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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三十七章 城隍廟夜審第四節 爛腿王 文 / 寒潭水一色

    前面說的都是道教裡的最高神,這些基本都是各路神仙的總管,至於說那各路神仙,俺就是再開個幾十萬字的專貼,也寫不全,咱就不多說了,就說下楊棒子他們這個城隍廟審案涉及到的神仙。

    首先呢,道清師傅是給張天師燒的符表,說明了這個付會長的案子和連帶的救三十一人的事,為啥給張天師燒表呢?因為上節說的那都是高高在上的神仙,具體管人間事務的也就那麼幾位,這張天師正好是最重要的一個。

    張天師:

    祖師三天扶教輔元體道雷霆玄省天機內相沖應孚佑真君法幕下天機府

    按理說,道教的真正意義上或嚴格定義上的創始人,應該是這位張天師,其他人都是虛的,唯獨張道陵才是實的。所以,張天師又被道教稱作是降魔護道天尊、高明大帝、祖天師,地位是至高無上的才對,不應該與其他的天師們平起平坐。

    張天師,名張陵,後人尊稱張道陵,生於東漢末年,江蘇人,做過四川重慶古代巴郡的地方小官,仿照《道德經》寫《道書》二十四篇,又創五斗米道,成為後來道教的前身。張陵這個人物,在《三國誌》和《後漢書》裡都有記載。據說,張陵是留侯張良的六世孫或八世孫。同時,也是道教正一派和江西龍虎山的創始人。

    明白了吧,這才是向上匯報,向下協調,居中總管人間的這麼位神,自然道士們都是他老人家的傳人呢,有案子要驚動地府,還得先勞煩他老人家去和上面、下面打個招呼去!

    張天師呢接到了子弟們的符表呢,第一時間把這個審案的請求呢上報給了誰呢?沒錯,同樣也是在人間辦公卻是管著陰間事的東嶽大帝!

    東嶽:

    東嶽天齊大生仁元聖帝陛下蓬玄天宮泰岱宮

    東嶽指的是今山東省的泰山。東嶽大帝就是泰山神。泰山又被稱作五嶽之長,也被尊稱為岱宗。每年農曆的三月二十八日是祭泰山之日。魏晉六朝時。「泰山主冥」,東嶽神作為陰間的最高大神一直流傳到唐宋時期,以後,東嶽大帝署理陰間的職能逐漸被外來佛教的地藏王、閻羅王所代替。

    東嶽大帝接到張天師的奏表後呢,讓屬下呢查看了檔案啥的,一瞧這案子就是一般的善惡相報案,有三世的追討,因為比較有代表性,就批示同意公開審理,讓陽間的老百姓都明白此案的玄機。以起到揚善懲惡的目的。

    這份公文們一式三份。東嶽那保留一份。回復張天師一份,另一份就轉送到地府去了。正好是冥殿的十王議事呢,一看東嶽大帝的公文到了,不敢怠慢啊。馬上拆封看公文。

    一看是保定城這件冤死鬼討命的案子,這都是已經在陰間審理完的了,准許討命的,沒想到有張天師的後人摻和進來,要借這個案子救人,那就牽扯到幾十人的事了,不樂意重申也不行,當下討論完,安排第十殿的轉輪王帶領判官鬼卒。親自來保定城隍廟,降廟審案。

    這中間還有查閱檔案記錄啊,核定善惡等級啥的,很是忙活了一通的,不過呢鬼神之事和咱陽間不太一樣。咱們這辦個護照能托半年,陰間呢有上頭的公文呢,也就三兩袋煙的工夫就辦好了!

    城隍廟的道士們也接到了道清師傅寫的狀表了,下午就關了廟門開始做準備,裡裡外外地大掃除,燒水沐浴,都換了五彩斑斕的法衣,香案彩符的都備好了,就等著晚上的這堂公審了。

    有從趙府的下人嘴裡聽說的,有去城隍廟瞧見道士們的忙活看出來的,也有從道士們置備果品啥的店舖那打聽出來的,反正吧不到半天,多半個保定城裡都知道城隍廟這兩位法師請來了陰間的冥王要審案呢!

    膽大的那都想開開眼啊!沒到傍晚呢,城隍廟外就圍了裡三層外三層了!都以為這陰間審案不讓陽間的人進呢,沒想到道清師傅和楊法師呢發話了,說可以讓三十個人進去旁聽。

    讓誰進不讓誰進,那可不是說你有權有勢的或者是個大款的、官二代、富二代就能進的,三十人中窮苦老百姓佔了一多半!有那富人不服啊,就問了,說俺也積德行善呢,為啥還不如個掃大街的呢?

    城隍廟的守門道士就說了,你那積德行善是用錢來燒香少金銀稞子的行善,那是身後的積德,可人家這掃大街的,行的是身前的善,掃街那叫淨世間,大功德!何況這掃大街的原先是個乞丐,有故事呢!

    話說那掃大街的,幾年前是個乞丐,因為一雙腿老是潰爛不好,都叫他爛腿王。前年冬天傍擦黑,人家在城隍廟西邊的巷子口撿了個糧食口袋,打開一看,一口袋的小米子,可份量不對,往下一掏,沉甸甸的小口袋埋在糧食深處,裡面全是大洋!

    這大冬天的傍晚呢,背上就走誰也不知道呢,可這爛腿王守著口袋忍著凍一待就一晚上!天才濛濛亮,就看見個男子急匆匆地走過來,一邊走一邊焦急四下尋找。爛腿王就喊住那人一問,果然是丟失了銀錢,一對什麼樣的口袋包,裝的什麼糧食,口袋裡有多少大洋等等,都對上了!

    爛腿王就從自己的破鋪蓋卷裡拿出了那個糧食口袋,把錢分文不少地還給了失主。失主大喜過望,沒想到一個要飯的撿到錢還能守在這裡一夜還給自己,就非要用一半的大洋來酬謝,爛腿王說啥也不要,最後抵擋不住失主的推讓,拿了十個大洋辭別而去。

    才走到關帝廟門口那,就看見一幫人圍著吵吵嚷嚷的,一打聽,說是有個窮人欠富人家十個大洋,一年多沒還了,這個富人就要窮人家的女兒去他府上當丫環,這是來搶人的。

    爛腿王就說了,十塊大洋也不是啥大數目啊,逼著人家骨肉分離的,這叫為富不仁啊!沒想到那債主就在跟前呢,一聽這話就罵爛腿王,說你個乞丐一個大子都沒有的主,也說這閒話呢,要是你能拿出十塊大洋,這帳他還就不要了呢!

    眾人都聽見了,爛腿王就把剛才失主送他的是個大洋拿了出來,為這父女兩還了債,眾人也幫著要回了欠賬單子。這債主本來就是設的圈套,圖謀奪那窮人家的女子的,被爛腿王這麼一攪和,沒得逞。

    債主就去賄賂了警察,誣陷爛腿王是個賊,偷了他家十塊大洋,警察得了債主的好處了,就去街上抓了爛腿王,準備下牢判刑的。

    這事呢一傳十十傳百的,就傳到了那位失主耳朵裡,當下找齊了那天在場的見證人,一起去了警察局喊冤,碰巧鬼子攻佔保定前,國民政府保定的這個市長在警察局巡視,看見眾人鬧事呢,一過問,懷疑爛腿王這個案子有冤情,當庭審理後,處罰了那債主和受賄的警察,還下令,全城的米面行,每天收取的米樣呢都要給這位爛腿王。

    從此這個爛腿王就不用乞討了,尋了個掃街的差事,每天靠收取米面行的米樣子,竟然日子過的很富足。

    守門的這麼一介紹,保定城裡的老人都還記得這案子呢,只不過現在爛腿王人也胖了,穿的也體面了,腿上的爛瘡也治好了,乍一看認不出當年的乞丐樣了。

    所以說,這神鬼是欺騙不了的,你做的是善事那就是善事,做了惡事跑去給神鬼燒紙那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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