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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二百一十六章 出格的罰款 文 / 吾畏

    向徐達軍和林華匯報的時候,陳青雲收到何筆的電話,他不敢接聽,回到紅杉鄉政府的公寓樓後,才將何筆叫到自己的房間,詢問他打電話的原因。

    「老大,今天縣環保局到紅杉鄉檢查工作,發現我們的機磚廠沒有辦理環保審批手續,留也留不住,晚飯也沒吃,給我們留下處罰決定書就走了。」何筆氣憤地告訴陳青雲,今天發生的事情並非是環保局無理取鬧,但也不至於害怕。只是何筆對執法人員有天生的畏懼,與他的經歷不無關係。

    陳青雲也拿不準環保局的處罰是否有不妥之處,但他信奉的原則是,不懂的事情就問專家。關於法律方面的問題,他最信任的是羅曼。

    羅曼聽完陳青雲的敘述,鄙夷地對陳青雲說:「你們縣環保局的幹部不知道是不是有意欺負你們,竟敢輕率地下達處罰決定書。青雲,你不用怕,他們有兩個地方的錯誤:環境保護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縣級環保部門的行政處罰只有一萬元的罰款權,他們下達了三萬元的處罰通知,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二是他們沒有經過監測、沒有任何環境監測數據,憑主觀判斷給你們下達處罰決定書,完全站不住腳。你們可以根據這兩條,向法院提起訴訟。」

    陳青雲擔心地問道:「如果我們提起訴訟,他們改變處罰決定書、或者補充監測數據,我們不也得敗訴嗎?機磚廠沒有經過任何處理,每天都在冒著滾滾的濃煙,確實是違反了環保的規定。」

    羅曼笑道:「青雲,你得加強行政法規的學習,不然別人要蒙你,你還不知道自己怎麼上當的呢。行政法是程序法,一旦進入處罰程序,行政單位不能再進行取證,也就是說,他們下達三萬元的處罰決定書之前,沒有企業負責人的談話筆錄、沒有進行環境監測,這個處罰決定書是沒有意義的。處罰決定書下達之後,環保局不能再取證,包括不能補充筆錄和監測數據;第二,縣級環保部門的處罰權只有一萬元,他們竟敢下達三萬元的處罰決定書,完全是嚇唬對法律一竅不通的人。但你要記住,必須在半個月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能向縣政府或市環保局申請行政復議,我要說的就這些。」

    陳青雲還是沒弄明白,繼續追問道:「以鄉政府的名義起訴環保局還是以泰安實業公司的名義起訴環保局呢?」

    羅曼知道陳青雲的短板就在法律方面,不再與他兜圈子:「鄉政府與雨神泰安實業公司在法律上是同等的地位,環保局給誰下達的處罰決定書,就以誰的名義向法院起訴,沒什麼區別。」

    陳青雲還是沒有把握,於是向羅曼提出要求:「你趕緊過來吧!我信不過雨神縣的律師事務所。但是想通過這件事情,讓這些縣政府的執法部門收斂起來,不然的話,以後還得面臨類似的麻煩。」

    雨神泰安實業公司拒絕了法院的調解建議,雨神縣法院行政庭將公開審理泰安實業公司對縣環保局的訴訟,這是雨神縣範圍內第一次企業對行政部門的公開訴訟。

    法院行政庭開庭之前,林華擔憂地對徐達軍說:「書記,如果泰安公司勝訴,今後政府部門的行政執法將面臨很大的困難,誰都知道,我們的執法隊伍有多少人懂得法律呀;如果環保局勝訴,我更擔心泰安公司從雨神縣撤資,還有好幾個項目需要他們的繼續投入呢。」

    徐達軍說:「林縣長,我覺得沒什麼可擔心的,如果雨神泰安實業公司敗訴,說明他們的工作有不到之處,陳青雲也不會因此而產生什麼想法;如果環保局敗訴,說明我們的行政執法確實存在問題,需要在今後的工作中改進。無論如何,這場官司只會對今後的發展有好處,我們就靜觀其變吧。」

    林華沉吟了片刻後說:「徐書記,還是你有水平,這件事情就請法院依法處理吧。」林華表態的時候,還不忘記給徐達軍戴頂高帽子。

    就在徐達軍與林華商量紅杉鄉的環保處罰案件時,雨神縣委、縣政府的幹部之間也產生了不少的議論,有的幹部說:「這個陳青雲,才當上鄉長就縱容企業起訴縣政府的組成部門,把環保局的權力放在太陽下面暴曬,如果讓他得到更高的位置,我們都得喝西北風去了。」

    有的幹部說:「紅杉鄉的幹部就是有魄力,知道環保局不對,就敢向法院起訴,應該得到支持。」

    也有的幹部說:「法律是幹什麼的,不就是為政府服務的嗎?一個企業也敢向政府的執法部門提起訴訟,今後還有誰敢認真執法呀?」

    另外還有幹部說:「縣環保局是有些不像話,要處罰企業多少錢,只能由他們說了算,泰安實業公司就是有魄力,敢於打破這個神話,就看縣法院敢不敢公平執法?」

    馬上有人回答這個問題:「縣法院只能是初審,如果他們敢亂來,敗訴的一方肯定會向泉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縣法院肯定會認真對待。」

    「這得看縣委的態度,原來蔣縣長經常說的一句話:法律聽政策的,政策跟形式走。現如今徐書記的話,就是雨神縣的政策,縣法院不敢不聽。」

    「你以為還是那個蔣蠻子當權呢?我看徐書記和林縣長比他清明多了,不會干預這件案子的。」

    「聽說雨神泰安實業公司的律師是從燕京請來的,與他們同來的還有《紫微日報》的記者,這下縣環保局可就難受了,恐怕吳天行連覺都睡不著吧。」

    也有人恨恨地說:「吳天行也就是孟林的走狗,他們都是與蔣再良穿連襠褲的人。蔣再良調走了,他們還不知道收斂,活該他們倒霉。」看來蔣再良在雨神縣並不得人心。

    有人擔心地說:「蔣再良調走了,但他的勢力還在,全都掌握在孟林手中,就連徐書記和林縣長都讓他三分,陳青雲與他對著幹,不會有好果子吃了。」

    胡家來與羅曼到達雨神縣城後,陳青雲馬上向徐達軍和林華做了匯報,徐達軍與林華倆人都推掉所有的應酬,在東北樓安排了一個包廂。

    雖然沒有雨神酒店那麼豪華,但東北樓的地方菜很有特點,凡是招待外地來的客人,他們基本上安排在東北樓用餐。

    「胡主任,雨神縣是小地方,招待不周,可別見怪。」徐達軍向胡家來舉杯。胡家來與羅曼同行,徐達軍與林華怎能不知道他的來意,心想:如果陳青雲鬧大了,看他怎麼收場。

    胡家來的外號是老狐狸,他可不會輕易地揭開自己的底牌:「徐書記,我們當記者的,走南闖北,很少講究條件。書記和縣長親自接待,使胡某有受寵若驚的感覺。」

    徐達軍知道與胡家來繞圈子,純粹是浪費時間,酒過三巡之後,他就切入今晚的主題:「胡主任,雨神地方小,經濟薄弱,經不起什麼風浪呀。」

    胡家來哈哈大笑:「請書記和縣長放心,我也就是來學習學習,不是非報道這次民告官的官司不可。這種事情發生在雨神,也許是天大的事,如果放在沿海,卻習以為常。政府部門在行政官司中敗訴,沒什麼大不了的,雨神的行政官司,成不了典型。」

    徐達軍與林華明白,胡家來擺明了就是過來支持陳青雲,他言下之意:如果雨神縣能夠按照遊戲規則辦事,他就會放過不管;如果雨神縣方面從中玩些小動作,他必定會將此事當作典型。

    當天晚上,徐達軍與林華找到孟林、吳天行和法院院長,反覆告誡他們:這次的官司,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的要求辦事,誰也不允許在背後做小動作,如果發現有人不聽招呼,不管是誰,將一擼到底。

    林華暗示孟林,《紫微日報》的新聞部主任已經到達雨神縣,他將全程跟進這次的庭審,如果縣法院敢玩什麼花招,成了反面典型的話,法院自己把事情扛起來,縣委和縣政府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從縣委大樓出來,孟林等三人氣得牙癢癢的,他們已經商量好了,要給陳青雲當頭棒喝,不知天高地厚的毛頭小伙子,竟敢惹到他們的頭上。

    孟林派環保局的人找雨神泰安公司麻煩的時候,認為是他們的權利、可以任由他們發揮的權利。至於法律規定的權限之說,他們完全沒有這個概念。三萬元的罰款,他們認為是便宜了泰安公司,早知道他們態度如此惡劣,直接就下達十萬元的罰款,讓泰安公司的機磚廠得不償失才好。

    雨神縣的法院院長胡漣是孟林的牌友,倆人經常在牌桌上就將手中的大事給確定下來。比如這次的行政官司,胡漣曾經勸過孟林,讓他主動找泰安公司庭外調解,不料泰安公司不理這碴,堅持要上法庭,可把孟林氣壞了,自己主動伸出橄欖枝,泰安公司竟然敢拒絕。

    他所想到的調解,也就是將三萬元的罰款下降到兩萬或一萬五,至於環保局承認錯誤,那是門都沒有的事情。

    這幾天,他們每晚都湊到牌桌上,已經下定決心,就算是泰安公司把天大的理由找出來,也會判他們輸掉這場官司,政府的權威不是任何企業能藐視的。但現在不同了,徐達軍與林華明顯地站在干岸上,讓孟林感到嚥不下這口氣。

    「孟縣長,我們怎麼辦?就這樣放過泰安公司,實在有些不甘心呀。」胡漣沮喪地說:「如果沒有徐達軍和林華的支持,我就得面臨中院的壓力,承擔不起責任呀。」

    孟林一咬牙:「走,我們連夜到泉湖去,你通知合議庭,推遲一天開庭。我就不相信,中院也會像徐達軍和林華一樣,有那麼糊塗。」

    泉湖市中院有位叫衛天平的副院長接待了胡漣和孟林等人,聽完孟林的匯報後,他明確表示:如果讓泰安公司贏了這場官司,整個泉湖市的行政部門都會責備法院,不能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

    從泉湖市回到雨神,孟林就像打了雞血似的興奮異常:還是泉湖市的領導有水平,用不著理睬徐達軍和林華這兩個土包子。

    考慮再三,孟林還是找到陳青雲,畢竟在他背後,還有《紫微日報》記者的身份。他想不戰而屈人之兵,讓泰安公司撤訴,接受法庭的調解。

    陳青雲不知道孟林哪來的底氣,他堅信自己的選擇沒錯。機磚廠確實沒有經過審批,也有一定的污染,這些都可以改正。陳青雲不願意接受庭外調解,關鍵的問題在於,他接受不了縣環保局把法律當兒戲。明明是孟林主動提出調解,還希望泰安公司先接受處罰,再將罰款以污染治理補助資金重新撥回給泰安公司。

    陳青雲不知道,環保局每年向企業收取的排污費,其中的百分之八十屬於污染治理補助資金,必須返還給企業。至於給哪個企業,權力在於環保部門。而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則可作為環保事業的發展資金列支。

    這個時候,雙方都不在乎這幾萬元錢,一方要的是理;另一方要的是面子。

    陳青雲沒有直接拒絕孟林,他委婉地說:「孟縣長,我可以找泰安公司的白總談談,但不能保證他們會撤訴,畢竟他們是在紅杉鄉投資,我們也得尊重他們的選擇。」

    陳青雲的話已經明白不過,他的選擇是置身事外。如果孟林知道陳青雲在這幾個公司中的地位,他應該會明白,陳青雲已經明確地拒絕了他。

    孟林還是不死心,他惱怒地說:「陳鄉長,你要明白你的身份,你是鄉政府的領導,要站在政府的立場說話,不要助長這些不法商人的歪風。」

    陳青雲見孟林說話肆無忌憚,不高興地說:「孟縣長,泰安公司是來雨神投資的客人,並非不法商人,我覺得尊重他們是應該的。至於打官司的事情,現在是法制社會,就算是民告官,也屬於正常情況。」

    說服不了陳青雲,孟林不會愚蠢到找泰安公司的總經理白思量。

    倆人不歡而散,剩下的事情只能在法庭上見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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