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點鐘我和王芳洗漱後互相幫對方化彩妝,然後我帶王芳到公司食堂吃早點。吃完早點後我勸王芳:「王芳,我看你以後不要去做有錢人的情人了,一是不長久,二是要擔風險,既要防著有錢人的妻子報復,又要防止警方盯上,關進大牢。」
「你說得對。我原本以為能安穩地和塗宇在一起,做他幾年情人,沒想到他這麼快就東窗事發,被雙規了(「雙規」指要求有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就案件所涉及的問題作出說明。「雙規」並非正式司法程序的一部分,而是一個先於司法程序的對人身自由進行限制的黨內措施。)。看來做人家情婦不好,永遠要生活在陰影裡,怕見光,而且整天要擔驚受怕,今天不知明天的事,這種日子真是不好受!每次和塗宇走在大街上,雖然來往的行人不認識我和塗宇,但我總覺得有人在向我投來鄙夷的目光,他們心裡很可能會罵我是不知廉恥的賤.貨,可恥的第三者!唉,沒希望了!」說到這,王芳眼神迷惘地望著遠處的高層建築,「我想去塗宇的別墅裡把我的行李提出來,搬到你的304套房裡住幾天。」
「我看你還是別去,下了班我陪你去買幾件衣服穿,然後你就一直呆在我的套房裡,等過了風頭,省裡的專案組離開了,我陪你去找工作。」我和王芳走在公司食堂旁邊的小花圃時我勸她。
「我會小心的。沒人我才會進塗宇的那座別墅。因為在塗宇的那座秘密別墅裡還有我幾千元現金和金銀首飾,所以我要想辦法拿出來。」王芳固執地堅持要去。
「你這人真是固執,要不我請假陪你去。」
「不用了,這小事一樁,你去上班吧,記著把你的手機拿回來。」說完,王芳就離開了我。我目送王芳離開。但願她能平安回來。
八點鐘整,額上貼著一塊創可貼的傅斌神情嚴肅地走進了我的辦公室,見我在辦公室,苦笑地從公文包裡取出我的手機還給了我,我微笑地說聲謝謝,他只是苦笑了一下,就進了他的辦公室。
八點三十分左右我的手機鈴聲響了,我一看,竟然是王芳打來的。莫不是王芳出了什麼事?我偷偷地接聽,手機裡傳來王芳急切求救的聲音:「楊蘭,我在銀行取錢時被省裡來的公安抓了,你快來縣公安局救我……」我還想問她怎樣救時手機就關機了!王芳有難向我求救,我要馬上去看看。於是我走進傅總的辦公室微笑地請求:「傅總,剛才我的同鄉好友王芳打來電話,說她在銀行取錢時被省公安專案組的警察抓了,求我快去縣公安局救她,所以我想請半天假去看看能不能把她保釋出來。」
「在銀行取錢還會被公安抓?這是怎麼回事?」
「是這樣的。王芳從上個月起就成了縣房管所所長塗宇的情人,塗宇早些時候以王芳的名義把兩百萬元存在一個存折上,昨天下午塗宇被雙規,今天王芳想把那兩百萬元取出來時被警方逮捕了。」我索性把事情的原委說給了傅總聽,期盼他能幫我把王芳保釋出來(保釋可分為兩類。一類是警察保釋,而另一類是法庭保釋,兩者都是指疑犯被逮捕後,申請以現金或旅遊證件作抵押或遵守其他條件,以免被警察或法庭羈留扣押。保釋在中國稱之為取保候審,是指偵查、起訴和審判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被刑事追訴而又未被刑事羈押之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征金,並出具保證書,以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如果他不提出來,那我就去保釋王芳。
「你對公安局的人不太熟悉,你要保釋王芳可能有點難度,還是我陪你去吧,爭取下午把她保釋出來。你現在就不要去,去了也沒用,因為警方還要審問王芳,錄口供,做筆錄。等下了班吃了飯後,我陪你去一趟公安局,帶上你的身份證。我還要帶一萬元保釋金去(保釋金是以金錢換取暫不對犯罪嫌疑人採取限制人身自由強制措施的一種制度,說通俗一點,就是你現在是犯罪嫌疑人,但我現在不關你,但你要交一點錢,在未定罪之前,你享有被限制的部分人身自由,如果你跑了,保釋金被沒收,如果你規規矩矩,將來保釋金還你,和以後的有罪無罪無關。)。」傅斌一本正經地說。
「那真是太謝謝傅總了!」我喜出望外地向傅總點頭致謝。
「不用謝。你戴上這白金項鏈更有尊貴的氣質,如果穿上漂亮的時裝就美若天仙!把王芳保釋出來後我再為你買一件漂亮衣服,怎麼樣?」傅總注視著他買給我的項鏈微笑地說。
「你剛才進來時那樣神情嚴肅,現在就開始變得談笑風生,你頭上的傷口好了沒有?」我委婉地嘲笑他。
「昨晚回家後雖然劉萍在一旁幫我說好話,但我還是挨了老爸一頓罵,心情當然不好,但一見到你我心情就變好了,你還真是治療我情傷的『特效藥』!」
「我就那麼神奇?我怎麼不覺得?好了,傅總,我去工作了。」我微笑地離開了他。
12點鐘的下班鈴響了後,傅斌走到我的辦公桌前敲了敲我的桌子,微笑地說:「中午我要在家吃飯,兩點鐘我來公司辦公樓下帶你去保釋王芳,再見。」
兩點鐘我準時來到停車場,過了大約兩分鐘傅總開車來了。我上了車,坐在司機座位的傅斌轉身拎給我一袋東西,笑著說:「剛才我在精品店給你買了這件玫瑰紅無袖束腰的絲綢面料的連衣中裙。你現在拿出來看看,不喜歡或尺寸不合身的話,我帶你去換一件。」
我喜出望外地拿出來看了看,摸了摸,比了一下肩,很合身。「謝謝傅總,讓你破費了。你妻子劉萍知道嗎?」
「我買一件衣服都需要向她報告,那我當什麼老闆?」傅斌不以為然。
「那請你把這衣服退了,我不想讓你和劉萍之間產生誤會。」我把連衣裙放進紙衣袋裡,遞給傅總。
「退不了。你就說是你買的不就得了。」傅斌把身子轉向車前,屈左肘向後擺了擺,開動車子,向公安局駛去。
當我跟著傅總走進一樓大廳時,一位身穿制服的女警察從裡面出來,手裡提著一個公文包。「這不是我高中的同學李莉嗎?真是巧,李莉,還認得我嗎?」傅斌加快腳步朝那位年輕敦實的女警察揮揮手。
那位叫李莉的女警察側頭一看驚喜地停住腳步:「傅總,你怎麼來了?好久沒見到你了,有什麼事嗎?」
「介紹一下,這位是李莉小姐,是我高中的同學,現在是省公安廳的一位女警官。」傅斌拍了拍我的手臂向李莉介紹,「這位是我公司的秘書楊蘭。是這樣的,今天上午八點鐘楊蘭的同鄉好友王芳因為涉嫌塗宇雙規案件,想把塗宇用她身份證存的兩百萬取出來時,被省公安專案組逮捕,帶到這裡審問。王芳是個外地來的打工妹,沒有親人在身邊,在這裡也沒親戚,我和楊蘭是王芳的好友,就想把她保釋出來。你知道這件事嗎?」
「你算是找對了人,上午我們省公安廳專案組的人審訊了王芳,她挺配合的,聲淚俱下地坦白交代了她所知道的塗宇的事情,除了這兩百萬外,塗宇沒有向她轉移其他贓款,沒有參與貪污受賄,只是有做人情婦,私吞賬款未遂的過錯,夠不上刑事犯罪,最多拘留一個星期天,現在她既然有你們來保釋,應該可以保釋。我帶你們去見見她。」說完她帶我和傅斌來到一樓拘禁室的鐵門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