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守城士兵的注視下,雲凌悠悠然進入到了城裡,城裡,熱鬧非凡,商賈雲集。百度他的一身裝束,以及肩上的小東西自然是吸引了大多數人的目光,當然了,也有一些人對他手中鎖著的那只紅色狐狸頗為感興趣。
站在熙攘人群之中,雲凌不由有一中煥然重生的感覺,塵世,原來也有它的精彩。
沒走多遠,就有一個胖墩墩的商人走了上來,問雲凌肩上的小東西賣不賣,小東西一聽,頓時怒了,伸出一隻小爪子就向那個胖嘟嘟像個肉球一般的人抓去,好在那人體形雖胖,動作倒也靈活,讓雲凌都有些詫異,這麼胖的人怎麼還能這麼靈活?不過,也只是想了想罷了,小東西是他的夥伴,自然是不會賣的,不過他捉的那只火狐倒是要賣的,當下對那驚嚇不已的胖子說道:「我這有只火狐倒是要賣,你要買麼?」
那胖子雖然被小東西嚇了一跳,但看小東西的目光還是那般火熱,看到雲凌的樣子,知道是無望買走這只靈性十足的小獸了,不過能夠買到雲凌手上的那只火狐,倒也足夠了,當下就笑呵呵的說道:「要,當然是要的。不知道小兄弟準備賣多少?」
雲凌看了他一眼,道:「我不知道具體價格,你說一個。如果我覺得可以自然就賣你。」
那商人看了看雲凌,思考片刻,伸出三根肥而短的手指,說道:「我出三枚金幣。」
雲凌看了他一眼,沒有說話。
這個胖子在他目光下,不由抖了一抖,這火狐自然是不止三枚金幣的,但他看雲凌一副什麼都不知道的樣子,就想便宜買進,要知道,三枚金幣可是足夠一些小家的人生活一年了。看到雲凌不為所動,胖子yao牙伸出五根手指,說道:「五枚金幣。」
雲凌看了,依然沒有說話,只是就這般望著這個眼前的胖子,似乎是受不了雲凌的目光一般,那胖子肉痛的說道:「十枚,再多我就不能買了。」
直到這時,雲凌才一笑,點頭道:「好。」
看著胖子一臉肉痛的數出十枚金幣,雲凌冷冰冰的臉上也是不由泛上一抹笑容,其實,他也確實不知道火狐的價格,能買到三枚金幣就已經超乎他的想像,之所以許久未說完,就是看看面前這個胖子的表演,最後得出一個結論:果然是無商不奸。
要是這胖子知道雲凌心中的想法的時候,不知道又該如何作想了。不過,看到雲凌離去的背影,胖子雖然一臉肉痛,不過也是頗為歡喜,這火狐拿到外面去賣,少說也有三四十金幣,能以十個買到,已經是賺了許多了。尤其是賣給那些大貴族,上百也不是沒有可能。
不過,雲凌自然是不知道的了,他也不想去知道。沿著街道走著,看著一路叫賣,沿途商舖,小東西自是稀奇的很,雖然獨子有些餓了,但雲凌還是先去衣鋪買了幾聲上好的衣服,都是一色儒衫,雲凌在衣鋪裡梳洗之後便是穿上了。
換了一身衣服之後,那衣鋪的老闆夥計都是忍不住揉了揉眼,他們怎麼也沒想到僅僅是換了一套衣服,這少年給人的感覺簡直就是翻了一個樣。青衣儒衫,冠帶束髮,腰懸長劍,分明就是一個文雅仕子,哪裡和原來那個邋遢樣子一樣?那夥計更是慶幸自己沒有將這人擋在門外,這不,一出手就是一枚金幣,想想,老闆心情一好,自然會給自己一些獎賞的。當下,對雲凌更是如對親爹老子一般小心伺候著,雲凌倒也沒讓他伺候,打聽好了哪裡是最有名的飯店之後就是出門去了,夥計在後面點頭哈腰相送。
雲凌不由笑了起來,這人世,果真是有錢才行得通啊。
當下邁步走入一個大酒樓,早有夥計上來伺候著,雲凌卻並沒有直接走上樓去,卻是出人意料的在大堂坐了下來。讓那些在雲凌進來時都以為他要到二樓去的人都是有些驚訝,但隨即都又轉入自己的話題去了。
酒樓大堂鬧哄哄的,酒氣十足。雲凌吩咐小二找了一個靠邊桌子坐下,讓小二自己選些好酒好菜送上來。
小東西東張西望,也是引起一些人的觀看。但看到雲凌一身裝束之後,都是沒有冒冒然上來。
酒菜不一時就上來,滿滿當當將桌子擺滿之後,小二才告辭下去。雲凌和小東西自然是不客氣的開動吃起來,不過雲凌總算是收斂了一些,看去不太辱沒他一身仕子裝束,小東西可不管這些,吃到這些比在秦城家更好的,自然是不客氣的坐到桌子上,端起盤子就吃。
酒足飯飽之後,雲凌便停了下來,小東西卻是依然吃的正歡。雲凌笑著看了看,並沒有在意,卻是將注意力放到身邊的人的談話上去了。
雲凌現在何等修為,要聽酒樓中這些人的談話自然是輕而易舉的。他先還是聽得津津有味,但後來面色卻是漸漸的變得凝重了起來,酒樓中,幾乎大部分的人都在談論一個話題,馬頭鎮在一月之前變成了一個鬼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