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追!」黑西服衝了出去,結果那裡還有人在,「該死!他是怎麼回事!怎麼會在那!」「別追了!16號不行了,他的腰被折斷了。」一個黑西服叫道。
林靜右手拿著黑色細長的袋子,依靠在胡同裡,然後慢慢伸出了左手,掌心中拿著一個扁掉的彈頭:「為什麼……沒有流血……甚至連衣服都沒有破掉,難道我刀槍不入?」林恆在鏡中屆裡告訴過林靜,槍已經是普通人夠擁有的,少數能威脅到他生命的武器,可是卻沒有想到,自己竟然刀槍不入。
林靜並沒有發現,自己的衣服上,有個小小的彈痕正在慢慢的恢復。這個袋子裡面是什麼東西,那群人到底是什麼人?為什麼有槍?這些疑問讓林靜有些難以釋懷,但是更讓他頭疼的問題是,自己已經餓了,去哪裡找東西吃。
林靜身上沒有一分錢,就是有錢,他也不知道怎麼花,哪怕林恆已經解釋給他,林靜仍然難以理解,林靜將兜帽摘下,露出了他的真面目,鬍鬚已經接近一厘米的長度,感覺林靜現在已經不再是二十歲的年輕人,看起來彷彿三十多歲的樣子,黑色的髮根摻雜著酒紅色的頭髮,顯得十分邋遢,頭髮也不再是短髮,而是半長不長的樣子,給人的感覺就像是一個不修邊幅的流浪漢。
林靜走在街上,絲毫不在意眾人的目光,走得十分自在,十分逍遙,而路人也只是看上一眼,就移開了目光,因為流浪還在袋鼠國,還真不怎麼罕見,藍雲青絲袍早就被淤泥所染,雖然防火防塵防彈,但是這十幾天的野外生存,讓藍雲青絲袍早就失去了原有的風采。
林靜失去了記憶和學到的東西,這兩者基本上組成了一個人的人生,也就是說,現在的林靜,純潔如新生兒一般,只剩下本能,既然餓了,就要吃東西,既然渴了就要喝水,既然困了,就要睡覺。現在的林靜就覺得自己很餓,將竹竿中的黑色袋子撕爛,結果裡邊只有一些白色的干花,既然自己用不到,林靜順手就將其扔掉。
林靜並不知道,這些干花還有一個名字叫做幽靈罌粟,是一種製造幻覺藥劑的必備材料,也是毒品中效果最強烈的一種,最關鍵的是,cf102中,幽靈罌粟也是最主要的材料,這麼小小的一包,價錢絕對值十幾萬美金,對於林靜來說,這些都無所謂,關鍵的是自己的肚子餓了。
林靜既然沒有常識,也不願意跟其他人接觸,導致的結果就是跟別人學,有幾個跟林靜穿著相似的人,同樣的邋遢,年紀也不一樣,最大的五六十歲,最小的也有三十上下,有黑人,也有白人,他們用自己的行動告訴林靜,如果餓了,你可以去垃圾桶裡找。
事實上,林靜也確實是這樣做的,袋鼠國是一個發達國家,而發達國家都有一個弊端,就是浪費糧食,俱不完全統計,一個像袋鼠國這樣大小的國家,每年浪費的糧食,完全可以供給整個非洲人民食用三個月,可見其浪費之甚。
但是對於林靜來說,這完全是件好事,以為垃圾分類的原因,林靜打開黃色的廚餘垃圾箱,總是能在裡邊找到一些用包裝紙包裹著,支持掉一點的食物,甚至更多地時候,能找到只過期幾天,就因此被扔掉的真空食品,僅僅十分鐘,林靜就收穫如下,半隻烤雞,一個咬過一口的麵包,兩個過期的三明治,一盒過期的牛奶,甚至還有一盒加工國的鵝肝醬罐頭。
雖然垃圾桶裡還有更多的食物,但是林靜很尊重規則,其他的流浪漢,也都是拿了自己夠吃一頓的食物,就不再多拿,因為也許還會有更多需要食物的人,這是流浪漢的規則。林靜也只拿了那些東西,便不再多拿,可是即便如此,那些流浪漢也有點對於林靜怒目而視,因為林靜拿的確實有點多,在他們眼裡,林靜手中的食物,甚至夠他們吃一天的。
林靜不在理會他人的視線,獨自坐在樹蔭之下,然後開始胡吃海塞,馬上流浪漢就意識到自己錯了,林靜面前的食物,看起來很多,可是林靜只用了不到十分鐘的時間,就吃得乾乾淨淨。
一個黑人流浪漢對身邊的人說道:「這個新來的傢伙,看起來胃口不小呀!」白人流浪漢搖搖頭:「我看他是餓壞了,也不知道他是哪裡人?」黑人流浪漢打量了林靜一會,對白人道:「我感覺像是亞裔,這裡好久沒有亞裔的流浪漢了。」
白人流浪漢點了點頭:「是呀,這裡的黑幫好像很看好亞裔呢,一般有亞裔的流浪漢就會被他們吸收,如果不加入……那後果就慘了。」黑人流浪漢點了點頭:「那個黑幫好像叫什麼三合會吧!」兩人正說著,林靜已經吃完,順手將手中的垃圾扔到了可回收垃圾箱中,但是在打開垃圾箱的瞬間,林靜動作頓住了。
因為可回收垃圾箱中,有一把水果刀,林靜想都沒有想,直接把水果刀拿了出來,林靜仔細觀察,發現這把水果刀有一個缺口,但是林靜並不在意,將水果刀順手插在了自己的靴子裡,林靜的靴子上有一個暗鞒,以前是用來放置虎靈匕首的,現在用放置水果刀也絲毫不差。然後林靜就獨自走到樹蔭之下,兜帽蓋住了頭,依靠著樹幹,慢慢的入睡了。
深夜,林恆醒來,緊了緊身上的衣服,起身,再次打開了垃圾桶,準備尋找食物,就在林恆打開垃圾桶的一瞬間,一陣惡風襲來,林恆閃身躲過,碰!半瓶啤酒咋在林恆剛才站的位置。林恆定睛一看,竟然是一個白人醉漢,慢悠悠的走過來,對著林恆豎起中指:「法克魷!」
林恆雖然不懂英語,但是這句國際通用語言還是聽得懂,當時心裡就火了,我也沒惹你,也沒有招你,上來就罵我,於是林恆二話不說,同樣豎起了中指:「法克魷,吐!」醉漢一看林恆敢還口,二話不說,一拳就打了過來。
林恆可不怕他,右手往上一抓,抓住了醉漢的手腕,右腳往醉漢大腿上一踹,醉漢重心不穩摔倒在地,但是手腕還在林恆手中,這樣一拉一扯,疼得他慘叫連連,很快的驚動了他的同伴,不遠處的酒吧裡鑽出了兩個白人,一看自己的同伴被人制住,二話不說對著林恆衝了過來。
林恆一點也不想惹誰,但是也不願意被人欺負,對付著兩個人不過是三拳兩腳,很快,慘叫的人又多了兩個。
林恆一看眼前這三個人都失去了戰鬥能力,也就不再繼續攻擊,而是專心致志的尋找食物,大半夜的,路燈距離垃圾箱也比較遠,尋找食物比較費眼睛,但是還好,林恆有光音魔手,很快,林恆就找到了晚餐,一個真空包裝破掉的火雞腿,這是熟食,不需要加工,林恆拿起來就啃。
還沒等吃完,林恆就聽見了警車聲音,正奇怪著,警車越開越近,到林恆十米左右距離的時候,下來了兩個警察,這兩個警察拿槍指著林恆道:「不許動!把手舉起來!」可惜林恆不懂英語,這兩個警察說的話,他都聽不懂,對於警察說的話也不予理睬。
這兩個警察都是在路口的監控錄像中,看見了整個過程,雖然林恆是自衛防身,但是那三個人畢竟屬於公民,公民vs流浪漢,贏了還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當做沒有看見,這三個人打不過一個人,也就說是可以認定這個流浪漢是一個危險人物,這才出jing。
這裡的警察一向勢力眼,但是卻有職業操守,對面的流浪漢沒有做任何危險動作,他們也不好開槍,畢竟監控錄像在哪裡,萬一出了事情也不好叫道。林恆的確有常識,但是有常識不代表就怕這些袋鼠國的警察,哪怕他們身上有槍,但是林恆的常識中,告訴自己,警察的制服不是這個樣子的,那是z國警察的制服,所以在他們掏槍的一瞬間,林恆就給自己下了心理暗示,這些人是假警察。
其中一個警察用槍指著林恆,另一個警察則是掏出了手銬,想要接近林恆,林恆此時剛剛吃完了火雞腿,順手一扔骨頭,然後回頭一把抓住了警察的手,警察心中一驚,還來不及猶豫,就被林恆摔倒在地,另一名警察一看這個流浪漢竟然敢還手,二話不說就要開槍,但是林恆要比他快。
只見林恆往前猛地一撲就到了他的面前,右肘往上一頂,頂在了警察的下巴上,警察重心不穩,坐在了地上,這一槍雖然開了,卻沒有打到人,林恆一腳踢飛了警察手上的槍,同時往下一拳,碰!警察被打中腦門,後腦勺跟地面一個熱吻,昏迷不醒,另一名警察剛剛站起,也掏出了手槍,但是更慘,連開槍的機會都沒有,就被林恆一記手刀打暈過去,林恆冷笑著看著面前的兩個『假警察』,渾然不知,自己已經闖下了大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