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經常去蘇市長家,幫日理萬機的市長處理一些日常瑣事,取拿一些重要文件,出現在蘇家的次數比滕睿哲還要多。但那個時候,黛藺根本沒有注意過他,一心一意撲在滕睿哲身上,心裡裝不下任何人。
蘇市長出事後,他不顧父母的再次反對,自願調到了市委書記鄒書記身邊,等著黛藺結束她長達三年的沉重懲罰,開始新的人生。
因為他知道袁奶奶會把黛藺接過來住,讓家破人亡的黛藺不至於流落街頭,有個棲身之地……那天他去接她的時候,看著亭亭玉立卻憔悴不堪的她,他一顆充滿思念的心差點被驚碎了。
在外人眼裡,黛藺是官家小姐,性格又刁蠻跋扈,誰敢欺負她,她就加倍還回去。所以即便入了獄,其種種劣行遭到民眾的申討,民憤難平,但也不會吃太多苦,受太多罪。
畢竟錦城市最高法院終審判決的時候,本該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縱火罪(《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決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卻只判了三年,這足足說明判決的時候,是有人在法官那疏通了的。
於是眾人自然而然就想到了,黛藺在監獄裡的生活被人打點好了,沒事的時候曬曬太陽看看報紙,有事的時候找找獄友的茬,打打人,怎麼著都改不了她刁鑽的本性;而且蘇市長的死是罪有應得,贓官貪官都該死……
可誰知道,他們只是把事實以訛傳訛了,把一個品性單純、內心孤獨的小女孩推上了風口浪尖。
小黛藺經歷過一段年少無知的歲月,因為太過招搖,招來了一群不務正業的紈褲子弟,他們纏著孤獨的小黛藺,唆使她用飆車、開party的方式使自己快樂,把她家弄得一團糟……他們經常私自開著黛藺的跑車出去玩,在高級別墅區竄來竄去,撞到人也不賠禮道歉……
可這些,蘇伯母都不曾管,放之任之。
縱火案發生後,葉素素被燒成重傷,差點脫離不了危險期;滕睿哲終於被惹怒了,不顧蘇市長的再三阻撓、私下求和,當即就把黛藺送上了法庭!
小黛藺在法庭上哭得抖抖索索,一張小臉嚇得慘白,抽抽噎噎承認當天拎著一桶油漆去找葉素素的麻煩,並將葉素素從門口的前台拖到了門裡,用蠟油嚇唬她,誰知店裡著火了。
於是律師秉著法律面前不講人情的態度,再三追問她到底有沒有說『放火燒了你的店』這句話。逼了又逼,堅決不准說其他的話,只准說有或者沒有,步步緊逼,把幼小的她嚇得全身發抖。
於是小黛藺的一句氣話,順理成章成了縱火案的預謀。
她也許在拿著蠟燭的時候說過這句話,卻沒想到真的著了火,也沒想到一場大火,讓她昔日的任性成了眾人憤怒的嚼頭,讓她的那些往事被人樂此不疲的挖了出來,一項罪狀加上另一項罪狀,不斷累積,以訛傳訛;於是留給身邊的人,一個臭名遠昭的印象。
而葉素素脫離危險後,也承認黛藺朝她潑油漆,端著滾燙的蠟油嚇唬她,威脅說,如果她膽敢再放肆,就以牙還牙燒她的店。
這無疑是鐵證如山,成了故意縱火的最重要一句話,讓黛藺直接鋃鐺入獄。
黛藺就這樣為她的衝動任性付出了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