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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九章 三妻四妾 文 / 絕谷刀客

    他他拉大人用自己的寶貝蘿莉女兒與和大人結下了深厚的友誼,和大人用納蘭籠絡了精明能幹的富二代國泰,與此同時,與小蘿莉納蘭成了苟且之事。

    他他拉大人不吃虧,自從與和大人成為『朋友』之後,這位爺一路高昇,現在成了山東巡撫。

    為了感謝和大人對他的提攜,他他拉大人精心準備了一件寶貝。這一天,他打算請和大人過去『鑒寶』。

    和大人下班很早,回家後見兒子豐紳殷德正在習武,很是高興。

    豐紳殷德今年已經五歲了,乾隆的準女婿。在和大人和霽雯的精心培養下,現如今文武雙全,一表人才,小小年紀英俊瀟灑,當真是人見人愛,花見花開,車見爆胎。

    用李哥的話說:這次第,怎一個『帥』字了得?!

    「過來,給你老子吟首詩!」和大人叫過了豐紳殷德。

    「大海啊,都是水;駿馬啊,四條腿!」小豐紳殷德擦了把額頭的汗,抑揚頓挫地吟道。

    「好詩!很好,非常有感情,語氣、語調把握得也非常理想,節奏感很強嘛……」霽雯看在眼裡,美在心裡。

    在她心裡,一家人能夠團團圓圓、和和睦睦、不愁吃、不愁穿就行了。

    難道幸福不應該是這個樣子嗎?!

    和大人不這麼認為:男人一定要有自己的事業,一定要不斷超越自己,挑戰巔峰。

    現在不玩命,將來命玩你。

    什麼是生活:生下來,活下去。

    為了家人,為了自己,為了勁霸男裝!

    不擇手段地活著。

    「老爺,晚飯準備好了。」劉全走過來說道。

    「呦,你不說我都差點忘了。」和大人一拍腦袋,轉身對霽雯說道:「晚上我得去蘇凌阿那裡,就不回來吃飯了!」

    「什麼事啊?!」霽雯問道。

    「沒什麼事兒,就是早說好了,不去的話不合適。」

    「那好吧,等你回來後再說吧!」

    「嗯?!你有事兒嗎?!要是重要的話,我就不去了。」

    「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事兒,你還是先去辦正事兒吧,晚上回來後我再和你說。」

    「你還是現在就說吧,要不然我去了心裡也不踏實。」

    「嗯,那好吧。前一陣子我聽說京城商戶陳家有個女兒,名叫長二人(這名兒起得,哎……不過正史上有記載,她還真叫這個名字。沒文化,真可怕啊!),人稱『長二姑』。年方二八,長相極美,飽讀詩書,四藝精絕。我想把她納進來,給你做個小妾!」

    看看人家這媳婦兒,服嗎?!

    「這個恐怕不大好吧?!」和大人目瞪口呆:擦,還有這好事兒?!

    「我整天照顧孩子,也沒時間照顧你。你辦得都是大事,身邊怎麼能每個貼心的人照顧你的飲食起居?!你就聽我的吧,把她納了算了!」

    「不行,難道你忘了嗎?!你是我的優樂美,這輩子我只愛這一罐。」和大人深情道,一副你再勸我,我就跟你急的樣子。

    豐紳殷德站在一旁都笑了:真tm虛偽!

    「行了,咱們都老夫老妻的,你就別跟我裝了。就你那點小心思…….」

    「呵呵,既然夫人如此堅持,咱哥倆這麼多年感情了,如果我不答應,反倒顯得我不近人情了。這樣吧,就她一個,以後可別再跟我提什麼納妾的事情了……」

    「死樣……」

    和大人很高興,還沒出門就高興得不行不行的了。

    若說他一點都沒有納妾的想法,那純屬扯淡。

    三妻四妾,古來有之。

    所謂三妻,是指「一髮妻二平妻」;四妾,指的是「四偏妾」。

    髮妻大家都懂:你第一次結婚的對象,就叫髮妻(我們都有、曾經擁有或者即將有)。然後你再娶第二個、第三個,也就是你的二老婆和三老婆,她們倆的身份就是平妻。

    平妻不需向正妻行妾禮,所生子女也是嫡子女,與正妻所生嫡子女享有基本相同的繼承權(但也非完全等同,正妻所生的嫡子女擁有優先繼承權,平妻所生的嫡子女次之)。另外,平妻地位也不及正妻,仍需稱正妻為大姊(大姐)。

    因此,平妻也被稱之為兩頭大或多頭大,又有對房之稱,即與正房(正妻)對等。(註:乾隆之前沒有平妻一說。)

    由此可見,這頭手貨的優勢所在。

    在古代,尤其是婚姻制度,最講究的就是在這個先來後到。與之當代,剛好相反。

    現在流行的趨勢是:後來的干倒先到的,非法的戰勝合法的。

    這放在古代,笑話!給她倆膽兒她也不敢。

    正妻的宣言:我是大姐,我怕誰?!

    說完了妻,我們再談妾。

    妾在家庭中的地位最低。她雖然承擔著生兒育女的義務,卻享受不了「妻」的待遇。為什麼呢?最初的原因很簡單,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於妾。妾一般都來自卑賤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戰敗方奉獻的禮品。

    因此,妻為「娶」,而妾為「納」,娶妻時送到岳家的財物被稱為「聘禮」,而納妾時給予的財物,則被稱為「買妾之資」。

    《唐律疏議》規定:「妾乃賤流」、「妾通買賣」、「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假如將妾升為妻,就是觸犯了刑律,一但事發,是要兩口子一齊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樣得離異。

    法律決定了做姬妾女人的非人化,由此造就了兩個詞的大行其道:**和虐殺。

    說白了,妾的主要工作有兩個:第一:陪睡,第二:陪整。

    很慘。

    不過當你明白了這兩項工作的具體難度之後,你會覺得更慘。

    妾陪睡,不能陪睡整晚。也就是丈夫發洩完了,吸了根事後煙,倒頭就睡,這時候你就要穿起衣服滾出去。

    誰來陪?

    正妻或者平妻。

    至於生孩子,還是算了吧!

    自己能不能活下去還兩說呢,如何照顧孩子?!

    接下來,她就要面對這份工作最難得一部分:挨整!

    丈夫整她,她也許會很爽:例如什麼捆綁啊、滴蠟啊、搔癢、冰塊、鞭打、煽打、懸吊、穿刺、夾、騎、木馬、懸掛重物、窒息等等等等。

    如果你有足夠的受虐傾向,而且頗好於此道。那麼你極有可能獲得丈夫的好感。也就是說,你爽的同時讓你丈夫爽了。這時候,就該正妻不爽了。

    正妻的整人方式可就沒有丈夫那般情趣味十足了,其中包括:辱、罵、扣、打、拽頭髮、腳踢、禁閉……總之一句話:照死了整你。

    是不是覺得很幸(性)福?!

    你錯了。

    不要忘了一句話:幸福是相對的。

    幸不幸福你看跟誰比。

    現代雖然沒有三妻四妾,但每個人卻都能擁有一個正妻,誰也允許不例外。

    很公平。

    古代不同,只要人家有錢有勢,大老婆不管這事兒,人家願意娶多少就娶多少。

    氣死你!

    擁有妻妾最多是皇帝。

    晉武帝,**佳麗10000人

    你服不服?!

    明孝宗,一個媳婦兒。

    你一下子就平衡了。

    這就是相對論。

    三妻四妾制度,嚴重損害了女性的人身利益,加劇了男女之間的等級分化。不過,有一點還是值得肯定的。

    在古代,剩男包『分配』。

    也就是說只要你告訴政府你是單身,想要找對象。政府第二天就會給你找個媳婦兒。當然,質量上不敢保證。

    下面是秘聞:覺得好的兄弟們留貼,我加精。

    在晉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齡必須嫁人,否則官府要強行給她找對象。《晉書·武帝紀》(卷三)記載,司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意思是,女孩子到17歲了,如果父母不將閨女嫁出去,地方領導就要給她找老公,逼其強行嫁人。

    南北朝時,如果女孩適齡不出嫁,犯法,家裡人都要跟著坐牢,這就是《宋書·周朗傳》說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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