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化驗結果來看,這位小姐確實是吃了巴豆,而且是大量的。」醫生看著沈小霞和警察,然後開口說道。
「那怎麼辦?」警察趕忙開口問道。
「攝入量太多了,估計吃藥短期也不能治癒,最多會減少一些去廁所的頻率。」醫生開口回答道。
「那打針呢。」警察想了想,詢問道。
「打針倒是可以,我擔心影響她身體的健康。如果大一些強制性藥劑,可能會留下後遺症。」醫生如實的回答道。
「我還是吃藥吧,我不喜歡打針。」沈小霞暗暗權衡了一下,然後說出了自己的決定。其實,通常不喜歡抽血的人都不喜歡打針。這是定律。
「那好吧。」警察無奈,答應了。
然後,醫生就給沈小霞開了一周的藥,又交代了一些注意事項,就離開了。臨走之前還沒有忘記了說一句,有機會幫我跟市長問好。
沈小霞從洗手間出來的時候,警察已經在賓館的樓下給沈小霞叫了餐,然後又給沈小霞倒好了水,要她吃了藥。
沈小霞吃了藥,覺得還真的是舒服了不少。此時,天已經黑了。
雖然還是間隔十幾分鐘肚子就痛一次,不過忍一忍還是可以回家的。於是,沈小霞便堅持要警察送她回家。
「為什麼非得回去?」警察見沈小霞態度堅決,不禁奇怪的問道。
「我不放心我兒子自己在家。」沈小霞抿了抿嘴,然後開口回答道。
「好吧,雖然這一間房一夜才三萬。」警察歎了一口氣,輕描淡寫的開口說道。
「嘿嘿。」沈小霞不好意思的看著警察,然後開口說道:「改天請你去我家吃飯。順便還你請大夫的人情。這份人情可是比你的房費還貴很多倍呢。」
「這你都知道?」警察笑了一下,然後扭頭看著沈小霞反問。
沈小霞笑了,沒有再多說話。
其實,那些醫生臨走之前對警察說的話,她雖然在洗手間裡,可是還是聽到了。
他們說的是,有機會幫我跟市長問好。
沈小霞開始還沒有明白,為什麼這些醫生要警察去跟市長問好,她以為是警察拖市長才請來這些醫生的。
後來想想,才發現這是真的。
這些醫生明顯是市院的,從他們來的人數和帶來的設備,沈小霞就知道他們把她當成了一個重要的病人了。來的時候不但是沒有多問一句她是如何吃了那麼多的巴豆,也沒有責怪抱怨她不小心,不配合醫生工作。態度明明就是十分的小心謹慎。
她只是一個普通的警隊隊長,那些醫生犯不著對他這麼恭敬。那就只能證明一點,是警察的功勞。
警察也就是一個局長,說起來那些醫生和他是井水不犯河水,也不用這麼小心翼翼。
所以,沈小霞知道了,這些醫生的警察拖了市長的人群才請到的。
可是,警察為什麼會認識市長呢?
沈小霞猛然想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寧州的市長湊巧姓警。
沈小霞就算是再愚笨也知道了,警察和警市長是親戚關係。至於具體是什麼親戚關係,她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