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得意的說,有人給他好處,吩咐他那樣做的,至於目的是什麼,他就真的不知道了。張成多問了一句,是誰要馬克那樣做的?
可是,馬克的口風很緊,勸張成少打聽這些不該自己知道的事。否則,有可能惹禍上身,那多不划算……
這只能說明馬克的確受人指使,不停的為難我。並不能證明高明就是指使人,同時,更不能證明他對我下藥。
最可笑的,錄音沒有法律效力。一切皆是白費力氣。但是,張成立刻出示了一段錄像內容……
大家看清裡面的內容之後,不僅高明臉色大變,馬克也是神情灰敗!宛若洩了氣的皮球!迷茫的看著張成,不知道他是如何拿到錄像帶的。
我越獄一事暫時算是告一段落了。接著審我「強暴」余怡一事。接下來的事情,大大的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原告律師出示了一切不利於我的證據,也即是那天晚上,余靜所製造的一切假「證據」!並出示當天晚上小區的錄像帶……
最重要的證人,也是目堵整個經過的證人余靜,臨時真的反口,否認她以前她對羅山等人的承諾!
悲憤的說,那天晚上,是我喝多了酒,趁機著酒性想強暴她,適時被她妹妹余怡所救。但是,余怡卻沒有逃脫厄運,被我野蠻的「強暴」了……
事後,混亂中,她們倆人拿錯了自己的身份證,醫生把余怡當作了她,所以,才有開始的「誤會」——說我「強暴」了她。
當時,余怡悲傷過度,也就將錯就錯了。我和她的說詞相差太大,憑空的多出一個人。當晚門衛室的錄像內容,的確有「余怡」出入。
實際上,沒有人能分辨這個進出了好幾次的女孩子,到底是余怡還是余靜?一時之間,無法斷定誰真誰假。
不過,葉達明卻指著錄像中的一段內容,要求傳另一個證人。這段內容是小區的一個業主,約在晚上十一點開車回家。
可是,車的後排卻坐著一男一女兩個人。因光線與角度關係,無法看清倆人的面孔,不能確定他們是誰。
可是,葉達明傳的這個證人,也就是小區住戶之一的趙強,否認那一男一女是高明和余怡,而是他們朋友。
同時,趙強為了證實自己的說詞是真實的,要求法官傳他的兩個朋友前來對質,那天晚上,他們在酒巴喝酒……
葉達明要求再傳證人,也就是我住的小區門衛之一,李朋。他當場指認,那晚在趙強車裡見著的人就是高明和余怡,而不是趙強所說的兩個朋友。
同時,他還鄭重的說,那天晚上,趙強比哪天都回來得晚。開車也搖擺不定,還撞著他的小腿了。
他曾探頭進去看,並問趙強到底還行不?需不需要幫忙?葉達明立刻出示了相關的化驗報告。
證實趙強的車胎上的確有李朋的衣服纖維,還出示了李朋小腿的驗傷證明,並傳來了事發當日,第二天幫李朋看傷的醫生……
此時,葉達明又出示了在房間裡獲得的毛髮,並出示了高明和余怡的dna化驗報告,斬釘截鐵的指出,事發當晚,高明和余怡的確在我的房間出現過。
同時,他還出示了高明當晚穿的衣服,上面同時有我的皮屑,也有莫玉的,同時也有餘怡的皮屑。
最重要的,在上面找了余怡的血跡,也即是破處時的血!而留在我床上的血跡與此完全吻合。但是,羅山經過對比,余靜的血與我床上的血有細微的差別。種種跡象表明,事發當時,的確是高明和余怡發生的關係,並且是在我的床上進行的。
有力的事實面前,高明和余怡終於低頭認了罪。高明並坦然承認,他一直愛著莫玉,我橫刀奪刀傷了他。他恨我,想撤散我和莫玉……
「本席正式宣佈,劉洋無罪,當庭……」
「法官大人,我有話要說!」
主審法官「釋放」二字還沒有出口,立刻被余靜歇斯底里的尖叫打斷了。眾人神情一震,此時此刻,她還想說什麼呢?
「證人,你還有什麼話要說?」主審法官歷史的眼光從眼鏡上方射出,掃了眾人一眼後,靜靜的落在余靜的臉上。
「他沒強暴余怡,卻強暴了我……」余靜俏臉陡然,咬牙切齒的瞪著我,眼中怒火狂湧,似乎恨不得將我撕成碎片。
哄的一聲,整個大廳所有的人立刻沸騰了。彷彿比投下了一顆「飛毛腿」導彈更讓人震驚!
所有的目光一齊轉向神情悲憤的余靜,看她到底想說什麼?又憑什麼說這樣的話?而她最終的目的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