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去小摸了一把,收穫三千八百塊。
零頭我沒拿,留給主人當路費。
我是個夜間工作者,偶爾白天也上工,工作時間很自由,關鍵看經濟上困不困難。經濟上有困難了,我就去幹一票摸一把,經濟上寬裕,我就懶洋洋的什麼也不幹。
別以為我是個懶散的人,其實我很謹慎。
做我這一行的,不謹慎不行。稍微粗心大意點,就會被請去吃國家糧,據說還得干手工活,洗澡都不帶隔間的,沒任何**。
我不喜歡吃國家糧,更不喜歡干手工活,所以辦事兒非常謹慎,從不留下任何線索。我所說的不留線索,是指不給警察留下線索。有的同行非常厲害,只循著我的味兒,就能順籐摸瓜找到我。
我一直覺得賊比警察厲害,我指的賊,是頂級的賊,不是那種公交車上的扒手。那種公交和鬧市裡的扒手,我看不上眼,因為他們偷的都是普通老百姓的小錢。我信關二爺,從不偷普通百姓,只偷貪官奸商和壞蛋,偷之前先探查一個月,查查要偷的對象究竟是什麼樣的人。
我比私家偵探查的都精細,以保證自己不會偷錯人。
我偷東西有偏好,只喜歡黑吃黑,我覺得這樣就不算是做壞事,關二爺就會保證我長長久久平平安安。
當然,我這純屬心理安慰,我絕對不是個好人。好人不會當賊,只會傻不愣登的被壞蛋欺負和壓搾。
有了錢,我心情很不錯,想先去吃點兒東西溫暖溫暖我的胃。
我在夜市溜躂了一圈,想在小市燒烤攤上吃些燒烤,可人太多了,擠不到地兒,我只好回了家。
時間還不到十二點,小區那家新亞新餐館應該還沒關門。
我找到名片,撥通餐館的外賣電話,「喂,你好。」
「你好,這裡是新亞新餐館。」餐館小姑娘聲音挺甜的,聽著特別舒服。
「哎,你好。我四號樓一單元二零二,給我送一份鍋包肉,一份糖醋裡脊,一份老醋木耳,再來兩碗米飯,再給我帶兩瓶可樂上來,百事可樂,不要可口的。()」
那邊停了幾秒鐘,「是四號樓那個麼?」
「對啊,四號樓。」我加大了音量,怕她聽不清楚。
她又停了幾秒鐘,「你們那個樓上有個瘋子,太嚇人了,小張被他嚇到了,不敢過去。要不你過來拿吧,怎麼樣?反正也不遠。」
「什麼瘋子?」我想了想,「哦哦哦,你說的是我家樓上張大伯是不是?大半夜喜歡蹲在樓底下對著樹笑那個是不是?他前天被親戚接走了,去外地了,以後都不回來了。你讓那個小張過來吧,沒事兒。」
「真搬走了?」她聲音有點兒不確定。
我加重語氣,「真的,你讓小張過來送就行。二零二,記著啊,二零二,別送錯了。」
「行,三十分鐘後給你送過去。」
「好,謝謝。」
「不客氣。」
嚇到小張的那個張大伯,住在我家樓上,腦子不怎麼正常。
我還沒出生,他就住在我家樓上了。據說年輕時候挺聰明的,說話辦事也很利索,長的也不錯。後來有一天走夜路,撞鬼了,把魂兒嚇掉了,自此就瘋了。
以前他只是喃喃自語,後來發展到對著樹笑,再後來發展到大半夜的在小區裡到處溜躂。
大半夜的,誰撞見他都會害怕的。
別說小張了,就我這種膽大包天的夜間工作者,也被他嚇過好幾次。
有一次是在樓道口樓梯下面的死角,我剛進去,就聽見裡面發出桀桀桀的笑聲,笑的我渾身汗毛都豎起來了。大半夜的,裡面黑不隆冬的,笑聲滲的跟鬼似的,嚇的我腿肚子都顫抖了,我還以為夜路走的太多了撞鬼了呢。
我拿手電朝裡一照,發現他蹲在裡頭,才鬆了口氣。
人嚇人,嚇死人,他有時候做的那些事兒,比鬼還可怕。
幸虧他走了,要不然,說不定哪一天,我又會被他嚇上一次。
不到三十分鐘,小張就把菜送了過來。
他還挺擔心的問了我一遍,那個張大伯是不是真的搬走了。我把錢遞給他,很肯定的對他點了點頭。
他拍了拍胸口,然後一陣風似的,衝下了樓。我關上鐵門,來到窗前朝外看,這麼幾秒鐘的功夫,他已經跑出去老遠了。
那麼大塊頭,膽子可真小。
新亞新的飯菜很可口,我胃口大開,吃的非常歡樂。
吃飽了,就容易犯困。
躺到床上的時候,我尋思著,這三千八應該能花不少天,最近就不用探點開工了。明天去超市多買些食材,買幾袋速凍餃子,餓了燒好水扔鍋裡煮煮就能吃。方便面我就不考慮了,我吃不了那個玩意兒,吃了胃泛酸,特別難受。
我暈暈突突的琢磨著,差一點點就完全進入夢鄉了。
在我一隻腳邁進夢鄉,另一隻也抬起來,快要邁進去的時候,樓上突然「匡當」一聲巨響,把我給驚醒了。
我翻了個身,正臉對著屋頂,琢磨著樓上為什麼會弄出這麼大的動靜來,琢磨琢磨著,我的眼皮子又合了上去。
眼皮還沒合穩,樓上又「匡當」一聲,比第一聲還要響,像是桌子倒了砸在了地上似的。
短短十來分鐘,樓上「匡當」了四五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