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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一章 不得不管的舉人 文 / 珞驊

    合上一份奏折,西太后默算了一下,這已是她這兩日來第五次看見沈哲這個名字,沈哲使今年廣東的新晉舉人,年僅十五歲,無官無職,當然一個大清多如牛毛的舉人是不能引起這麼高的關注度的,而沈哲的重要性並不在於他的功名而是在於身世。

    第一次見到「沈哲」兩個字是在前日早上從英國使館送來的消息。對方說英國公使的一個翻譯兼秘書約書亞·愛德華·洛克伍德要回國結婚,已於當日凌晨啟程回國云云,這本是英國自己內部的事,之所以要和太后打聲招呼的原因則在於約書亞並不是獨身回國的,還帶了一個叫沈哲的中國人到歐洲遊歷。

    事情到這裡還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因為英使館方面對沈哲身份的交代僅僅只是同治九年的舉人,在太后看來,她雖然並不喜歡讓國內的官員往外國跑,但只是一個舉人又是一個漢人就算是死在外面於大清而言也是一件無關痛癢的事,至少比外國人死在中國好辦得多。

    但到了第二天的正午,情況就開始趨於複雜化。先是從福州送來了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楨的八百里急奏,本來太后以為是台灣方面又出了什麼事端,但從內容看來似乎並沒有什麼特殊的狀況,說是奏折但看起來更像是懺悔書,總結起來就是說自己平日對子女們都欠管教,所以子女們時至今日都是碌碌終日,女兒找不到好人家,兒子一事無成,看得西太后是莫名其妙,心中盤算著似乎近幾日沒有接到沈葆楨的家眷犯了什麼事的消息,是沈葆楨自己沒事找事想自污,還是她的情報網出了什麼問題,一向認為自己的內線任務安排得滴水不漏的西太后,此時心中頓時湧起一股失落。

    按照大清一直以來的傳統,通常在奏折的後半部分都會強調突出主要目的,這份也不例外,翻過一頁,開篇一句就是「臣子哲,奉舉人之祿,不思精忠報國,而私逐英夷去國,其罪無可加也,行徑如是,非沈氏之徒,臣伏請太后重責之。」

    很多年以後,當沈哲看到這份奏折的時候,不禁哂然一笑,中華民族永遠造就最偉大的父親,因為他們永遠可以培養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兒子,如果發展得不全面,不認這個兒子就可以了,也是夠方便。

    「臣子哲。」「逐英夷去國」太后看著這幾個字,面色未改只是端著茶杯的手不禁顫了一下子。

    事情發展到這裡,她認為情況仍然可以控制,她當然不會按沈葆楨的啟奏去治沈哲的罪,但她也沒有必要為了沈哲的安全問題和西方交涉,英國那邊愛管就管,不愛管就隨他去,反正不管那份奏折是真情還是假意,他沈葆楨自己已經說了不認這個兒子了,那麼朝廷這邊更不用巴巴地貼上去。在這樣一個西方關係相對平和的時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外國的技術要學,外國的武器要買,但是和外國人仍然是好摻和的好。

    不過讓太后沒有料到的是,緊跟著沈葆楨的奏折,又有三本急件接踵而至,先是陝甘總督左宗棠上書來為自己的學生說情,再是新任的直隸總督李鴻章引經據典地說明他乾兒子出國這件事,方法的確存在問題,但是精神是崇高的,最後是已報病回鄉的毅勇侯曾國藩表明自己老師林則徐的外孫子不顧自身安危,隻身赴英那是先天下之憂而憂,朝廷應當趕快給他一個相應的頭銜方便其在歐美行事。

    這些奏章對應的主角不約而同地指向舉人沈哲。

    西太后看著並排擺在她面前的奏折眉頭緊鎖,自她的丈夫去世之後,她已經不在乎自己的臉上多出幾條皺紋,雖然這一切在他的兒子去世後有所改變,但是此時此刻她的全部心思仍然在於如何保住同治的帝位和大清的基業。正處在叛逆期的同治饒有興致地瞥了一眼自己的母親,冷哼了一聲,傻了吧。

    傻了,還不至於,但是方案必須調整,本來以為只是一個氣血方剛的舉人,如今卻一個不差的扯出了湘楚淮三軍的最高統帥,甚至和已故封疆大吏林則徐也沾親帶故,就是說很快那些翰林們為沈哲說話的奏折也會紛至沓來,沈哲一躍而成了清國最不能出意外的人之一,而此時,恭親王奕訢也帶來了最新消息,這個沈哲和英美德的公使都私交甚厚。

    大凡政治高手都不約而同地具備一個長處,就是在最壞的環境下仍可以達到最大利益,此時的西太后正當壯年,無疑仍是一個頭腦清晰的政治家。

    自道光年間五口通商以來,歐美各國已是屢次要求與清方互通使臣,但清廷的態度也一直明確而堅定,你們的人過來,可以,要我們派人過去,對不起,不行。無論是道光還是他的乖兒子咸豐,都抱著「通過簽簽合約,給給錢然後按部就班地把日子好好過下去」這一美好而天真的幻想。因此雖然外國的公使們拖家帶口地進駐北京城,但清政府方面基本上除了幾個採購員就沒怎麼派人出去,再加上中國的官員們思想再怎麼先進也是讀聖賢書出來的,打心眼裡瞧不起西方人,雖然承認人家技術比我們先進,但就是怎麼看怎麼不順眼,談判桌上與西方人客客氣氣,相敬如賓的,轉過身來就把人家罵得豬狗不如,更使朝廷對洋人徒增厭惡。而不得不說的是洋人方面自己也不注意樹立良好形象,把中國想得和被他們殖民的印度一樣好欺負,怎麼說怎麼是,且不論1856年莫名其妙地就打過來了,還把圓明園都給燒了,就是地方那些傳教士就有夠囂張,可是中國的老百姓一向是聽話的時候很聽話,但叛逆起來也很有一套,這兩個條件加起來,就導致了十九世紀六七十年代,各地所謂的教案此起彼伏。

    當然最最打擊清政府還是三年前即1868年的浦安臣外交事件,話說在晚清的外交中,中美關係一直是比較和諧的,清政府對美國公使也一直有不同於其他國家使節的感情,而浦安臣作為美國前駐華大使在卸任後一直與清政府方面保持著良好的關係,而且多次表示要繼續為清政府效力,太后當時還年輕,和她如今相比也算是很傻很天真,一看,喲!好人吶!再加上也到了中方和歐美各國簽訂的《北京條約》的修訂時間,為了避免重蹈第二次鴉片戰爭的覆轍,清政府方面就同意了浦安臣要帶領中國使團出訪歐美的請求,有浦安臣任中國代表團團長,中國的官員充當團員,本來事情看似挺美好,就好像中國人不會用洋槍洋炮得從外國請個洋教官來教一樣,但是中國有句老話說的好叫做「非我族類其心必異」使團到了美國後歷史事實告訴我們對於美國人的品德我們的估計是有誤差的,浦安臣借這次機會充分的彰顯了自己的忠君愛國之心,當然愛的是他自己的國,於是乎全美人民就看見了一個很是歡樂的畫面——一個美國人和一群美國人簽訂中美條約。不能不感歎清政府捨己為人的偉大情懷,愣是犧牲了自己為世界外交史添上了這一充滿了無限喜感的劇情。

    但是回正題來說,這件事情對清政府的刺激無疑是巨大的,就好像一個從來不敢下水的人,被人家好說歹說終於下水了,結果啪,腳抽筋,嗆著了,這在要讓他下水所要付出的努力要比以前多十倍也不只。

    是的,按普通的情況而言是應該這樣,但這一切自然規律隨著清廷第一**沈哲的出國而打破,清廷自己掉水了,此時剩下的兩條路就是等死或者自己瞎撲騰。

    西太后的高明之處在於,她撲騰必然要撲騰,但她絕不瞎撲騰,一方面她認為授予沈哲清使身份無妨,畢竟按大清律令舉人也是可以為官的,而且這個沈哲年紀輕輕就得到曾、李、左這三個中興之臣的欣賞必定有非同一般之處,而中西方自共同剿滅太平天國之後也算死一起穿過一條褲子的戰友,感情日篤,並且在辛酉政變中外國人給了她大力支持,不如把這次當清方主動派遣使臣與西方溝通,也算是對歐美各國表明他這一派對他們西方勢力是友好的。而另一方面,她也不得不去懷疑,以沈哲這個年僅十五歲的少年能不能將她的意思準確的傳達給西方各國首腦,達到她預想的目的,繼續為大清爭取幾年的喘息之機,而且年輕人容易頭腦發熱,愛國情緒一高漲,西夷什麼的一罵,問題就比較嚴峻了,保不齊又是一次侵華戰爭,如果她是甘羅的媽自然就不存在這方面的擔心,但問題她是同治的媽,看看自己同樣是十五歲的兒子,心又懸了起來。

    如今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使節的名頭照給,但是得派個人過去看著,人不能從翰林挑,一幫腐儒去了也白去,也不能從同文館找人,兩個年輕人走一塊更壞事,而她現在需要倚重的洋務大臣們也是一個都不能動的,而像以前找個什麼知縣之類的級別又太低,鎮不住沈哲,想來想去似乎只有派個宗室去比較妥當,宗室這東西沒有什麼實際用途,一般來說就是個雞肋,無味不說沒準兒還會卡了嗓子鬧出人命,但是好歹是皇親,沈哲肯定是有顧忌的,而且在西方人看來,肯派個皇帝的叔叔什麼的出來也算是給足了他們面子,一舉多得。但是這個宗室一定也是要見過世面的,出去要撐得起場面,不能給朝廷丟人,最好還有和外國人打交道的經驗,這樣的條件符合的也只有恭親王一個人了,如果他死在外面了,那也算是為國捐軀,到了下面也是對得起愛新覺羅家的列祖列宗的,要是活著回來了,沒準等皇上親政,有了皇儲,根基穩固了,還能再提起來用一用,畢竟那也是一個人才。

    此時的恭親王已經被打壓得沒有什麼實權,洋務大臣們有聖母皇太后這棵大樹乘涼也用不著他再來當後台,自然就沒有什麼資本再去拒絕西太后的命令,老老實實收拾收拾行囊準備出國,聞訊的官員紛紛趕到送行一個個都是一副生離死別的樣子,要放在平時,他奕訢一定也會被這種氣氛感染來感歎一下時運不濟,但現在看見這情景,他卻覺得很是可笑,不由慶幸自己與他們是不同的人,至少他看到的比這些人要清晰得多,如果他現在死了,那後世也會把他當成洞察世事而懷才不遇的賢臣,而不是簡簡單單哪年生那年死的一筆帶過,他是這個複雜時代的一個鮮明的代表,這次出訪,他很清楚明白是太后對自己的態度,但是比之賦閒在家,為大清盡力,他求之不得更心甘情願。

    「沈哲」他默念這個將於自己在那片陌生之地共事的少年,良久,才道「好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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