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週刊》第46期「平涼見聞」版作了「平涼某歌舞廳艷舞瘋狂」的報道之後,這些天編輯部電話不斷,引發了這期「艷舞到底該不該跳?」的大辨論。
——「色情艷舞」若不及時制止,社會治安將受到極大的衝擊。既然稱之為「舞」,當然要有舞蹈藝術可言,關鍵在於這之間的尺度,是舞蹈藝術「艷」,不是單單憑露胳膊露腿露身體的色情「艷」。健康的娛樂場所是以維護社會秩序為前提的。(星光歌舞娛樂城經理楊先生)
——觀看艷舞也是一種**!新修訂的《中國**紀律處分條例》中的有這方面的規定,黨員領導幹部是絕對不能進行任何色情活動的,即使是以個人身份進入娛樂場所,觀看色情、淫穢表演等行為也屬於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會受嚴厲的懲處。可見,艷舞之風是絕對要剎的。(市委中層領導王先生)
——男人是天生視覺xing的動物,研究表明:男人在看到**美人或艷舞表演的時候更容易被「喚起」,養眼畫面能讓他們眼球麻痺、大腦暫時停止運轉。可見,男人需要這種視覺上的新鮮衝擊和刺激,在這個男性主載的社會,這種現象不可能禁絕,有需要就有市場。(來平投資的杜先生)
——白居易曾在《胡旋女》中記載他看過的一次胡舞表演:「心應弦,手應鼓。弦鼓一聲雙袖舉,回雪飄搖轉蓬舞。左旋右旋不知疲,千匝萬周無已時。」有的胡姬還有殺手鑭——脫衣舞。在強烈節奏的鼓聲中擺動腰身,眼神如鉤,「俟終歌而薄袒」,衣裳委地,回眸一笑,「曲盡回身去,曾波猶注人」。
來自西域的胡姬為了博得漢唐王公們的垂青而苦練高超舞技,甚至不惜袒體相向,是中國古代脫衣舞女的真實寫照。如果說胡舞的色情成分還不敵其藝術成分的話,那麼,時光走過數百年後,艷舞在中國的一些娛樂場所悄然出現,屢剎不絕,而且毫無舞蹈藝術可言,這種現象應該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才對!(教師蕭先生)
——我們的社會到底怎麼了?什麼原因使得艷舞這類醜惡現象屢打不絕?破壞了多少家庭?戕害了多少青少年?滋生了多少**?還討論「該不該跳」的問題,太過份了吧?(公務員王女士)
——艷舞也是一種文化,是一種成人文化,在國外很普遍,沒什麼大驚小怪的。而且艷舞是經濟騰飛的標誌,經濟越發達的地區歌舞文化就越能放得開。至於戕害青少年,確實是存在這個問題,但那是有關部門管理不力造成的,(某集團公司經理秦先生)
——平涼外來人口不斷增加,一部分前來投資的男子因為長時間的孤獨、寂寞,特別希望有人來關心,特別是異性。但在現實中,由於大家都忙著自己的生活,接觸到的人群雖然範圍很廣,但想要找到一位真正的「紅顏知己」卻是很難的事。由此,一些人將目光轉向了娛樂場所,在那裡花錢享受「溫柔一刻」,以換取片刻的心理緩解,為沒什麼不能理解的。(船艙街周先生)
——色情表演向來都為法律所禁止,被社會所唾棄,澳洲法律規定必須年滿十八歲以上才可以去酒吧喝酒。所以兩三個彪形大漢會堵在酒吧門口,查驗證件。他們總是不放心地仔細看著女孩子的證件,生怕混進一個不滿法定年齡的人,砸了酒吧的生意。而我們的所謂「成人文化」範疇的艷舞,觀看者甚至於有十一二歲的孩子,這怎麼著都說不過去吧?(個體戶孟先生)
本報還接到一位特殊讀者的電話,她與本報記者的對話給「艷舞」現象下了一個更無奈的註解。她說自己初中畢業後,幫別人看過小店,也幫別人賣過衣服,但都沒干多久,因為「太苦又掙不到錢」。今年2月,看到原先的小姐妹穿的衣著光鮮,而且出手大方,特別羨慕。後來就做了現在的「工作」。
麗麗(化名):「說出來嚇你一跳,我現在的工作就是每天晚上濃妝淡抹去跳艷舞。」
記者:「怎麼會把這當工作?」
麗麗:「有錢唄,我每演出一場最少200元,除了交給場子的,我個人抽140元。」
記者:「你每月的收入有多少?」
麗麗:「究竟有多少我也說不清楚,反正每晚我能趕幾個場子。」
記者:「你不厭惡這種表演嗎?」
麗麗:「有那麼多人想看,就說明好看嘛。」
記者:「你不感到這種表演對自己是一種傷害嗎?」
麗麗:「習慣了,沒有感覺了。」
還有很多來電來函,在這裡就不一一列述。
本報正準備結稿之際,又接到一位讀者電話,是警方一位權威人士。他表示,公安部門雖然也對艷舞、裸陪等色情服務進行了一些專項整治,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一些場所受利益的驅使,想方設法地做隱蔽工作或是疏通關係,頂風作案,導致這類醜惡現象愈演愈烈。警方對於這方面的管理也比較多,進行日常檢查,對外來人員、流動人口的管理以及和娛樂場所的負責人進行溝通,宣傳法律法規等,都有效地控制了這種現象。但警方在打擊過程中遇到的磕磕碰碰的事也不少,對於一些大型的娛樂場所,有時候就算獲得了確切的消息,著裝趕到後,由於場面難以控制,常常無功而返。還有經費等種種原因致使警方在打擊娛樂場所涉黃問題上困難重重。
有意思的是,這場辨論,星光歌舞娛樂城經理楊先生打進來了第一個電話;截止結稿,最後一個電話是警方一位權威人士打來的。當然,這個辯論還沒有結束,我們需要的,就是全社會都能夠行動起來,積極參與,為淨化我們的生活空間盡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