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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那熟悉的天花板 文 / 夜半愛睡覺

    睜開雙眼,首先入眼的是頭頂上的天花板。

    李銘發現,這裡是如此的熟悉,他無數次魂牽夢縈的地方,他的家。

    在外打工的李銘已經有十年沒有回家了。

    十年之前李銘出去之後就再也沒有回來過,他也不知道父母怎麼樣了。

    出去之前他發誓不混出個人樣來是不會回家的。

    可惜的是在外面闖蕩了十年之久,他也只能勉強保證自己的溫飽。

    所以倔強的他一直沒有回家。

    李銘剛準備起床。

    不過從身體上傳來的痛庝告訴他,這不是做夢,他是真的回家了。

    這是他的房間,還和他十年前離開的時候一樣。

    「不對!怎麼我會知道和我離開時一樣!」

    李銘皺起眉頭,開始了回憶,他發現,自己腦海之中清晰地記憶中很多東西,都是他以前看個學過的東西。

    「我什麼時候有了過目不忘的天賦了,要是早點有這個天賦,我就不用考了一個三本大學,而且在學校裡也沒有學到什麼東西。」

    「而且,我不是應該已經死了嗎?」

    想到自己昏迷之前還在碼字,自己淘來的那個不知道多少手的電腦都已經快報廢了,而自己不小心把水打翻,然後水碰到了他才剛剛用絕緣膠布接了沒有多久的電線,之後就漏電了,然後,就沒有然後了,李銘還來不及躲開就被電打到,昏迷了過去。

    「難道是有人把我救了,通知我家裡,把我送回了家……」

    李銘還在這裡猜測著。

    不過想到即將要面對父母,李銘的心中又是一陣忐忑。

    他可是清楚的記得自己走的時候說過的話,不混出個人樣來,是一輩子都不會回這個家的。

    李銘慢步走了出去,不過身上的痛庝讓他皺眉不已。

    他已經不知道多久沒有饞到這滋味了,難道觸電之後就是這樣嗎?

    「怎麼有點像是十年前我被打的那次。」

    李銘奇怪不已。

    他走出了房間,剛好看到準備出去上班的父親,不過李爸爸只是看了他一眼就『哼!』的一聲。

    而李媽媽看到兒子的模樣,連忙上前來,問道:「兒子,餓不?我給你下碗麵!」

    「奇怪,怎麼老爸老媽一點都沒有變!」

    李銘心中如此想到,但是他沒有說出口,而是平靜地應了一聲:「嗯!」

    「他這個樣子,就是你慣的,不要管他,要吃東西讓他自己去弄,他昨天不是說以後不要我的東西嗎?……」

    李爸爸好像很是生氣,不過李媽媽馬上拉住了丈夫:「你少說兩句行不行,你都把兒子打成這樣,你還想怎樣,快去上班!遲了可是要扣錢的!」

    或許是李媽媽最後一句起了作用,李爸爸沒有再說什麼,就去上班去了。

    而李銘聽到老媽老爸說的話,腦子裡轟的一聲巨響。

    他似乎知道了老爸老媽為什麼沒有半點變化,並且對他的態度這樣的原因了。

    李媽媽看著兒子呆呆的模樣,連忙上前來,說道:「別跟你爸一般見識,他也是為你好,雖然他有時候脾氣是火爆了一點,但是也是因為關心你,外面的那些人嚼舌根,你爸在外面工作也很是憋屈,不要氣你爸……」

    母親在說著什麼,李銘已經沒有注意聽了。

    他只是直勾勾的看著掛在牆上的日曆——2004年11月23號。

    李銘還怕自己沒有看清楚,又上前翻了翻。

    這是他才知道自己身體的痛庝是怎麼回事,父親如此對他是怎麼回事,父親母親為什麼還是十年之前的模樣,沒有絲毫的變化。

    原來一切都是他回到了十年之前。

    十年之前,也就是現在,按照原本的軌跡,李銘沒有幾天就會出去打工。

    而這一去就是十年之久。

    再也沒有回來過。

    與父親大吵一架的他發誓自己如果不混出個人樣來,就一輩子不會這個家,他要證明給父親看,自己不是個廢物。

    帶著母親給他的一千塊錢,李銘離開了家,開始了在外面闖蕩。

    先是給人當網管。

    後來當過推銷員,可惜不善言辭的他根本就沒有賣出個一件自己推銷的東西。

    到工地幹過農民工,可惜最後包工頭嫌棄他幹活沒有別人多把他給炒了。

    賣過盜版光盤和黃.色.書刊,擺過路邊攤,不過總是被那些城管追。

    進過水泥廠當工人,不過也因此在裡面落下了一身的病症。

    收過垃圾,當過掃大街的環衛工,幹過保安。

    李銘幾乎把自己能夠干的工作都幹了一遍,並且晚上還兼職寫小說,可惜的是他寫的小說都撲街了,就算是成績最好的一本也只是能勉強給他賺點煙錢。

    雖然有著本科的學位證,不過他是一個普通的三本院校畢業的,在這個大學生滿

    地走的年代,沒有找到和自己專業對口的大學生多如牛毛。

    更何況同等條件下人家為什麼不選擇那些學位比李銘高的,專業學校比李銘強的。

    所以李銘一直沒有找到一個好的工作。

    而且就算是找到一個,工資也不是很高。

    李銘在外面闖蕩了十年之久,積蓄才十萬左右。

    這不要說是在大城市了,就算是回到自家的那個小縣城,十萬塊能夠買什麼,也只是夠一套普通的房子的首付。

    李銘可以說是混得淒慘至極。

    不說他還每年過年的時間給家裡寄點錢,讓父母買點新衣裳穿。

    母親無數次讓他回家了,說讓舅舅給他在縣城裡找個工作,雖然每次聽到母親這麼說他都有種熱淚盈眶的衝動,不過倔強的他還是不願意這麼灰溜溜的回到老家縣城去。

    直到因為在外面打工身體積累了無數的毛病,最終昏迷被同事送進了醫院。

    醫生告訴他,他身體的毛病很多,多是因為經常熬夜,睡眠不足,還有其他工作中留下的毛病,這些毛病積累下來才導致他的身體最終累垮。

    醫生建議他休息,並且及時醫治,要不然拖下去的話會有生命危險。

    可是那高昂的費用吧李銘嚇退了。

    最終他決定不醫治了。

    以前怎麼過,以後還是怎麼過。

    直到他開始經常性的頭暈,眼前發黑,還昏迷了好幾次之後。

    他所在的那個小單位的老闆把李銘給勸回去了,說是崗位給他留著,等他那天好了那天就可以回來上班。

    還提前結了工資給李銘,多給了三千。

    李銘只有苦笑著帶著多了三千塊的工資回到了自己租住的地方。

    他知道,自己現在的狀態出去找工作是沒有人會把工作給他的。

    他就只能呆在這裡,天天上網,,寫小說。

    李銘的出租屋是那種一間房間被房東用木板分成好幾間的那種。

    裡面的環境這些都很差,但是勝在便宜,一個月只需要二百塊,每半年交一次。

    這時的李銘也知道自己的身體可能不行了,除了給自己留下五千塊錢生活之外,就把所有的積蓄都寄給了母親。

    而就在一天晚上,李銘倒水吃藥,把水放在電腦桌上,準備等開水冷一點之後吃點感冒藥的他一不小心把水打翻了,然後就是在慌亂之中觸電而亡,回到了十年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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