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我說老爺子!我這兩個兒子就交給你了!好好*練他們!…我放心得很!…」駱林知道小孩子一直呆在女人身邊沒什麼出息的,何況是男孩子,那就得吃吃苦,摔摔跟頭,跟著東方傲明顯是個明顯是個最好的選擇,很簡單,東方傲可不是一般人來的,有什麼不放心的,再說了,人家可是修真的,駱林你懂嗎?不懂!自己都不懂怎麼教兒子?而且自己以後這麼多事,哪有時間教他啊?這下東方傲的出現事實上也解決了駱林的顧慮,有人說了,東方紫嫣教不行嗎?當然不行!她是女人,就憑這一點就不行!你想啊,女人叫出來的男弟子會是什麼樣子呢?就是做個色狼都是娘娘腔色狼,那還不完蛋了啊!哈!駱林這廝就是這樣想的….汗!
作為母親東方紫嫣,心裡肯定不舒服,自己的兒子又要回到那個,她自己都不喜歡的環境,但是,現在駱林開口答應了,她剛想出聲反對,馬赫說那個就看到東方傲久違的開心大笑表情,內心一陣波動,又看了眼一臉淡笑的駱林,這才沒吱聲了-_()作為東方傲來說,他還真沒想到事情會這麼的簡單,駱林會這麼的「好說話」,據他瞭解,這個駱少將可不是好惹的,(駱少以前在京城做的一些事情,東方家肯定是知道的,只是不知道東方紫嫣怎麼會跟他有交集的),而且,對於這個年紀不大女人卻有一堆的男人,心裡還是有認同感的,不說別的,能讓東方紫嫣都那啥了的男人,能是一般普通人嗎?所以,東方傲也沒多想,樂呵呵的看著院子裡兩個小傢伙,在那繼續玩著泥巴。東方紫嫣不知怎麼的不高興了,扭著修長的細腰進屋裡去了。
大院外,涼風習習,駱林跟東方傲兩人感受著秋天的來臨,兩人都沒說話,看著院子內大樹上,隨風飄落的枯黃樹葉。三天後,東方傲走了,帶著東方志和駱小山兩個興奮的小傢伙,走了,這兩小子早就把不得離開這裡了,也是啊,自從那個啥「砸玻璃」事件後,兩人就被禁止單獨出去,要出去行啊!那跟媽媽一起出去,汗!別看兩小子年紀不大,那在思想上的「大男人」風範,一點都不落余他們的老爸。也不知道周曼麗知道自己兒子小山,跟著東方傲走了,會不會發飆呢?駱林現在懶得理會這麼多,反正他在京城的「任務」也完成了,也該回北河了,畢竟,他還是一市之長?但是,京城內上層的明爭暗鬥,卻已經開始進入白日化了……
京城市局內,張大同,張局長,這幾天極其的鬱悶無比,怎麼說?能不鬱悶嗎?「百樂」超市大爆炸案現在毫無線索,雖然上頭(公安廳)要求他們限期破案,你開玩笑,你說破就破?哪那麼容易,其實,張大同在駱林回來的時候,也去了幾次油布街小巷,請教駱少辦法,畢竟這個超市是駱少家開的,這麼炸了,怎麼得也不好交代,再說了,現在可是敏感時期,一個不小心,腦袋上的官帽子,隨時被摘掉的危險,可是大大滴啊!對於,這點張大同是最看重的,他還想進步呢!
要知道他可還年輕得很呢,不夠話說回來,在公安系統想要進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要知道,除非有一些重大案件,還是那種震驚全國的那種,要是那個公安領導的幹部破了的話,那還有可能再進一步,所以,這個京城百樂超市大爆炸案,也是一次進步的機遇,所以,張大同那是下了決心要把這件案子給破了。市局的幹警們這段時間,全都一個個日以繼夜的到處查線索,找蹤跡,有句話叫做,皇天不負有心人啊!
終於,在十多天地連續奮戰下,市局的幹警同志們跟協和胡同派出所(就是發生爆炸案的,哪個區的派出所)的同志們的幫助下,發現了犯罪嫌疑人!一個剛回城不久的老知青,據說,有目擊證人看到,案發當天凌晨,此人曾經鬼鬼祟祟的,提著一麻布袋的東西出門了,(估計那麻布袋裡面裝的就是炸藥!)汗!
而且,這個目擊者正好,剛巧起來撒尿,那是無意中從自家的廁所窗戶處看到的。所以,犯罪嫌疑人被抓獲了!案子即將告破,整個市局內的幹警同志們那是一片歡聲笑語啊!興奮啊!終於是抓到罪犯了,這都還沒審呢,這就定了性了!
「…呵呵…好!好!好!…罪犯抓住了!很好!…我看這案子要破了,王隊長那是頭功一件啊!…」
「…嘿嘿!…那裡那裡…這都是靠著局長平時的教育和英明領導下,才取得的成績!…哪能是我的個人的功勞呢?…」
市公安局局長辦公室內,張大同瞇著眼睛,滿臉全是滿意的神色,肥胖的手指輕敲著辦公桌面,看著一臉謙卑狀,站在他桌前的市局刑偵大隊長王大慶,很滿意,心說,這個王大慶還真是個馬屁精啊!難怪在前局長(嚴研)的時候,他就混得不錯,看來這人,做人還真有一套啊!
「嗯!…跟我說說!你們怎麼發現這個人…就是12.28爆炸案的罪犯?….」
張大同乾咳了兩聲,手裡拿著一疊口供,真瞇著眼睛在那看著,眼裡不時閃過一絲異樣光芒,嘴上卻淡淡的問道。
「…咳咳…當然是他了!雖然他不承認!這些犯罪分子啊!全都是這樣!都有著僥倖心理,我看就是他!…作案的原因那就是因為他對社會不滿!…您想啊!…他一個下放了幾年的老知青了,還很窮,而且,據住在他附近的鄰居說,他好像以前有個女朋友,後來分手了?
….所以嘛!這個人那就是反黨反社會的分子!看到其他人家過得好,心裡不平衡,導致他走上了犯罪的深淵!….而且,我們還在他家裡,發現了一些自製土炸藥!不是他是誰?人證物證齊全啊!….」
好傢伙!這個王隊長一口氣就把抓來的這個爆炸案的重點嫌疑人的作案因由說了個透徹,有點肯窪的長臉上全是正義狀,外帶慷慨激昂的揮手說道。
「……」
張局長都有點無語了,很明顯,光是憑這幾點不足以說明這個人,就是爆炸案的嫌疑人,張大同可不是傻瓜,他剛才也看了供詞,這個叫張卓明的老知青,今年二十八歲,事實上,他剛從北邊的一個山溝溝裡面回來京城,看樣子這個人,在山裡吃了不少苦頭,從他的所謂供詞裡面交代,他的炸藥是用來炸魚的,因為他沒有工作單位,屬於那種爹死娘嫁人,各人顧各人的家庭現狀,早起是因為早上魚多,這也說得過去,要是這樣看來,這個人完全就是個替罪羊啊!
張大同這一下內心疑惑了,他可是經過了大風大浪的人了,要知道,以前他還是個派出所所長的時候,那就跟著駱林搞香鍋賺錢,要知道在那個運動時期,敢這樣幹的人,基本上都是膽上長毛的角色,而他張大同就是這樣一個人,你想騙他還是不容易的,所以,他看著一副笑臉的王隊長內心開始泛起一股噁心,厭惡。很明顯,這個王隊長為了破案就搞明堂,光是憑哪一個所謂的證人,還有一些土炸藥,根本不能說明什麼問題,再說了,這個叫張卓明的人,既然是反社會,那為什麼不去炸別的地方,比如說zf設施什麼的,反而去炸什麼資本家開的超市?這不是狗屁不通嗎?
張大同心說,好你個王麻子,你這是欺負咱沒文化啊?把我當傻子呢?當然,另一個方面,張大同也想,是呀,現在上頭反正是定了限期破案,這不這案子就破了!這件事情啊,那麼有好就有壞!
好的,就是這件事情就被揭過了,壞的呢?萬一這個事情沒完沒了(事實上,這個所謂的最煩就是被他們冤枉的),有心人萬一時候找麻煩呢?從這點上看,張大同就是個很聰明的人,要知道,一個人是被冤枉的遲早會讓人知道的,(當然,也有很多冤枉了也沒辦法解釋清楚的人,現實中不少)。
「…嗯!…這個張卓明我看還是嚴加看管…畢竟這件事情影響太惡劣了!…嗯!…好了!…你去看看他….還有什麼親戚之類的人…通知一下!…」
張大同有點煩躁,心裡對這個王隊長極度不滿,你要知道這個事情搞好了,大家都有好處,搞不好,張大同這個局長肯定討不了好!
這就叫連帶責任,你下屬做錯了事情,那麼你這個當領導是怎麼當的啊恩?不說受多大的處罰,至少在政績上和陞官的路上就留下了一大坨污點!這是無容質疑的!
所以,張大同可得要考慮下這個事情,後世有個笑話不是說,一群警察跑進樹林抓兔子,結果抓了只熊出來嗎?
看來,什麼時候都有這種事情,為了應付上頭的差事,那就弄虛作假,不這樣幹不行啊!你以為個個都是「福爾摩斯附體」啊!再說了,破案那得看運氣,就從這件事來說,敢去炸百樂超市的角色膽子能小嗎?而且,這明顯是一件政治事件,對於這點,張大同看得極其清楚,所以,他現在有點糾結,不過這是他靈光一現,我笨啊!我不會問駱少的意見嗎?
哈!百樂是你們家開的,現在這事情是越想越不妙啊!的確,這件事情,你要是弄虛作假被發現了,那麼現在的當權者,肯定不會放過這件事的執行人,而那些以為窯洞那位醒來就可以東山再起的人,也不會感激,很簡單,萬一這事情穿幫了,他們沒有好處,還會感激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