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歡和桑樹轉移陣地,繼續閒聊。[超多好看址:。
不知為何,同歡回了次頭,彼時,趙甜甜又是氣憤又是沉悶,端著酒杯就是一通狂飲……
那是韓恩雅讓同歡端的酒,韓恩雅沒喝,最後喝下的居然是趙甜甜。
同歡也說不出個什麼感覺。
正沉吟間,就聽到電路一通辟里啪啦的聲音,緊接著,那水晶燈便被一槍擊中,瞬間掉落了下來。
「啊啊啊……」
「燈掉下來了……」
「快跑啊……」
「有槍聲,殺人啦……」
「……」
整個酒店,瞬間變得漆黑。
慌亂狀態下人性暴露無疑,前一秒都優雅奢華的宴會瞬間變得慌亂無比。
同歡被擁擠著往前推去,黑暗裡,人擠人,根本看不清,完全是一種無規則的擠壓狀態。
也不知是誰推了同歡一把,同歡頓時摔倒在地上。
她想爬起來,人群便已經擠壓過來,踩著她……
又是這種狀況。
但是明顯地比上一次在金碧輝煌門前更嚴重了。
這是真正的「踩踏」事件,同歡若是真站不起來,絕對會被踩死的。
可是人群擁堵的厲害,整棟紫禁城酒店似乎都停電了,蜂擁著往一樓擠來。
同歡素來沉靜,可這時候卻嚇壞了。
真當她慌亂的時候,卻倏然有一隻手,一把將她拽起,來人的聲音清清淡淡的,格外好聽:「同歡,你沒事吧?哪裡傷到了?還好嗎?」
他的手,一通忙亂地在同歡身上摸索著。
同歡卻沒有誤會什麼,她知道,他是在確定她有沒有受傷。
而這個人,這個救她的人,是宋沐遠。
同歡那一瞬間感覺特別複雜。
在這樣漆黑慌亂的人流中,他居然能瞬間找到她然後將她救起。
其中的深情意味,已然叫人心境震撼。
其實,如果沒有皇甫烈,她想,她會接受這個男生的好意,然後按照計劃,進軍金融界,可勁兒斂財,斂成一個小富婆。
生一兩個孩子,女孩兒可勁兒寵,男孩子卻糙養,然後期盼著他們長大。
這樣的人生,才叫人安心,才叫人不會失望,更不會絕望。
可人生,絕不會有如果這樣的轉折。
也正因為沒有這樣的轉折,同歡的人生變得驚心動魄起來,哪怕,那其實不是同歡想要的。
思緒沉浮,好一會兒,同歡才說道:「我沒事!」
說著,身子扭動著去掙脫那兩隻摟著他的手。
男生愕然,但也瞬間明白,連忙鬆開她,然後牽著她的手,他說:「我先牽著你吧!現在太亂了!別出什麼事情!」
同歡點頭:「嗯,我聽你的!」
她今天穿得長裙,手上套了黑色的手套,所以哪怕是牽手,也是隔著什麼的。
很後來的時候,同歡才特別感謝這手套,因為這手套,救了她的命。
可此刻,氣氛卻是說不出的靜默。
哪怕人流喧囂,兩人卻是安靜的。
紫禁城酒店啟動了緊急照明設備,但這仍是無法阻礙那逃竄的人群。
等人群並不那麼稀少了,宋沐遠便鬆開了同歡的手,說:「我們也回去吧!」
今兒個的晚宴,明天準會上頭版頭條,不僅是娛樂版,還有社會版。
那是真正的槍響!
可同歡懶得去管那麼多了,她輕輕地「嗯」了一聲,和宋沐遠出去。
等到了門口,才看到桑樹。
桑樹看著同歡,心底狠狠地鬆了口氣:「還好你沒事,剛才人群一擠,我就找不到你了!你知道嗎?我特怕你出事!」
「我這不沒事嗎?我哪有你想得那麼柔弱啊!」
同歡笑著回道。
她在這三人的圈子中,卻是和小寶他們的圈子不同的。
明顯的,不論宋沐遠和桑樹都很照顧她,下意識地把她當做會可憐的問題少女。
而跟小寶他們,同歡會下意識地讓自己變得強大。
兩種不一樣的情意,同歡都很珍惜。
宋沐遠看了看她,說:「同歡,我看我還是送你回去!今天晚上,真的很亂!!」
同歡笑著拒絕:「要送也是我送你吧!我有車!」
她今天是來溜她的保時捷卡宴的,沒想到,居然碰到了一大堆烏七八糟的事情。
煩躁!鬱結!
但這時候,對著朋友,同歡卻是微笑著的,特別有耐心!
「我也有車!」
宋沐遠堅持!
同歡現在是公共人物,卻也是個剛開始的小透明,和皇甫烈的曖昧照就讓她吃不消,再來個宋沐遠,那她真會死得很慘。
她可以得罪全世界,也不敢得罪人皇甫公子啊!
她連忙拒絕:「桑樹沒車!你送送人家!反正你們倆也絕對鬧不出緋聞!」
桑樹和宋沐遠的緋聞,就跟黃曉明和李宇春鬧緋聞差不多。
為毛會出現黃曉明和李宇春,咳咳,作者穿越了!
總之,兩人之間緋聞不出來!
桑樹還想說什麼,同歡拍了拍她的肩膀:「就這樣說定了!我回去了!一大堆煩心事呢!我回去好好捋一捋!」
宋沐遠和桑樹再也無言。
桑樹笑著拍了拍宋沐遠的肩膀:「走唄,送我回去唄!」
宋沐遠默了。
同歡回了家,便去看新聞,紫禁城酒店遭受恐怖襲擊的事件已經出來了,各種聊天軟件直接彈窗播到。
但這也只是表面,進一步事態,正在最終。
同歡倒也沒多想,把最近的八卦娛樂的新聞惡補一通。
本來呢!
她也只是看看以備不時之需的,卻不曾想,有一則新聞特別令她敢興趣。
那就是雲荒大神的《傾城之淚》要開拍了,導演是lk。
同歡追《傾城之淚》追了挺久的,知道要開拍了,特別開心。
而且lk的鏡頭特別細膩流暢,拍這種歷史片鐵定好看。
同歡很看好《傾城之淚》。
當然最看好的是雲荒大神,她沒崇拜過什麼人,雲荒是唯一的絕無僅有,她真的很喜歡他筆下的故事。
那些哀痛,那些傷悲,那些情意……
都特別叫人震撼。
雲荒說過,他筆下的人物都是有生命的,有生命的人活出的人生是完整的,他不能左右。
雲荒就像是上帝,對著蒼生,又殘酷又憐憫。
正是這種感覺,讓同歡特別迷戀。
女人嘛!
或多或少都有些賤性,唯獨只有傷害,才能刻骨銘心!
看完了八卦新聞,同歡便給皇甫烈打電話,那邊還是關機。
想了想,同歡便給他發了個信息:「你看新聞了沒?今天紫禁城酒店遭受了恐怖襲擊!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錯覺,我總覺得這是一場陰謀!」
同歡的預感是準確的。
因為第二天,她起床,隨便一掃,便掃到了一條驚天大新聞:趙甜甜死了!
那個十七歲的花季少女,死在這一夜!
而死因,法醫鑒定,是毒殺!
毒殺!
而且攝入了相當量的氰化鈉導致的猝死!
同歡一下子就想到了那杯酒。
氰化鈉為白色粒狀或熔塊,易溶於水,微溶於乙醇,有劇毒,吞服大劑量會導致猝死!
同歡想起當時,氣憤的趙甜甜,端著那杯酒一飲而盡,然後很快地,槍響,水晶燈砸落,停電,逃竄……
那杯酒,她沒碰過,韓恩雅嘛!
同歡只覺得腦海迷迷濛濛的,一切的發生都特別的迅速特別的離奇。
她一下子,就知道自己估計要被陷害了,手心裡頓時滿手的汗。
逃?
這是她第一個念頭!
但是,若是她沒有參加「明日之星」,沒有成為公眾人物,同歡還覺得自己能逃脫,而現在,一切變得特別麻煩。
她微微擰著眉毛,下意識地想到了皇甫烈,連忙發了個信息給他:「我被人設計了!估計發完這條信息就得去蹲監獄了!」
果不其然,信息一發完,門鈴便響起。
同歡從貓眼裡看到了好幾個警察,其中赫然有著大名鼎鼎的李未其。
同歡深呼吸,打開門。
李未其說:「同歡小姐,您因涉嫌毒殺趙甜甜而被逮捕,這是逮捕令!」
說著,抓了同歡的手,手銬一烤。
卡擦……
很清脆的響聲!
同歡知道,自己給毀了,毀得乾乾淨淨,毀得徹徹底底。
且不說她能不能從局子裡出來。
就算她出來了,最起碼娛樂圈是混不下去了。
沒有藝人,會有這麼髒的案底。
很快地,同歡被帶下樓,樓下,一大堆記者,菲林瘋狂的消耗著。
記者們瘋狂地採訪著:「關於涉嫌殺人趙甜甜,同歡小姐怎麼解釋?這是真的嗎?」
「聽說你在慶功宴上曾經和趙甜甜發生爭執並且甩了她兩巴掌,這是真的嗎?同歡你真的這麼惡毒,那個女孩還未成年!你不僅打了她居然還殺害了她……」
「請問李警官,這件案子會怎麼判?同歡的殺人罪是否屬實?」
「……」
場面,紛亂。
同歡自從踏足娛樂圈,便被這種紛亂包裹著。
不過,還好她性子大氣,寵辱不驚。
可這份淡然,卻是被看作殺人甚至沒有一點愧疚心理。
李未其擋在同歡身邊,替她擋開蜂擁的媒體。
面對媒體的質問,他只說了四個字:「無可奉告!」
說著,便帶著同歡,上了警車。
一邊一名攜槍的警員將同歡死死看守著,生怕她逃走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