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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二章 新書 文 / 夜半愛睡覺

    把這些都弄完後,李銘因為太累了,直接趟在床上,睡著了,還睡的很死。

    第二天一早,李銘還是像以前一樣起的很早,養成習慣了。

    李銘先是洗刷之後,直接出了門。

    下了樓,在這個冷天家李銘開始了慢跑。

    李銘準備從現在起就開始鍛煉身體。

    前世的他雖然最後是死於意外,但是就算是不會死於意外,最後他也是活不了多久,因為身體的原因,醫院的醫生已經斷定了他不及時醫治的話,也是活不了多久,剩下的時間都是活在病痛之中。

    所以今世他準備趁自己還是好的時候開始鍛煉,使自己的身體一直處在健康的狀態。

    並且今後也經常去醫院檢查檢查身體的健康情況,畢竟經常面對電腦寫小說的人時間久了也是有職業病的。

    等回來的時候,李銘也是出了一身的汗。

    在衛生間用那個太陽能熱水器沖洗了一下。

    回到房間,李銘開始打開電腦,碼起了字來。

    不過這一次除了他已經發表的那本小說《重生之賊行天下》之外,他開始寫起了另外一本。

    在他腦海中記下的小說多的是,不過在網上看過之後,李銘決定盜竊一本今後一個大神的小說。

    那個大神雖然現在也在開始寫小說,不過他還沒有以後那麼出名。

    而且這本小說也是那個大神在明年也就是2006年寫的,現在他寫並且今年內發表的話,那麼也就沒有什麼衝突了。

    李銘就是這樣每天碼字,鍛煉,日子到是過的充實。

    也因為有了更多的時間,所以每天李銘都要寫數萬字。

    有時候一天之中他更是能寫下十多萬字來。

    不過李銘還是每天保持著賊行一天一萬的更新。

    而且李銘還抽時間把新寫的那本小說給上傳了。

    不過他不是用夜半看月圓這個作家賬號發的,他用了另一個的起點賬號發的。

    也就是所謂的馬甲。

    他沒有投給山哥,因為他知道,山哥在這個時候是不會贊同他開新書的,因為這時的賊行正火,他一定會讓李銘全力寫賊行這本小說的。

    李銘不可能對山哥說自己完全沒問題的,而且說出那本新書是未來的大神寫的,成績完全不用擔心。

    他說不出,因為那是屬於他的秘密,就算說了山哥也不一定相信,說不定會認為他是瘋了,看重生小說看多了。

    而且李銘也決定了,他只有十年的時間,那麼多未來的成功的網絡小說,他都要將他們一一竊盜。

    寫那麼多本小說,總會有人懷疑的。

    所以李銘早就想好了,開馬甲來寫,並且不透露是一個人就行了。

    也就是在2005年3月的某一天,起點多了一個叫做『愛吃麻辣燙』的新人作者,起點的書庫也多了一本仙俠小說。

    直到有一天起點的老讀者和責編發現在新書榜上有一本新的仙俠小說以極快的速度向上攀升著。

    那本新書攀升的很快,到3月底的時候就已經攀升到了新書榜的前十名。

    雖然進入了前十,但是這時候還是沒有編輯主動找李銘簽約。

    畢竟李銘新發的這本小說才十多萬字左右,他們還是想要觀察觀察,確定是否有商業價值和簽約的潛力。

    不過李銘一點都不著急,他相信這本小說,更相信那個大神。

    其實這也是李銘更新太快的原因,一天一萬。

    果然,到了快二十萬字數的時候,李銘就在平台收到了簽約的信息。

    其實這也已經算是快的了,新人新書只有網游類的才是最好簽約的,其他的都是要慢一點的。

    這時不比以後,以後起點編輯對於小說的審核和簽約放寬了許多,基本只要有責編認為你的書有價值,就會簽下你的書。

    李銘現在也是經驗豐富了,馬上就把簽約的一切準備都弄好了。

    很快,沒過幾天,那些追看這本小說的人就發現了這本小說的狀態變了。

    《寸芒》也成了一本簽約小說。

    李銘寫的就是《寸芒》。

    《寸芒》是起點未來的大神我吃西紅柿寫的一本仙俠小說,講述的是一位位身懷小李飛刀絕技的青年。他因為經脈定型,所以內功上不可能有大的成就。可是後來青年卻在機緣巧合中得到一顆丹藥,一顆來自修真界的可以脫胎換骨洗經伐的『洗髓丹』,然後一路修真,最終成為了一個強者的故事。

    這本書曾經取得了很好的成績,李銘相信就算是被自己提前一年竊盜出來,它也一定會成功的。

    果然,簽約之後,隨著網站的推薦,這本書的成績也越來越好。

    收藏,點擊,推薦票這些都漲的很快。

    現在冬季已去,春天到來,萬物也開始復甦。

    天氣也沒有以前的那麼的冷了。

    今天李銘就出門去買點春夏季節穿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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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sp;現在李銘雖然每天都在電腦前寫小說,但是現在他的生活也改善了不少,氣色看起來比前段時間在網吧當網管時好了許多。

    今天的天氣不錯,所以李銘只是穿著一身很普通的休閒裝出門。

    到了市裡面專門賣服裝的地方。

    這是一個大型的商場,街上到處都是賣著各種品牌的服裝店和鞋店。

    這裡也是這個市最全面的服裝市場。

    裡面的服裝都讓李銘看花了眼。

    李銘雖然對於服裝裝扮這些都不太在行,但是誰讓他有領先現在的人十年的審美觀。

    所以商場裡許多服裝店裡面的服裝在他看來還是很老土,不符合他的品味。

    走走停停,最後很是討厭逛街的李銘直接隨便進了一家服裝店。

    在李銘看來,逛街可比鍛煉身體要累的多了。

    他現在進的這家服裝店裡面的衣服也算是不錯,在這個時期也算是最領先時尚的了。

    所以李銘也才會選擇的時候直接就進了這家店。

    李銘看了看,心想:「還是趕快隨便買點,趕快回去碼字!」

    然後李銘突然看到一款印有卡通維尼小熊萊卡棉長袖t恤,很是可愛。

    李銘直接伸手過去,把衣服拿了下來,說道:「老闆,能讓我試試嗎?」

    在李銘進來的時候,就有一個店裡面的女孩子跟著了,那是一個二十來歲的女孩。

    聽著李銘的詢問,她就說道:「可以!」

    「那換衣服的地方在那裡!」

    女孩指了指一個地方,李銘就知道了,然後他就提著衣服走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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