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姑,你也真是的,既然知道他說的是『報』不是『抱』,也不和我說,害得我丟臉不說,你還要賠錢。」在他們先前的那間包間裡,費思哲正對著白落夢發著牢騷。
「咯咯,我如果和你說了,又怎麼能看見那麼精彩的場面呢。還別說,剛才你一怒衝冠為紅顏的樣子還蠻有男人味的!」費心嘴角翹了翹,忍不住笑了。
聽姑姑提到紅顏,費思哲沉默了,信步走到落地窗前,望著窗外的江面陷入沉思。
「臭小子,怎麼一提到子衿就啞巴了,和姑姑說說說你和她的故事吧,有些事有些話不能老憋在心裡,太難受。」費心在心裡暗歎了口氣,輕柔的說道。
「這渝海你好像比我更熟悉,還有你不知道的事,你問我幹什麼?」費思哲頭也不回,淡淡地道。
費心一愣,差點沒被氣死,對著他的背影白了一眼嗔怪地道:「你以為姑姑是神仙啊,什麼都知道。」
費思哲歎了口氣,望著落地窗外寬闊的江面,隨著波光粼粼的水面,雙眸漸漸變得迷離,思緒也已虛無飄渺。
大一新學年開學的第二天,天淅淅瀝瀝的下著雨,費思哲拿著傘走在去學校的路上。
突然一陣嬰兒的啼哭聲引起了他的注意,順著聲音望去,只見前方不遠處,一個年輕的媽媽懷中抱著一個用外衣緊緊包裹著的孩子,臉上寫滿焦急,正在左顧右盼。
因為沒有傘,她的頭髮已經濕透了,雨水順著她清秀的臉頰和略顯凌亂的秀髮往下滴,顯然趕了很長一段時間的路。
看到這個情景,費思哲心裡下意識的湧起一股衝動,幾乎沒經過考慮,拿著傘就衝了過去。當他把傘遞過去的時候,年輕媽媽的頭頂已經有了一把雨傘。
費思哲一愣,抬起頭就看見了一個女孩兒清純的面龐,長髮飄飄,清澈的雙眸滿是星光,散發著一種仿若古典女性的羞澀與嬌媚。一身潔白的連衣裙,如風中的百合花,費思哲覺得她就像個天使,好美好美。
見費思哲看她,女孩兒靦腆的一笑。就是這一笑,不禁讓費思哲怦然心動。
曾經,對「一見鍾情」這個詞,費思哲以為那是文人騷客對愛情美好想像而設計的空中樓閣,是不切實際的,在現實的人生世界中永遠也不會發生一見鍾情的事。但在見到女孩兒的那一刻,他相信了,並且沉醉其中。
年輕的媽媽對著費思哲和女孩兒,不停的道謝,才堪堪把費思哲的思緒拉回來。
經過瞭解,他們才知道,她住在郊區,因為孩子發高燒,郊區的小醫院她又不放心,是進城給孩子看病的,轉了好幾路車才到這裡。等到下車了才發現,自己的錢包在公交車上,不知道什麼時候給扒手摸去了,此刻她正彷徨著,不知道該怎麼辦。
看見年輕媽媽的神情雖然無比焦急,卻始終沒有忘記自己的孩子,邊和他們說話,還時不時的把包裹著的孩子的外衣緊緊,眼睛裡水汪汪的。費思哲和女孩兒對視一眼,都默契的拿出錢夾,把他們一大部分的生活費都給了她。
一陣微風吹過,拿著錢夾的年輕媽媽,臉被雨水打濕了。
這樣做導致的直接後果就是,他啃了老長一段時間的饅頭。但是費思哲從來都不曾後悔過,不光是因為他覺得這是他應該做的事,另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知道自己遇到了值得他用一生守候的人。
送走對他們千恩萬謝的年輕媽媽,費思哲和女孩兒同撐一把傘往學校走去。
在路上,費思哲知道了她的名字,秦子衿。人如其名,充滿了詩情畫意。
費思哲還瞭解到,她和他一樣也是大一的新生,巧合的是他們選擇的竟然是同一個系,當時他不禁欣喜若狂。
在同一把雨傘下,子衿少女的體香一陣陣的飄入鼻子,費思哲只覺得如同吃了人參果一般,三萬六千個毛孔無一不舒暢,當時他的心裡就只有一個念頭:希望去學校的路永遠沒有盡頭,就和她這樣,在同一把雨傘下,在微風細雨中,一直走下去,直到永遠……
彷彿冥冥中自有定數,費思哲和子衿居然幸運的分到了同一個班上。那一刻起,費思哲就對自己說:這是上天安排的緣分,不論如何我都要抓住她。
後來他們相知相戀,他們約定,大學一畢業,就出來找工作,等有了積蓄就結婚。在戀愛的季節裡,清晨他們一起在寂靜的校園跑步,傍晚漫步在林萌小道。
大學四年裡,他們一起走過春的浪漫,夏的濃郁,秋的成熟,冬的凝重……
費思哲一直以為他會成為天底下最幸福的男人,因為子衿出色的才幹和外貌,即便是和他確定戀愛關係,子衿也不乏追求者。他們之中也不乏富家公子,但是子衿從來沒有動搖過。
可是這一切在大學畢業後,曾經的風花雪月都做了土,談婚論嫁成了笑談。
在戀愛的時候他們的眼睛裡都只有對方,從來都不過問彼此的家庭。又或者他和她都在刻意迴避。
在大學畢業後,費思哲面試次次碰壁,一次偶然的機會,子衿知道了他居然是和收廢品的爺爺在廢品屋裡長大的,當時她什麼也沒說,只是後來費思哲連續幾天見不到她的人。
等費思哲再見到她時,她只是淡淡的說道:「我原本以為你是我的真命天子,可你看看你現在,不光工作沒有著落,就連一間像樣的房子都沒有,我跟你在一起會幸福嗎?等你出人頭地了再來找我吧,我等著你!」
當時費思哲只覺得天塌地陷,彷彿世界末日般,世界只剩下灰色。
渾渾噩噩的回到家,費思哲對著爺爺大聲質疑,爺爺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說道:「還記得我以前對你說過的話嗎?」
那個時候費思哲猛然想起爺爺曾經對他說過:遇到你喜歡的女孩子,不要輕易說愛她。
當時費思哲不懂,直到那時他才明白,說一句「我愛你」只需要幾秒,但要真正做到,卻要一輩子。
正如子衿所說,他連一間像樣的房子都沒有,又拿什麼來愛她。
從那一刻起,他不由得更加努力的找工作。而不久後的一天,他爺爺也不知道是不是受到了刺激,居然和他說要搬離住了十幾年的屋子,這一搬就搬到了龍悅別苑。可搬到龍悅別苑,麻煩又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