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如同沒有意識一般,渾渾噩噩的過了好幾天,給弟弟寫了三封信,在寢室打了幾圈牌,逛了幾圈校園,也不曉得怎麼回事,就這麼混過來了。
星期日,同寢室的同學去北戴河玩了,(你應該猜出我在哪裡上大學了吧)不願與他們一起去胡鬧,就一個人在寢室裡發愣。
很自戀的看自己的手。
我的左手絕對可以和日本漫畫中那些美少年的手相媲美——我向來以我的左手為驕傲。而右手,我幾乎都沒有好好看過右手,不是疏漏了它,而是它太難看了。
因為總是打球,拇指和食指的右側都有一塊特別明顯的繭子,中指更是不成樣子,第一指節處,有一塊很大的繭子,因為這塊繭子,整個中指都變形了。
雖然醜陋,右手對於我來講卻遠比左手重要。
我的許多事情都需要用右手來做。
是不想看右手,可最終還是在輕輕撫摩右手上的繭子。
忽然就想打球。
只是我還沒有球伴。
我決定去找那個叫墨松的人。
輕輕的推開307的門,裡邊沒有人。
出門也不上鎖,他們還真把y大當成是**社會了。
我剛要帶上門出去,裡邊就有人說話了,誰?
裡邊還是有人的。
是墨松。他在門後邊收拾垃圾呢,我推門正好遮住了他,要看得見就怪了。
他一見是我,彷彿有些吃驚,然而立即又笑了——他顯然認出我了,他還是記得我的。
你呀。有什麼事嗎?
沒什麼事情,我們寢室裡的人都去玩了,我一個人挺無聊的,下來隨便轉轉。
你別站著呀,坐。——他上次就沒有這麼有禮貌。
墨松——我沒有記錯吧?
是,墨松。咦,你叫什麼?
現在才想起來問我的名字?
上次急著踢足球,忘了問了。他有點不好意思,可又慌忙補話,這次問也不會太遲吧?
不會。我叫丁拙。
丁拙,好的,我記住了。
我不曉得怎樣可以平穩的過度到乒乓球上去,想了老半天,總是找不到好的方法,沉默了好一會,終於決定直接往乒乓球上扯,你是用橫板還是用直板?
橫板,兩面反膠。
兩面弧圈呀。
什麼呀。也就是胡鬧而已,就小時侯在少年宮學了兩年,後來跟教練打了一段時間,打得像那麼回事,談不上什麼技術。
你至少還特意學過,我可是從來都沒人教,一個人打出來的。
你是打野球的?他很驚奇,也難怪,野球似乎不應該與城市少年聯繫在一起。可他不曉得,我是從一個小城市裡出來的。
對呀,打野球的,怎麼了?
沒什麼,在我們那,打野賕的很少。
他的態度有些瞧不起我,我心裡不太舒服,說,你可別小看打野球的,打野球的人裡面也有高手。
他意識到了自己的問題,又有些慌亂了,連忙說,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承認,打野球的裡面是有高手,我沒有瞧不起野球的意思。
雖然聊的並不是特別愉快,但仍消磨了很長一段時間。
天色漸漸暗了下來。
我以為是快到晚上了,可是他回頭看了看窗子外面,卻說,天yin了。可能要下雨了。
門響了一下,有人進了來。
還沒有看到人,先聽到了聲音,墨松,你怎麼不開燈?然後就是燈亮了,一切都變清晰了。
我看到墨松舔了一下嘴唇,在柔軟的燈光下,他的嘴唇就像果凍一樣閃著透明的光,薄薄的,竟是那麼的吸引人。
我忽然就覺得面前這個人是那麼的漂亮,遠遠比我才見他第一面是漂亮的多。
他不止頭髮像我弟弟,連嘴唇也是那麼的像。
我承認,我有些喜歡他了——我想他做我的好朋友,僅僅是好朋友,僅此而已。
我想什麼就會說出來,我說,和我做朋友好嗎?——我說話的時候也沒有想到別的東西,真是,特別想和他做好朋友。
他愣住了,可是還是說出了一句話,好朋友?可以呀。
我有些失望了——他太隨便了,甚至都不考慮一下,連一點點的遲疑都沒有,難道在他這裡,所有人都可以和他做好朋友嗎?
雖然只是和他做好朋友,可我仍然是這樣的過分。
他從自己的床上拿了一件外套,慢慢的穿——他大概做什麼事情都是那麼的慢吧。我一向覺得自己的眼睛很毒,看人從來都是一眼看穿的。
他將拉鏈慢慢的拉到最上面,領子豎了起來。
那是一件湖水藍的外套,很普通,但是,我最喜歡的顏色就是湖水藍了。
領子護住了他尖尖的下巴,他仰了一下頭,將下巴從領子裡弄了出來。或許因為柔和的燈光吧,他的下巴讓襯的是那麼的精緻,如同半透明的水蛭一般,讓人看了,幾乎都忍不住的想伸手去摸一下。我承認,我是非常的想摸,可是我沒有——我是一個自制力非常強的人。
他說,快六點了,我得去吃飯了,以後有空再聊好嗎?
他太客氣了——是那種拒絕人的客氣。我想,他應該說,你也沒有吃飯吧,一塊去吃?可是,他說的不是這句話。
我站起來,說,那好,以後有空再聊。
我和他一起出門。
到了門口的時候,我說,你的嘴唇真好看,就像我弟弟的一樣。
他的神態顯示他很驚奇。
我看到他的室友也在驚奇的看著我——畢竟沒有人在才認識別人的時候說對方的嘴唇怎麼樣。
可是他什麼話也沒有說。
就這樣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