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走出了餐廳,趙明月一把甩開了莫愁的胳膊,氣鼓鼓的看著她,恨鐵不成鋼的罵道,「瞧你這沒出息的樣子!」
莫愁耷拉著腦袋,一動不動。
趙明月歎了一口氣,說道,「你呀,就是個紙老虎。看起來凶巴巴的,一碰到向俊毅就焉了。你說你怕他做什麼?明明就是他對不起你……」
……
「俊毅……」
甜糯的聲音響起,趙明月立刻閉上了嘴。
「琳琳……」
向俊毅一貫溫和的聲音在莫愁的耳邊響起,只不過這一次,他喊的不是,「莫莫」而是「琳琳」。
「莫愁,你也在?」
方琳依舊是很時尚的打扮。那大紅色的荷葉裙擺的超短裙,黑色襪褲,腳上是平尖頭的豹紋圖案的鞋子。耳朵上的大耳環隨著她扭動的動作晃動著。
這就是挖莫愁牆角的女人!她的閨蜜,她的情敵!
「這是小莫工作的醫院,她當然在了。倒是你?整天往醫院跑,還真是閒呢?」趙明月挖苦道。
方琳笑了笑,炫耀似的說道,「我爸心疼我吃不了苦,讓我在家靠他養,嫁人了讓老公養。」
「方琳,有句話我要奉勸你,這俗話說的好:靠山山塌,靠樹樹倒,靠人人跑,你可小心了。」
「俊毅不會跑的哦?」方琳看向了站在一旁的向俊毅。
那綿軟的嗓音,那漂亮雅致的面容,那溫柔的性格……方琳這種女人,生來就是要被男人寵的。
「你問他?哼!這交往八年的女朋友都能拋棄,你這個新上崗的女朋友又算得了什麼?」
「不是女朋友,是未婚妻!」方琳提醒道。
「未婚妻?」
「是啊。你忘記了,我和俊毅下個月19號就要結婚了。」
趙明月拍了拍自己的腦袋,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瞧瞧我都給忘了。」趙明月的視線落在了方琳的肚子上,繼續挖苦道,「這麼著急結婚啊,是不是奉子成婚啊?」
方琳看了一眼向俊毅,羞澀一笑。
「吃飯了沒有?我帶你去外面吃你喜歡的蔬果沙拉好不好?」向俊毅避開了趙明月的鋒芒,溫柔的對方琳說道。
方琳撒嬌道,「我胃不舒服,不能吃涼的。」
「那帶你吃點清淡的。」
「好啊。」
向俊毅牽著方琳的手,對趙明月和莫愁說了一句,「借過!」便帶著小鳥依人的方琳離開了。
趙明月罵了一句,「狗男女!」
向俊毅聽見了,後背一僵,卻沒有回頭!
……
莫愁看到兩個人在自己面前秀恩愛,血管裡的血,像是出了交通事故似的,全堵在了心口。
她突然覺得自己真是愚蠢,居然想用結婚來報復這個男人。
殊不知,一個男人若不愛你了,你所作的一切都沒有意義。
莫愁,你清醒吧!
向俊毅,你愛了八年的男人,你為之付出一切的男人,他變心了,他移情別戀了。就算你嫁給其他男人了,他也不會吃醋,更不會回心轉意!
莫愁,你是個傻瓜!天底下頭號大傻瓜!
「小莫,你沒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