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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7.第27章 十年眷顧〔27〕 文 / 良辰似錦

    錦年一看這架勢,嚇的拔腿就跑,從此跑出了那個家裡。

    在外流浪。

    一個六歲的孩子,在外面流浪。

    一路上,她靠著路過好心的人給的吃的、靠著從垃圾堆裡找吃的、又或者有時候要跟人打架,搶吃的。

    來填報自己的肚子,不至於讓自己餓死。

    就這樣,在每天拚命找食物,晚上睡公園,或者睡馬路更或者睡天橋底下的日子。

    年復一年,日復一日。

    錦年這個小乞丐,竟然就這樣過了四年。

    在這四年裡,她混混噩噩,不清不楚的過。

    一直到十歲的那年。

    她在跟一群男孩打架。

    為了一塊已經過夜的饅頭。

    不過,最後還是她贏了。

    付出的代價是,打的頭破血流。

    本就小的臉蛋,額頭上還破了一個口,鮮血直流,流的她滿臉都是血。

    不過,那時候錦年完全不管,擦一擦,繼續低頭啃過夜的饅頭。

    對於她來說,沒有什麼比吃飽飯,更重要的事情了。

    而她的叔叔,也就在那個時候出現。

    錦年記得,那時候錦年先看到的是一雙白色運動鞋,然後慢慢抬起頭來,便看到一張帶著面具的臉。

    很神秘。

    記憶中,少年身形偏瘦卻挺拔,肩膀很寬,很有安全感。

    他蹲在她的面前,拿出手絹,輕輕的為她擦去了臉上的血跡。

    一點一點,緩慢而又耐心。

    一直到血跡被擦乾淨,他便為錦年貼上創可貼。

    摸了摸她小小的臉蛋,開口的第一句是:「想要什麼,用自己的能力去爭奪。過程不重要,方法更不重要,重要的是結果。」

    「你,做的很棒。」他誇讚錦年。

    可是錦年不明白。

    便不再理會,低頭,想要繼續吃饅頭,他卻一把把饅頭搶過來。

    丟到不遠處。

    錦年憤怒,那是她今天唯一的食物!

    她站起來,像是被奪了獵物的小獸,張牙舞爪,對著他就攻擊。

    而他卻淡然,把她扣住,輕聲問:「要不要跟我回家?」

    錦年傻傻的看著他,一時間忘了反應。

    等了好久好久,她才問出一句:「有飯吃嗎?」

    「有,絕對不會讓你餓肚子。」少年輕撫她的臉蛋。

    聲音很輕,可是卻帶著一股不容質疑。

    只要有飯吃就好。

    錦年點頭,說:「好,我跟你回家。」

    於是,十八歲的少年帶著十歲的小乞丐回家,一養便是十年。

    在這十年裡,叔叔雖然對錦年很嚴厲,有時候說話也很冷。

    可是……

    他還是寵她的。

    不管她做錯什麼,或者闖了什麼禍端,第一個出面的,永遠都是他。

    替自己處理的乾乾淨淨,不留一點痕跡和後患。

    在這樣的十年,叔叔早就已經成為錦年生命裡,不可離開的人。

    可是如今……

    「他真的拋棄了我嗎?」錦年看著安靜的手機,喃喃自語。

    倔強而瘦弱的背影裡,帶著一股濃烈的悲傷和孤獨。

    抓著手機,再度抬起頭來。

    才發現,自己一直在漫無目的的走,不知不覺竟走到了繁華地帶來。

    周圍開始有了熙熙攘攘的行人,讓錦年不至於那麼孤獨。

    最終,錦年的視線被馬路對面一棟大廈牆壁上,鑲嵌著的大屏幕給吸引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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