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簽寫著那句:縱裡尋他千,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我的毛筆字實在有點對不起觀眾,那是我在宋府的時候琢磨了半晌才發明的羽毛筆,那羽毛筆就好像原子筆一樣的原理,那樣寫出來的字是娟秀細細的字體,這樣看來倒也好看。
衛子夫捧著問我:「姐姐,你這是用甚麼筆寫的?怎的如此細?」
我笑了笑,從荷包裡掏出那只潔白的羽毛筆,說:「正是這個。」
衛子夫和易千尋都是詫異,衛子夫先是接過仔細瞅了半晌才挫敗的交給易千尋:「你瞧瞧,我是沒見過這等筆。」
易千尋鄭重的接過,放在手裡仔仔細細的凝視了半晌,也只是說:「恕千尋沒見識了,這筆似乎從來也未見過。」
我看他們的樣子不禁有些好笑,不過想來讀之人,尤其是易千尋乃第一才子,自是再名貴的筆也是見過的,而衛子夫貴為小王爺,只怕見過的名筆更多。
我這只羽毛筆他們沒見過,又寫出那樣細細字來,他們自是驚奇,好在他們這個時代用的是檢體字,要不只怕我寫的字他們都看不出來了。
「姐姐,你這筆是在哪尋來的?」衛子夫艷羨的看著那只筆,顯然極歡喜。
易千尋也不禁說:「制筆之人心思細膩,且巧奪天公,必定是個靈秀姑娘,千尋若有幸識得那樣的知己,此生足已。」
咳……發明炭墨原子筆的老大請原諒我的厚顏無恥,我只是說:「這筆也並非什麼奇人所制,也並非是我在哪尋到的。」我看了看詫異希冀的他們,說:「這筆乃是我隨手搗鼓而爾。」
他們二人在聽到我說完這句話都是詫異,衛子夫近乎崇拜的看著我,目光炯炯的:「姐姐,你真是好厲害啊。」
易千尋也是歎為關止:「姑娘不但心思善良,而且也是極聰敏之人,千尋佩服。」他向我躬身作揖,顯然是真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