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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八章 百般討好,回心轉意 文 / 秋水伊人1

    是誰把我的腰抱住,又使勁地把我壓在床上。一股冰涼的水被人潑到我的臉上,使我一個激靈,渾身顫了一下,驚恐地掙扎著,睜開眼。燈這時亮了,清涼的水和刺眼的燈光把我的神志徹底喚醒了。王志遠穿著三角褲叉,頭髮蓬亂地坐在我身邊,兩隻手緊緊地按住我的兩隻胳膊,兩眼死死地瞪著我。

    「滾開,你給我滾開!讓我去死!」我積蓄在內心的憤怒像火山爆發似的,竟然把他推倒在床上。

    王志遠從床上蹦起來,向走向窗戶的我撲過來,死死地抱住我的腰,驚慌地在我耳邊道歉:「對不起,楊蘭,你剛才神志不清想跳樓,我……我潑了你一臉涼水讓你清醒清醒。實在是我太愛你了!我一時衝動,我……我……」

    「放開我,放開我!」我大叫著,想掰開這個惡魔的手。

    「放開你可以,你要保證不尋短見。只要你不尋短見,什麼都好商量!」王志遠仍死死地抱住我不放。

    看到這條惡狼還在抱住我,我想死的念頭因為神志清醒了而打消了。從這四樓窗戶跳下去,我十有九死,我就會香消玉殞在這塵世裡。太可怕了,我怎麼會想到跳樓自殺!哦,都是王志遠這個惡魔給我下的春藥害我有幻覺!我可不想慘死在異水他鄉,成了孤魂野鬼,永遠見不到我的親人和柳青!我死了,豈能用我的死贖回我的少女貞操?我死了,豈不是便宜了你王志遠這個披著人皮的惡魔餓狼?我死了,豈不是撈不到十萬元?我死了,豈不是使親人悲痛欲絕?事已至此已無可挽回!我要你王志遠用金錢來償還!你這條色狼竟然在咖啡裡下春藥害我,還抱著我,我噁心!我要逃離這個淫窟!「好,我不跳樓。你快給我放手!不要碰我,不要過來!」我轉身向房門處的連衣裙挪去。

    他看見我想去搶扔在強化木地板上的連衣裙,眼疾手快地把我的連衣裙丟在床上,抓住我的手開玩笑似的說:「你穿成這樣,你敢出去嗎?」

    我羞惱成怒:「我就敢出去,我到處喊人,我要把你告到法院,叫你到監獄裡當王總!」說完,掙脫他的手向客廳跑去。

    王志遠見狀,急了,猛地衝到我後面,把我緊緊抱住,低聲威嚇我:「你敢告我,我馬上就叫我的一幫弟兄修理你!」然後又換了一種近乎乞求的臉色和語氣:「楊蘭,我的確是太愛你了,才會做出這種令你生氣的事。你想想,如果不是因為我喜歡你,我會捨命把你從那兩個劫持你的歹徒手裡解救出來?如果我不是因為喜歡你,我會丟盡大老闆的面子低三下四地向那個大個子客人求情,為你解脫?如果我不是因為愛你,我會送給你這五千多元的鑽石金項鏈?如果我想佔你的便宜,還要那樣既丟面子又花錢,還要等到今天晚上?你有好幾次那麼動情,我都盡力克制自己。剛才我看你那麼動情,我才情不自禁地稀里糊塗地做了對不住你的事。」王志遠見我掙扎了幾下就不再掙扎了,就小心地放鬆手,接著就放了手,讓我搶到我的連衣裙,一本正經地討好我,「我的好楊蘭,請你冷靜下來想一想吧。以後我還會給你一些禮物,資助你一些錢,把家裡的那幾萬元債還了去,我還想讓你當我的秘書。總之,你需要什麼我就會盡我的能力給你,滿足你。」

    他的話和他那種認真的樣子,使我內心的怒火消退了很多。我穿好衣服,又瞅見床上那灘帶有血跡的膠水狀的發洩物,它深深刺痛了的心。我怒氣未消、眼淚汪汪地瞪著他:「你這個大色狼,剛才你肯定是在我喝的咖啡裡偷偷地下了春藥!你欺騙我,糟蹋我!我今後怎麼有臉面活下去!我恨你,一輩子恨你!嗚……嗚……」我想到今後面臨的處境,不禁摀住臉傷心地痛哭起來。

    「蘭,我是真的真的太愛你了,我是真的真的怕失去你,所以我就用了這種下春藥的卑鄙手段來愛你。蘭,不要哭了。你哭我心裡更難受更內疚。如果你願意的話,我想娶你為妻,這樣不就名正言順嗎?蘭,『我愛你』這句話打從我和你第一次跳舞就想說出來,可是我當時不好意思說。隨著這些日子的流逝,我的這種願望變成了渴望,想愛你的渴望與日俱增,以至導致今晚這樣的事發生。正因為我的這種渴望糾纏著我,我才會處處注意你的為人處事,處處關心你,幫助你,在危急時刻挺身而出,義不容辭,不,義無反顧地解救你。經過這一個多月的觀察,我發現你的確是位潔身自好、美麗善良的好女孩。蘭,嫁給我吧。跟著我你一生的富貴榮華享受不盡!」王志遠雙眼似乎深情地凝視著我,伸手輕柔地握著我的手,溫存地說。

    嫁給他?那我怎麼向柳青交待,怎麼對得住柳青?我停止哭泣,抹著眼淚,使勁地搖著頭:「不行呀,我已經有男朋友,我不能對不起他。」

    「你有男朋友?他是誰?」王志遠臉上頓時露出詫異的神情,接著又搖搖頭說,「你還是個處女,怎麼會有男朋友呢?」

    我瞪了他一眼,掙脫他的手:「怎麼?難道一定要有男女關係才能算男朋友嗎?告訴你,他雖然沒有在**上佔有了我,但在精神上佔有了我,我已經是他的人了,他不像你這個大色狼這樣好色!」

    「憑什麼你這樣確信你是他的人了?你這是在單相思!他又沒有和你訂婚,只是你的朋友而已,再說他又不在你身邊,如果他愛上了別的女孩,這也是很正常的啊。你一位普通的打工妹在外地打工時找到自己的伴侶同樣是誰也沒有資格橫加指責,因為人人都有自由選擇伴侶的權利。因此別人是不會因為我要娶你為妻而鄙夷唾棄你的,就算有那也是嫉妒你的緣故。你完全可以挺直腰桿做人啊!」王志遠竭盡全力說服我,見我沉默不語,但臉色舒緩多了,又趁熱打鐵地說,「當然,你完全可以不嫁給我,但你嫁給一個普通人比得上我這種高人一等的大老闆嗎?你能易如反掌地償還幾萬元的巨債嗎?而我,只要我寫一張支票就可以償還你的那幾萬的債。幾萬元對我王志遠來說只相當於你的幾分錢。」

    哼,你說是說得好,其實你不過是緩兵之計,等你玩膩了我,就會把我一腳踢開的,我想。

    「結婚可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不是小兒玩的過家家,它需要時間的考驗。為了證明我對你的癡心,我先把你提拔我的貼身秘書,我帶你去會會我的一些朋友,讓他們都認識認識我的這位未來的夫人,也為你以後嫁給我打好基礎,確立好相配對的地位。總不能讓別人說丈夫是大富豪,妻子卻是個不知名的鄉下人、打工妹、女職工吧。蘭,你說是吧。」

    我輕輕地點了點頭,覺得他說的話有一定道理。如果他真的娶了我,做了他的伴侶,那我的這一生的確可以過上富人階層的奢侈華貴的生活,不但我家裡的債務可以償還,家人還可以過上舒服日子,而且還可以給弟妹找個好工作,我一定要試一試,也許真的就能把這夢想變成現實呢!柳青雖然喜歡我,但喜歡歸喜歡,朋友歸朋友,朋友怎麼能與伴侶等提並論呢?他在師專很可能就和他媽媽說的那樣現在正和那個叫什麼林紅艷的同班同學摟摟抱抱卿卿我我而把我這個過時的人忘得一乾二淨呢!等一畢業他們就結婚,就像王芳的初戀情人李華一樣,那我真的是世上最大的傻瓜!最傻的癡女!就算柳青沒有女朋友,我這個被老闆玩了的破貨根本沒有資格請求天之驕子柳青娶我,他完全可以找個比我強的女孩做他的伴侶,我楊蘭沒有什麼怨言!

    於是我一本正經地對王志遠說:「好吧,我做你的秘書。不過我有個要求:你要辭去米斯秘書的職務。另外,你不能再摘花惹草了。你既然愛上了我,奪走了我的貞操,我這一輩子就跟你了,你就不能愛上別人。」

    「行,完全可以。我保證。你既然成了我的秘書肯定是和我形影不離。我怎麼有空又怎麼會去招惹花草呢?再說你這樣年輕貌美,柔情似水,我怎麼會捨得不愛你呢?」說完,又用雙手把我摟在懷裡,輕柔地吻著我。

    我這次是完全順從地聽憑他擺佈。既然木已成舟,不管我的未來是怎樣的迷茫未卜,我只能聽任命運的安排走下去。

    這次我變得主動了,我動情地摟著他,用自己赤.裸裸的胴ti熱烈地磨蹭著。他也在激動地摸抓捏撥著我的動情區,那種皮膚接觸的快感使我飄飄欲仙,一種烈火在我體內熊熊燃燒,把我們整個兒吞噬了。我體驗到平生沒有體驗過的快感。我們再一次地大汗淋漓。不久,我們都滿足地疲乏地躺在床上,酣然入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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