裙子,牛仔褲,鞋子,甚至還體貼地準備了內衣……
都是名牌,而且都是那些牌子中最好的。請記住本站的網址:。
「唔,今天穿這個!」
雲烈仍舊裹著個小浴巾,非常騷包地在屋內晃蕩,他翻了翻,從那些袋子中翻出一隻遞給同歡。
同歡看也沒看,直接拿了衣服去浴室換。
那其實不過是一套簡單的牛仔褲和t恤,很簡潔的黑色,名牌設計,款式簡潔卻很有特色,布料也很舒服。
同歡穿出來的感覺仍然有點怪怪的。
說起來好笑,她這輩子都沒穿過長褲。
從小開始,她便被傾城教育成淑女,只准許穿裙子,一年四季都是如此。
後來長大了,自由了,可以自主選擇了,可巨額的醫藥費壓在同歡心頭,她連買件牛仔褲的錢都捨不得花。
衣服,穿得都是傾城的舊衣服,都是香奈兒,傾城最喜歡的牌子,創立這個牌子的女人coco,她本身就是流連於男人之中,被男人包養的情婦。
可這樣浪蕩的故事,愈發地叫傾城著迷於香奈兒。
曾經的傾城,站在金碧輝煌的舞台上笑容傾城:「誰給我一套最新款的香奈兒,我給誰最絢爛的一夜!」
然後,故事開始了!
那個叫做陳修義的淡雅男子,漸漸地入了傾城的眼,入了傾城的心,傾城癡了,最終瘋了……
同歡發現遇見雲烈開始,她便漸漸想起很多很多的往事。
但這些往事,唯獨沒有雲烈。
她深呼吸,穿著自己人生的第一條牛仔褲,出現在雲烈面前。
雲烈已然梳洗了一番,卻依然是一套純白的西裝,將貴公子的華麗詮釋殆盡。
他盯著同歡,從上到下,輕佻地吹了聲口哨:「看來我眼光不錯!」
同歡正想說謝謝你為我挑的衣服。
雲烈已經接著說道:「挑得內衣正好合你尺寸!」
同歡絕倒。
這個無恥的男人,不耍流氓會死嘛!
兩人在酒店用過早飯,白天的時間屬於同歡,她今天有課,雲烈優雅又彬彬有禮的請求道:「我送你過去吧?」
同歡光想想那輛超豪華的加長林肯會在學校掀起怎樣的風波,便悚然而驚。
誠然帝國理工又有帝國貴族學校之城,來帝國理工唸書的人,不是瘋子就是天才,而這些瘋子和天才無不有著相應的背景。
同歡是為數不多的例外,因為她的大腦比這些瘋子和天才還要彪悍。
但是,同歡的身份,和一輛加長林肯完全不符。
「不用了,那樣太招搖了!我自己搭公車過去!」
雲烈盯著同歡半晌,揚起薄唇,清淡一笑,倒也不強求:「我讓司機送你到附近的地鐵站。」
「謝謝!」
這是最好的方案了!
這裡離地鐵站不遠,但仍然有一點距離。
「晚上我會去接你!」
雲烈繼續叮囑道。
同歡特怕招搖,便婉拒道:「等我上完課就來找你。」
「也好!」
雲烈真的分外的好說話。
同歡深呼吸,笑著告別,坐上了那輛加長林肯,往地鐵站開去。
或許酒店的這一幕最正常不過,但是,在有心人看來,已然太曖昧太曖昧。
同歡很後來才意識到,這個七夜的交易,即便她盡量避免那過分的曖昧之感,卻仍然無法讓自己從桃色新聞中逃脫!
給讀者的話:
大家無視這一章重複的吧!小修了下文,除了字數多了點基本上沒怎麼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