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能打贏麼?」金燕子靠著童軍的懷裡,坐在城頭上看著外面的一片茫茫草原。
這景色,如果不是戰爭,該有多美?
如果空氣中沒有那絲絲血腥,和自己喜歡的人坐在這裡聽著草原上的夜風,實在是非常愜意的事情。
可是,那空氣中瀰漫的味道,卻提醒她戰爭正在繼續。
「打贏?」童老大微微的笑了一下:「我們根本就沒有機會贏的。」
金燕子非常的詫異,以她對童老大的瞭解,如果真的是這樣的情況,童軍早就會閃人了。
童老大看著她迷茫的神色,笑了,沒有解釋什麼。
這確實是一場必輸之戰,但是就算輸了,童老大一樣能從這中間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那就是功勳,是名聲。
在軍隊名聲,不光是打勝仗可以得到。打敗仗的時候,如果你敗的足夠精彩,一樣能得到。
童老大必須用最快的速度,在軍隊中樹立起自己的名聲,如果沒有一個讓邊軍知道自己名字的機會,那麼就算自己做了他們其中的一員,以後走貨也會很麻煩。軍隊,崇拜的是強者。所以,童軍才會主動請命襲營,所以朔方之戰是必須要打的,必須讓大家都看清楚自己的拳頭有多硬,包括敵人,和自己人。
他不會向金燕子去解釋這些,沒有必要每一件事情都向別人解釋清楚。
之後,鮮卑人的攻擊更加瘋狂,漢軍的損失也非常的大,五天下來,兩次被鮮卑人攻破城門,損失超過三百人。
童軍手下這個曲的表現非常出色,他們不光是緊緊的扼守著自己的防區,還成了整個朔方守軍的救火隊。行中終於明白陳天路為什麼要他們不斷的練習劈砍了,他知道自己劈砍的速度要比以前快了一點,就是這一點點,幾次將他從死神的手裡拉了回來。
來時整整一千人的隊伍,現在只剩下四百多人,守衛西門的一個曲甚至全部死了,一個都沒剩下。
那些屍首就在城門上,沒有人去搬運屍首。
大家都知道,明天,躺在那裡的可能就是自己。
鮮卑人也並不輕鬆,五天的攻擊已經損失了四千餘騎兵!這個損失太大了,面對一千漢軍和小小的朔方城,慕容紅覺得這個損失太大了。
鮮卑大王和連讓他帶一萬騎去雁門關匯合,他召集了兩萬騎!他想給和連一個驚喜,增加和連在鮮卑人中的威信。
但是現在看來,驚喜是沒有了。
慕容紅相信明天自己就能打破朔方城,因為漢軍已經沒有了守衛四個城門的實力。
出乎他的預料,三天,四天。又是整整四天過去了,朔方城依舊在漢軍的手中。
最後那次衝擊,慕容紅明明已經佔領了大半個城,眼看勝利就要來了。可是殘餘的漢軍卻在一處馬匹根本不能衝鋒的地方集成一個小方陣頑抗著。
鮮卑人也是殺紅了眼睛,居然下馬與結陣的漢軍廝殺。結果,那些漢人再一次向世人證明,步戰,漢軍天下無敵!
長矛、盾牌、弓弩結成完美的陣型,再進退之間吞噬了上千名鮮卑人的性命。
晚上,漢軍一把火將鮮卑人再次趕出朔方城。
慕容紅知道,只要自己再衝一次,這些漢軍就完了,他們的人數絕對不會超過三百人。
可是,慕容紅也知道,沒有哪個部落願意再去衝擊,因為糧食已經吃光了。包括他的兒子,都在昨天晚上要求他先去籌備一些糧草,其他的人可想而知。
慕容紅看著殘破不全的朔方城,只能歎口氣,對自己的部下說道:「先去周圍籌備一些糧草,讓這些漢軍再多活幾天吧。」
慕容紅親自帶著五千騎兵看守朔方城裡的漢軍,其他的鮮卑人都出動了,用他們自己的方式去籌備糧草。慕容梁溪說,留三千人看守就夠了,但慕容紅不放心。
他很怕這些漢軍跑掉,這些人已經經過了戰爭的錘煉,如果讓他們再恢復生機,就是一支能讓草原膽寒的雄師。特別是那個人,想起來慕容紅就非常的氣憤,那人居然能在自己兩萬大軍之中殺進殺出,不能讓他活著。
草原上有一隻孤狼已經讓鮮卑人很難過了,絕對不能有兩隻!
兩百一十三人,這是朔方城裡全部還活著的兄弟。整整九天的戰鬥,他們創造了一個輝煌。他們創造了一個奇跡。
這個輝煌的奇跡就是童老大需要的名聲,以後,不管誰談論起這場戰鬥,都不會把這一千漢軍放在失敗者的行列,即便最後他們真的失敗了。
張志的胳膊斷了,他已經沒有辦法拿刀。
「如果我死了,你帶著兄弟們往外衝,能活一個是一個。」
他是這樣對童軍說的。張志苦笑:「我不走,就算衝出去,我也是一個廢人了。」他想站起來,可是丟了一條胳膊之後,整個身體已經不再平衡,連續的搖晃兩下也沒起來。
曹榮趕忙扶起他,張志對曹榮笑了一下。曹榮的腿傷開始潰爛,行動越來越不方便,但是他還是照顧著張志。昨天要不是曹榮趕過來殺死兩個鮮卑人,張志的腦袋就被人家給砍掉了。
童軍也走到他面前,說道:「等你好了,我教你用左手刀,保證你比以前更厲害。」
張志還是不說話,臉上微微的笑著,伸手沖懷裡摸出一封信,遞給童軍:「這是我寫的家書,如果你能活著回去,請替我交給我幹爹。」
童老大點頭接過了,說道:「我們去劫營!」
張志愣住了,金輝聽見後忙的說道:「好!慕容紅這時候肯定想不到我們回去劫營!保準能成功。」
張志沒有說話,而是看著童軍。
童老大點頭,表示自己也是這個意思。
眾軍士卻猶如抓到一個救命的稻草,紛紛說道:「是啊,鮮卑人肯定想不到我們會再去。」
張志猶豫片刻,再看看周圍的軍士,終於說道:「好,我們劫營!」
所有的軍士一聽,都興奮了。只要劫營成功,圍城的鮮卑人一亂,那自己就有一線生機。
這對他們來說,是最後的希望。
童軍將劫營的時間定在次日凌晨,那是一個人最困的時間。
晚上,軍士們早早地吃飽了晚飯,然後磨快自己手中的刀,等待明天天明的時候,用它來殺出一條生路。
「聽好了,明天劫營行動一開始,大家保留體力。走在隊伍的最後面。」童老大對行中,麥樂和典韋等人說道。
金燕子愣了一下:「不是說,劫營必須精兵先行麼?整個部隊我們這個曲的戰鬥力最強,為什麼要留在最後?」
童軍瞪了她一眼:「照做就是!」
典韋的眼神中泛出一抹寒光,低著頭,沒有說話。
劫營?上次劫過之後,鮮卑的大帳已經很少,就算闖進去也沒法造成鮮卑人的混亂。
而且,鮮卑人會笨到在一顆石頭上摔兩次麼?
最主要的是,大部分鮮卑人都去收集糧草去了,剩下的人豈會沒有防備?
童老大說的劫營是假,突圍才是真的。
童老大要的名聲已經夠了。所以他要走。典韋心中非常清楚,童老大根本沒有打算帶其他的部隊一起出去,他的目的是乘著其他的部隊被鮮卑人包圍的時候,帶著自己手下的兄弟殺出去。
殺出去以後,朔方就算是完了。而他童軍就是朔方大戰之中,唯一一個帶著部隊殺出重圍的英雄,這個光環足以為童軍謀取他希望得到的東西。
典韋知道,其實殺出去也是很危險的。但是最少童軍有把握活著離開,這對童軍就夠了。
童老大絕對不會如項羽那般,因為全軍覆滅而感覺到無顏面見江東父老的!典韋同樣知道,自己也能活著。至於其他人麼,看運氣吧。
金燕子呢?典韋想到這裡,不由的愣了一下。童軍會在突圍的時候保護這個女人麼?
典韋的隨即微微搖頭,不會的,童老大絕對不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