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時針終於指到了6月1ri早上8點,我戴上頭盔,迅速地連進了《征服》。
以格林尼治時間6月1ri0點為標準,全世界幾千台量子計算機同時開始註冊用戶,頭盔通過電腦連接到網上,如果使用頭盔,則可以使用玩家本人的相貌進行遊戲。不過相貌會由電腦自動上調或下調,最大的幅度為10%。頭盔中還有專門的虹膜驗證器,做到一人一號專用,所以三千塊的頭盔也是是物有所值了。如果玩家只是使用普通的計算機,則必須買一個虹膜驗證器,而且只能在幾千張撲克臉中選一張臉譜。不過……這也有可能是恐龍的第一選擇。
輸入了暴雪給予的帳號後,一個可愛的小天使出現在我的面前:「您好,您是有特殊獎勵的玩家,您要選擇的是?」
「戰士!」我毫不猶豫。
「您在遊戲中的名字?」
「大灰狼!」
「請稍等,根據您的相貌系統正在進行人物創建……您好,您的人物已經創建完畢,您的基本屬性為2、2、1、1。悟性和幸運為隱藏數值,但您擁有特殊獎勵,您的悟性和幸運已經為最大值,不會更改。」聽著小天使這樣說,我可高興壞了。難道我會成為傳說中的無敵玩家?!不過以後的事實證明,暴雪做的遊戲的平衡度是相當好的,我的高悟性和幸運給我帶來的好處實在不算多。
「哦,這樣啊,那請問一下,別人的悟性和幸運值呢?」我壓下興奮的心情,趕緊追問了一句。
「普通玩家悟性值一旦確定不會更改,幸運值會隨著每次上線不同。」
「哦,這樣啊,那謝謝了!」
「您的出生地為荊州城外的22號新手村,請確認。」
「哦,請問一下,是否是由身份證上的資料確定我所在的城市啊。」
「是的,如果您想和其他城市的玩家一起作戰,就必須等到有1000個玩家達到50級。這時城與城之間的通道才會開放。」
「哦,謝謝了,我確認。」我信心百倍地點下了確認鍵。
一道白光閃過,「大灰狼」穿著一身粗布衣服來到了新手村,手裡僅僅拿著一個破木棍。我打開儲物袋,就發現了100個金幣,其他的什麼都沒有。不過我可是參加過公測的老玩家了,不會和其他的玩家一樣,像個無頭蒼蠅一樣亂串。根據公測的經驗,我跑到新手村商店買了一把攻+1的破劍和一個防+1的盾,再把紅藥水和最低級的米飯裝滿了儲物袋,最後一共花了50個金幣。我把破木棍往地上一扔,直奔村外去殺小雞和田鼠去了。
《征服》裡的時間和現實的時間之比為6:1(以後如果沒有說明,時間均指現實的時間)。為了防止玩家沉迷於遊戲,每個玩家每天上線的時間最多12小時或每週72個小時,由玩家自己可以選擇。選定後想更改也是可以的,不過要到下個週一才會生效。包月每月88元。在遊戲中,玩家是有疲勞度和飢餓度的,必須通過吃東西來減少疲勞度和飢餓度,疲勞度達到80%以上你就跑不動了,如果一直不吃也不動,也會因飢餓而死亡,死亡可是要掉5%的經驗。所以,去探險一定要帶好吃的。藥水怪物還有可能暴,但是吃的就別想了。
我在通訊錄裡加入了「暗夜的輝煌」,「阿蒙,是你嗎?」
「是啊,我在21號新手村呢。老大,應該怎麼開始啊?」
「你去買一把剌客用的最低級的刃和一個盾,升級不要升刺殺術,有機會就升重擊術。然後買滿紅藥和米飯,就去殺小雞和田鼠吧,到了十級我們就可以到荊州城裡見面了。」
「好,那我去了,順便說一句,你的名字真的土的掉渣啊。」
「去死吧,看我以後還罩不罩你!」
「老大,我錯了,88,荊州城見啊。」
開始的時光總是無聊的,和千千萬萬的玩家一樣,我也在村子外面努力殺著這些該死的雞。「大灰狼」殺雞還要廢血,還要吃藥和米飯,我吐血昏迷中……殺到五級我又開始殺田鼠。這些死田鼠,攻擊力還真行,打的我還跑回村裡又補了一次紅藥。天黑又天亮後,我到了九級,三次升技能的機會我升了一次水系魔法,二次探路。
不走尋常路,我玩之前已經打定了主意,準備做一個魔法戰士。我看中的就是水系魔法的五級魔法祈禱和頂級魔法克隆,雖然以後打水系魔法書是會很困難的,但有希望才有動力,我會努力成為一個強大的魔法戰士。
技能分配我決定選擇攻擊、水系魔法、探路、智慧、劍氣、抗魔,放棄連擊。智慧和抗魔可以不忙,劍氣現在也沒法學。我就先升水系魔法和探路吧。
ok,小田鼠你往哪裡跑……我砍……呼,終於升到十級了。檢查了金幣數量後,我沮喪的發現,入不敷出啊。有我這樣的頂級幸運,都居然只掉了五十個不到的金幣,,系統還真不是一般的黑。
交上十個金幣的傳送費給一個撲克臉的npc後,我走上了傳送陣。荊州城,我來了。
「阿蒙,到了十級沒有,我已經到了荊州城了。」我打開千里傳音。
「老大啊,我才8級呢,你先逛一下吧,等下我來了再叫你。」
「那好吧,我先下線吃個飯,都打了四五個小時了。」人是鐵飯是鋼啊,各位大大一定要記得按時吃飯哦。
再上線時我發現城裡的人已經不少了。許多人都在大叫,「組隊了,要法師和術師。」「要戰士啊,兄弟,說你呢,和我們組吧。」
懶得理他們,我跑到商店花了40個金幣買了一把鋤頭,直奔礦洞去挖礦。我已經發現,系統給的錢實在是少的可憐,估計打怪是賺不到錢的。雖然做任務是可以賺到錢,但現在我這種等級只能做一些e級比如送信任務,賺得錢又少又不會加經驗。如果不去挖礦,估計等下想買鋤頭都沒錢買了。扛著鋤頭來到洞口,不敢往裡面跑,我就在洞口老老實實地開挖了起來。洞裡可是有怪的,我這個等級可不敢進去送死。
今天運氣還不錯,我幾鋤頭下去就挖一塊鐵礦石,系統馬上提示:「『大灰狼』領悟基礎下級勘探術。」我啞然失笑……這也叫勘探?甭管叫什麼了,賺錢才是硬道理。挖的月亮起又落(作者:停……在礦洞裡看的到月亮?大灰狼:豬啊,我在洞口),終於1~9級不等的鐵礦裝滿了儲物袋,我的勘探術也達到了基礎上級。滿懷著喜悅回到城裡,到了商店賣掉勞動成果時我卻差點沒被氣死,1級鐵硫石才賣0.5金,9級也不過4.5金,我挖了半天才賣了不到50金幣,真是不行了。
這時阿蒙終於到了,「老大,我和我二個同事一起過來了,我介紹一下,這個是弓箭手『專爆你的頭』,這位是魔法師『電死你丫』。」
「幸會幸會,你們還有多少錢?」不要太窮了啊,要是都買不起作案工具怎麼賺錢啊。
「我還有40金。」阿蒙說道。
「我還有25金。」電死你丫怎麼這麼窮啊。
「我還有30金。」這位是爆頭。
「好了,不多說了,電死你丫,給你15金,爆頭兄,給你10金。爆頭兄去買把斧頭去砍樹,別進樹林,現在我們惹不起那些怪。電死你丫(真不知怎麼簡稱他的名字)和阿蒙你們兩個去買鋤頭,和我去挖礦。」
「為什麼我要去砍樹?」爆頭一臉好奇地問道。
「爆頭兄你是弓箭手,以後做好弓箭是要好木頭的,你總不能老求別人吧。砍樹可以賺錢也可以升伐木的等級的。」
「哦,灰狼兄你知道的不少啊。」
「我可是公測時就玩過的,能不知道嗎。好了,等大家都有100金再組隊去殺怪吧。」到底告不告訴他們我有特殊獎勵呢?我想了想,最後決定還是算了,要是他們知道我扔了一萬美元說不定會認為我是白癡的。
在礦洞又勞碌了幾個小時後,我的12小時的時間首先到了。和阿蒙他們打了個招呼後,我就先下線了,留下他們繼續揮汗如雨。
「明天,明天要是運氣好點我的勘探術就可以達到高級中級了,我就可以感知鐵礦的分佈了,應該來錢會快點吧。」躺在床上,我美美的想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