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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四章 老傑克的酒吧 文 / 99隨便

    觀眾席上,以雷蒙、簡森為首的球迷們又一次興奮的唱起了「gogogo!alealeale」。

    雷蒙擠到球員通道上方,對走進通道的谷成龍大聲吼著,環境太吵,不用喊的根本聽不見。

    「豹子!這支歌還沒有名字!你取個名字吧!」

    谷成龍一拍腦袋,也吼著回道:「生命之杯!我叫它生命之杯!」

    確實,谷成龍在酒吧只唱了歌,並沒有說這支歌叫什麼名字,現在還是還歷史以本來面目。生命之杯!願意用燃燒生命為代價去奪取的獎盃!這名字原本就和歌曲非常貼切。

    賽後的新聞發佈會上,大多數媒體的記者都默不作聲。

    艾迪也不敢去惹怒他們。

    丹尼澤以一個小球會,敢於在球場上反抗就行了,直接撲上去打媒體的耳光?

    丹尼澤和艾迪暫時還沒有這樣的勇氣。

    很意外的,除了丹尼澤的御用媒體,丹尼澤本地報紙《丹尼澤人報》,比利時最大的荷蘭語區報紙《標準報》也興趣盎然的向艾迪詢問起球隊的現狀,並且詢問17號谷成龍的情況。

    這是第一家向丹尼澤表示善意的大報。

    艾迪實話實說,谷成龍的資料是公開的,誰也不敢瞎掰,而且谷成龍確實爭氣,表現出來的才華堪比成名球星,丹尼澤是鴻運當頭啊。

    當艾迪介紹說谷成龍來比利時是接受了安特衛普的試訓邀請,結果沒有被選中,然後才陰差陽錯來到丹尼澤的,所有的記者們的眼睛都是一亮,內幕啊!這又是一個大噱頭吧?

    安特衛普雖然現在淪為乙級,但在比利時仍是赫赫有名的大球會,影響力巨大,球迷眾多。

    17號谷成龍和安特衛普還有這種淵源?

    加上安特衛普的華夏籍球員董方拙,兩名來自華夏的球員出現在比乙賽場?

    而且還差點成為隊友,這裡面可以挖掘的新聞亮點,可不是一點兩點!

    賽後,高興的艾迪宣佈球隊第二天放假。

    球員們集體歡呼!

    集訓以來,大家難得有休息的時候,一直緊張的不得了,現在球隊成績好,心情自然也好。

    「我們去酒吧happy好不好?」耐不住的莫哈麥德一邊把花裡胡哨的襯衣往身上套,一邊攛掇大家。

    「算了吧,那酒吧沒什麼意思,只能喝悶酒,還不如在宿舍打遊戲。」路易斯還是悶悶的,他雖然下半場獲得了出場機會,但顯然起的作用不大,就是個打醬油的,可以想像艾迪對他並不會滿意。

    幾個人中間除了西蒙在外面租房子,剩下的四個都是住球員宿舍,因為這樣比較省錢。

    說到去酒吧喝酒,幾個人都拿不準主意,上一次去酒吧可是不美妙的經歷,雖然現在看起來壞事變成了好事,雷蒙等人成了球隊的球迷。

    但是,誰知道還有什麼事情等著他們?

    「我覺得可以去看看,我們華夏人說有張有弛,每天訓練搞得太緊張了,再說如果我們上次不去那家酒吧,哪裡來的這些球迷?」

    谷成龍想起雷蒙的傻樣就想樂,雷蒙這些人由堅定地反足球,到球迷,他是很開心的,一個足球俱樂部如果沒有球迷,那還叫俱樂部嗎?那就是一潭死水。

    幾個人決定還是去看看,反正不是很遠。

    西蒙雖然有車,但是5個人太擠了,於是西蒙把汽車留在俱樂部和大家一起出發。

    「我決定買輛車,足球明星沒有車,那也太遜了!」活躍的莫哈麥德嚷著。

    本賽季布拉姆、路易斯、莫哈麥德幾個人都漲了工資,雖然和谷成龍也差不多,但比以前在青年隊時好多了。

    他們的家庭條件也沒有像谷成龍這麼悲摧的,都是普通人家,但歐洲人的生活條件不是國內能比的,尤其是汽車這種東西根本就不算奢侈品。

    幾個人一邊走一邊激烈的討論買什麼車好。

    谷成龍還沒有買車的心思,住在宿舍,平時也沒有外出的需求,有車沒車沒有什麼影響。

    雖然谷成龍現在算起來也有點小財產,勉強算個小財主,但現金都在國內的成龍貿易公司裡,自己手頭還是沒錢。

    幾個人到了酒吧門前,發現酒吧裡比上次熱鬧多了。

    酒吧裡大聲的喧嘩聲在門外就能聽得到。

    酒吧裡的人看見幾個人推門進來,立刻鼓起掌來,還有人在高聲叫好。

    谷成龍幾個人非常開心,被人認可是愉快的事情,尤其是有了上一次的經歷,越發覺得這個待遇和上一次可是不能同日而語。

    「嗨!豹子!西蒙!莫哈麥德!布拉姆!路易斯!歡迎光臨老傑克的酒吧!」一個中年人走上來,熱情得和五個人打著招呼。

    「我是老傑克,大家都這麼稱呼我!是這家酒吧的老闆。」

    老傑克招呼幾個人落座,回頭對酒吧裡的人吼道:「今天丹尼澤取得了勝利,每個人免費一大杯啤酒!老傑克請客!」

    酒吧裡的人大聲叫好,把桌子拍得砰砰響,谷成龍覺得這裡看起來有生氣多了,這才是酒吧該有的樣子。

    死氣沉沉的酒吧有幾個人願意進來?

    老傑克讓招待送來啤酒,也不走,就挨著谷成龍坐著陪他們聊天。

    老傑克是個水手出身的人,厭倦了海上漂泊就來到這個安靜的小城,開起了這間酒吧。起先他很喜歡這裡的寧靜,但是隨後就開始後悔了,常年的海上漂泊本就使人害怕孤獨,但丹尼澤人即使是在酒吧裡也是低聲細語的。

    這裡的人顯得非常文靜,與大部分的比利時城市都不相同,老傑克喜歡熱鬧,希望客人們開懷暢飲高談闊論,但是,他就是沒辦法改變丹尼澤人的這種生活習慣。

    如果不是因為這間酒吧花費了他多年的積蓄,又暫時找不到願意接手的人,老傑克寧願把酒吧轉手換個地方去經營。

    相比華夏人而言,歐洲人更重視自我感受,丹尼澤這座小城瀰漫著一種歐洲文藝青年的氣息,藝術氣息濃厚但是缺乏生機與活力。

    老傑克也想活躍酒吧的氣氛,還專門請來簡森的樂隊捧場。

    無奈,丹尼澤人的習慣難以改變,如果簡森演奏快節奏的音樂一定會被客人反對!

    久而久之生意也一直清清淡淡。

    沒想到,谷成龍的一支歌,讓局面發生了大變化,現在很多丹尼澤人慕名來酒吧喝酒聊天,連帶聽簡森的樂隊唱歌。連帶著酒吧的氛圍火熱的不得了,老傑克為此整天樂的合不攏嘴。

    專業的不愧是專業的,簡森的樂隊把《生命之杯》精心的加上配樂,做的有模有樣,雖然還不能像前世那麼完美,但不再像谷成龍自彈自唱時候的簡陋,有點往一首精心製作的單曲方向發展。

    幾個人坐著聊天。

    簡森跑過來,道:「豹子!我的樂隊給《生命之杯》做了音樂,等會請你提提意見,看有什麼需要完善的地方?」

    「簡森,你太客氣了,我只是業餘的,隨便唱唱,你才是專業的。」谷成龍謙虛的道。

    簡森眼巴巴地看著谷成龍,道:「不!不!你這支歌太有感染力了,我從來沒有聽過這麼棒的歌!我們有個想法,這首歌應該有更大的舞台,我們想把它帶去東弗蘭德省參加比賽,你看可以嗎?」

    「當然沒問題,簡森。我只有一個要求?」

    谷成龍有十足的把握,這首歌一定會成功!

    開玩笑,前世30個國家的金曲排行榜榜首歌曲啊!

    再不濟,也不會連東弗蘭德省的比賽也拿不下來。

    「什麼要求?豹子我們沒什麼錢的,不過我們會註明原唱是你,如果這首歌出名了,我們被邀請去唱這首歌,會給你創作費的。」簡森趕緊說道。歐洲的樂隊可沒有華夏的樂隊那麼有錢,簡森他們都是為了興趣愛好而湊在一起的,除非唱出名氣來,否則就是一群貧窮的藝術家。

    「不是這個,簡森,我雖然不富裕,但是我不在乎這個。我只有一個要求,就是,就是你們每次演唱這支歌之前,必須加上一句話:這是一支來自於丹尼澤足球俱樂部的歌!」

    谷成龍眼神灼灼,他料定這支歌會被很多人傳唱。

    隨著歌曲的流傳,丹尼澤必定會被更多人所關注,所喜愛。

    而谷成龍作為歌曲的創作者,知名度也會迅速提高,這不是金錢能夠換來的。

    「好的,沒問題!我把這句話加到這支歌的片頭音樂裡,讓這句話成為歌詞的一部分!而且這會讓這支歌更具有傳奇色彩!」

    簡森眼神閃亮著,立刻起身告辭去修改歌詞。

    哎!每一個藝術家對待藝術都是癡迷的,歐洲能夠湧現出層出不窮的藝術家,與他們的生活態度有關。

    普通的歐洲人對金錢的態度看的比較淡,他們更重視精神層面的東西,比利時尤其是這樣的地方。

    所以,比利時是歐洲的藝術中心之一。

    簡森的藝術造詣無可指責,《生命之杯》的配樂非常完美。酒吧裡,沒有一個坐著的人,所有人都站著,大口灌著啤酒潤嗓子,然後大聲跟著唱!事實證明,丹尼澤人並不古板,一旦被他們接受,他們更容易成為堅定的支持者,現在他們就有著向狂熱球迷進化的趨勢。

    老傑克瞇眼笑得狡猾狡猾的。

    他既為酒吧生意興旺高興,也為喜歡這種氣氛而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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