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血案王浩銘一審被判死緩成為人們近期焦點話題
2004年12月16ri在崇信發生的血案,此案由平涼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並於4月7ri在崇信縣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判處王浩銘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賠償原告各項損失43851元。
由於案情重大,而且案犯的父親是崇信縣公安局副局長。庭審時,現場擠滿了旁聽的群眾,法院宣判後,崔磊的母親邵紅茹哭暈過去,被親友急送醫院搶救。崔磊的父親崔世峰當庭表示不服判決要上訴。
本報記者:作為被害者親人,你們最想要的判決結果是什麼?
崔磊親人:要判王浩銘死刑,才能給死去的孩子一個交待。
本報記者:判王浩銘死刑,你們才安心嗎?
崔磊親人:孩子死得太慘,他是我們家族的希望,娃學習又好又聽話,卻無辜慘死,不判兇手死刑,我們心裡接受不了!
本報記者:王浩銘剛過19歲,也算是個大孩子,他本來與崔磊無冤無仇,一時糊塗犯了重罪。如果判了他死刑,崔磊的生命也無法挽回。有沒有其它法子讓你們精神上好過一點?
崔磊親人:難。孩子身上的傷有20多處,頭、面部骨折就有8處。王浩銘太殘忍太歹毒了,實在讓人找不到一點點可以原諒的地方。
本報記者:據我們瞭解到的,王浩銘智力方面不是很正常。
崔磊親人:王浩銘經常惹事生非,犯下這麼大的罪,不能找這樣的借口逃避嚴懲。
本報記者:可憐天下父母心。這件事對兩個家庭而言,真正是一悲一哀!王浩銘親人心裡的痛苦肯定也不輕。尤其王浩銘的父親又是崇信縣公安局副局長,也已經五十多歲了,這件事對他來說可謂是滅頂之災。
崔磊的親人:我們的孩子已經慘死,兇手王浩銘憑什麼還活著?殺人償命是天理!是法理!如果你們當時看到現場那種慘狀,就會知道我們心裡有多難受。
崔磊的親人哽咽不止……
本報記者:如果高院二審維持原判,你們打算怎麼辦?
崔磊親人:我們要續繼上告,哪怕告到省上,告到中央,我們全家也要一直告到底。這種事攤到誰頭上誰都會這樣做的!
如果當事者雙方的親人能夠換個角度,稍微為對方考慮一點:比如王浩銘的親人能夠主動一些,在經濟上給崔磊的親人增加補償,以撫慰他們的傷痛;逝者逝矣,崔磊的親人能夠稍稍豁達一些,接受這種懺悔。那麼,也許這種結果會成為波及兩家幾代人的大善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