙補充。這裡的石碗比他們的小,可是有三個,撿到寶了!

    三人剛上山時,布加就是順著水源找到這裡的。山頂往下有條瀑布,到了這兒會有個緩衝,形成條寬寬的河流。皮子裡包著五隻石碗,布加一手拎著,蘭達手裡拿著高明做的簡易布兜兜,這個當時掉在地上沒有燒成。蘭達挎著布兜兜,一路上摘了不少甜果,笑瞇瞇的虎牙露出,道:「哥,小明哥,這裡還有好多我沒見過的果子。」

    布加點頭。高明敲了敲蘭達的腦袋,心情很好,笑道:「那有空你幫我找些東西。」這裡看樣子資源豐富,一定能找到不少好東西。

    「那有什麼!」蘭達拍著胸脯說的豪情萬丈。

    到了瀑布邊上,山頂飛濺的水花落在這裡,一陣涼意。布加掏出石碗,蘭達蹲著洗碗,高明撿柴火,布加摘遮血草順帶警戒四周。

    回去的時候,布加拿了四隻裝滿水的石碗,背上還背著綁成捆的木柴。蘭達抱著大水盆,高明拎著水果兜兜和遮血草,天已經黑了,回去還要做飯和找大石頭堵洞口,省時間一氣拿回去。

    好在洞口離瀑布不遠,十來分鐘就到了。三人放下手中的東西,幫著布加一起找大石頭。這個洞大,洞口也比以往的大些,起碼要找兩塊大石頭才行。剛從山下走上來,一路上小石塊倒是挺多,沒大的。布加搖頭,「小的不頂事。」只有往上爬。

    找到了塊巨大的石頭,三人推著石頭往下滾,山體不算陡峭,石頭也不是圓狀的,類似四方形,滾得高明都想死了,太費勁。好不容易到了洞口,布加兩手推到洞口,擋了個嚴實,上面露上五六里面的縫隙,正好透氣。

    「我們還沒進去!」高明站在洞口外,看著堵的結結實實的洞口,在看看一身汗的布加和蘭達,他們三個還在外面啊!

    倆兄弟反應過來,這又費勁推開,三人進去,從裡面移,沒有從外面擋的嚴實,不過總多了道安全措施。

    布加坐在地上徒手掰斷柴火,高明忙著做飯和喂咩咩,蘭達正在打掃鋪床,三人各司其職,不過咩咩今天高明不打算殺了,好不容找到了大海,高明還想留著咩咩等鹽出來再吃。

    三人圍著火堆,找石頭的時候,高明眼明手快的逮了隻兔子,現在正好料理了。烤兔肉,配著甜果,蘭達和高明聊天,布加翻滾著手裡的兔子腿,聽倆人聊天。

    「哥,我們這是要住在這裡嗎?」蘭達問道。他喜歡這裡,不想在流浪了。

    他們三個也算是幸運,走了五六天就找到了海邊,當初布加帶著蘭達和阿姆流落在外,走了一個多月也沒安頓下來,後來阿姆死了,倆兄弟又走了十來天才找到當初那個山洞。

    布加看著兩人,堅定的點頭,「住在這裡了。」

    蘭達高明笑的像個傻子,布加添了句,「從明天起,你們要和我一起打獵。」這裡果子多,動物也多,雖然他們人少,可是有火,鍛煉兩人的身手,應該能安穩過下去。

    高明看著寬敞的洞穴,想起臨近的水源還有豐富的資源,出了洞口就能看見一片大海,想想未來的日子就很愉快啊!

    「這裡就是我們的家了。」安家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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