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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打破契約 第十九章 第三者鬧場 文 / 懸崖上的百合

    母親離開後,千尋的心又一陣失落。她的精力有限,不可能每時每刻都對母親說謊。她不知道這樣的謊言還能瞞多久……

    母親離開的半小時後,千尋聽到從門外傳來女人發野的尖叫聲。

    「遲千尋,你給我出來。」

    「這不是你撒野的地方。你現在馬上給我出去。」林叔怒不可遏地對著那名打扮得十分妖艷和性感的女人喊道。

    「死老頭,滾開,什麼時候輪到你來教訓我?如果你再敢對我不敬,小心我讓浩天炒你魷魚。」妖艷女子一副醜臉對著林叔大喊。

    千尋匆匆讓傭人扶著她一步一步地走到門口,看到林叔正在極力阻止女人想進入客廳的腳步。她不卑不坑地對女人說:「你不該對林叔無禮。」

    千尋記得,她是余佳妮,也就是和自己的丈夫在豪華公寓裡濕吻被狗仔偷拍到的「第三者」。

    「你就是遲千尋吧。」余佳妮用不屑的眼光看著千尋。

    初次見到遲千尋,她不得不驚訝於她的美。除了讓人為之歎服的容貌,她的身上還散發出一種教她無法忽視的氣質。那是一種即使大敵當前也始終不動聲色,沉靜如水的氣質。

    她的心裡陡然升起一種忌妒感。()

    「你有事找我?」千尋問。

    「對,我來就是想看看你的腳是怎麼樣被你的姦夫弄傷的?」余佳妮出言不遜。

    「你這個女人,你聽到沒有,我讓你出去,林家豈能容你在這裡撒野。」林叔憤恨地拉起余佳妮,準備把她掃地出門。

    「死老頭,拿開你那雙髒手,別弄髒了浩天買給我的衣服。」余佳妮的話雖然是說給林叔聽的,但卻是對著千尋說的。

    千尋的心彷彿被刀狠狠地割出一道傷口。她確信,她的人生中不會有比現在更令她感到羞恥的時刻了。

    「林叔,你先下去吧。她是有意針對我來的,等處理完了我和她的事情之後,她自然會走。」千尋對林叔說。

    「可是孫少奶奶……」林叔一臉愧疚。都是余佳妮那個不要臉的女人硬闖進林家的。他長到這般歲數,還沒見過像她這樣不要臉的女人。

    「林叔,你先下去吧。」千尋說。

    林叔垂下頭,不情願地退下。

    「何姐,你也退下吧。」千尋對身邊的傭人說。

    傭人也安靜退下。

    「說吧,你想怎麼樣?」千尋平聲問。

    「喲,傲氣得很。可惜,遲大小姐,你這副冷漠的尊容只會讓浩天倒吊胃口。哦,不,應該說,他早就對你失去胃口了,你見過有哪個男人會喜歡給自己戴綠帽的女人?」余佳妮嗤笑。

    遲千尋這個笨女人,居然敢跟她鬥?她還太嫩了點。

    雖然目前她是演藝圈最炙手可熱的女模特,但這一行吃的都是青春飯,總有一天,她會容顏老去,到那時她一定會丟掉自己的飯碗。所以她必須趁著現在年輕漂亮為自己謀一條更好的出路,而嫁給現在的金主林浩天無疑是最好的選擇。

    林太太這個位置不是任何人都能坐上去的,所以她必須耍一些手段,讓林浩天把遲千尋這個笨女人踢走,好讓她取而代之。

    「他討厭我,難道就會對你這種到處叫囂,一點教養都沒有的女人感興趣嗎?」千尋不卑不坑。

    「賤女人,你憑什麼說我沒有教養?沒有教養,偷漢子的人是你。」余佳妮憤怒地指責千尋。

    「我沒有你想像中的那麼不堪,你身為娛樂圈的人,難道不知道娛樂新聞可以無中生有的道理?」千尋冷笑:「如果不是記者無中生有,你會有今天的成績嗎?你能萬眾囑目,不都是靠炒作的結果嗎?」

    「你這個賤女人,當著所有記者的面偷漢子,居然還有臉這樣說我?」

    聽到千尋侮辱她的話,余佳妮在憤恨之下,動手抽了千尋一巴掌。看到千尋的臉出現痛苦的表情,她痛快地大笑。

    「如果有一天有一條瘋狗咬你,你也要叭下去反咬它一口嗎?」千尋摸著被余佳妮打腫的臉,冷笑道:「所以,我不還手。」

    「你這個賤女人,居然敢說我是瘋狗。」余佳妮憤怒地把千尋推倒在地上。

    千尋受傷的腿再次被撞傷,她痛苦地發出呻吟之聲。

    余佳妮得意地奸笑:「你再叫囂啊。我看你還能囂張多久?說不定過兩天,浩天就會在眾目睽睽之下,把你這個偷漢子不要臉的賤女人趕出林家的大門。我看你到時候還會不會有心情來罵我?」

    「只要是真相就總會有浮出水面的那一天,你以為,浩天會笨到分不清事實的真相嗎?如果他真的要休掉我,為什麼到現在我都沒有收到離婚協議書,」千尋冷笑,「倒是你這個第三者,你得到了浩天說要娶你的承諾了嗎?」

    千尋知道,林浩天不可能會對余佳妮這種女人認真,更不可能讓這樣不懂得把握分寸的女人進門,隨便干涉他的自由。她和林浩天結婚之前,他就曾告訴過她自由對他的重要性。所以,她可以確定,他不可能會搬起余佳妮那塊石頭砸自己的腳。

    如果她也是余佳妮那種女人,就算沒有鬧出和言智龍的醜聞,林浩天也一定會毫不留情地處理掉這樁本來就有名無實的婚姻。

    她一直牢牢記住他對自己說過的話,所以她安守本分,從來沒有妄想闖進他的生活圈子,更沒有想過隨便干涉他。

    只是她很迷惑,鬧出了這樣驚天動地的醜聞,按理說任何一個男人都接受不了,為什麼身為公眾人物的林浩天沒有把她趕走?難道在他心裡,她並不是完全沒有份量的?

    余佳妮聽到千尋的話,臉上寫滿忌妒與憤恨。因為林浩天的確沒有說過要娶她,一開始兩人交往的時候,林浩天只承諾過給她錢,讓她遵守遊戲規則,不要試圖妄想干涉他的生活。換言之,他們之間的關係,只限於**交歡,除此之外,不談情,不說愛。

    被千尋識破詭計的余佳妮在憤恨之下,用她穿著高跟鞋的腳用力狠狠地跺了一腳千尋受傷的腿。看到千尋發出慘叫聲,她不但沒有絲毫同情,反而痛快的大笑:「遲千尋,我看你還敢不敢罵我?你這個偷漢子人人唾棄的賤女人,有什麼資格瞧不起我?像你這種不要臉的女人,遲早有一天都會面臨被浩天掃地出門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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