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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張的死胖子……你和我說清楚……」一聲驚天動地的大喝在張裕耳邊響起,嚇的張裕一下子跳了起來,卻被小雨給殺氣騰騰的抓住耳朵:「你剛才說這話什麼意思?嫌棄我是黃臉婆?老娘才二十多歲,把這孩子打了,外面照樣一大把的男人的追……」
這時候的張裕早已經沒有剛才那種看穿紅塵的蕭然感概,不斷的陪著笑臉:「老婆,老婆,你聽我說……快快,坐下來,別激動。免得動了胎氣……」
通知張裕簡單,但是怎麼和家裡說,卻就麻煩了。張裕這貨玩的再好,也是朋友。但是總不能直接和自己老爹說,我要娶一個北宋的公主,只是她來不了這現代時空,而你們兩位老人家也去不了北宋,見不到你們兒媳婦……
或者跟老爸老媽也像是張裕那樣說,就說我娶了一個海外華人的女孩子。那老爸老媽肯定是要去參加婚禮的……,這事情說不通。算了,算了,就瞞住他們算了!
文飛的父母二人還在以前的小區居住,雖然自從發財之後,文飛倒是給父母兩個人留了不少錢。但是這些錢都被二老存了起來,說是等日後給文飛娶媳婦用……
唯一的區別就在於兩位老人家都提前兩年退休,在家中享受生活,再沒有去上班了。
文飛這次回到家中。就看到老爹一身的唐裝,手中提著毛筆正在寫大字。話說回來,文飛這廝不學無術。連寫個字也都像是雞爬一般。但是其父親寫出來的毛筆字,倒是學的一手趙佶的瘦金體,飄忽快捷,筆跡瘦勁,有幾分神采。
「怎麼樣,看看我寫的字怎麼樣?」老頭子看到很久不見的兒子,也都沒有噓寒問暖。只是十分得意的拉住文飛。讓文飛來看他自己寫的如何?
文飛撇撇嘴,他早有準備。取出了一付字跡來,只見上面字跡至瘦而不失其肉。轉折處可見藏鋒,筆法灑脫,一氣呵成。卻是趙佶的真跡。
讓老頭子看了一眼,頓時失神。將這幅字完全展開。看的如癡如醉。半晌才道:「這居然是臨摹宋徽宗的《千字文》。是哪一位名家高手所臨摹?居然大得神韻,相比起來,我自己這寫的就好像小學生了!」
文飛乾笑兩聲,卻不能和自己老爺子說這是趙佶本人所寫。只是乾笑道:「我也不大懂,反正是買回來送給老爸你的!對了,老媽人呢?我也給她準備了禮物!」
文飛老爸沒好氣的道:「一出去都半年沒有回來,搞這點小東西,就想收買我。你老媽去買菜去了。估計馬上就會回來。我告訴你,你老媽可沒有我這樣好說話。你先想想自己怎麼哄好你老媽!」
話音剛落,門啪嗒一聲就開了,提著菜籃子的文飛老媽就走進來,原本還是帶著笑容的臉上,在看到的文飛的時候先是眼圈一紅,馬上就浮起一層怒氣來:「好啊,你還記得回來……我還都還以為你這個……」
還沒有等文母那狂風暴雨發作起來,文飛已經嬉皮笑臉的迎了過去。很親熱的挽住老媽的菜籃子:「可饞死我了,出去這麼久,都沒有吃到老媽做的飯菜。老外那邊都是些漢堡雞翅什麼的東西,吃的我都快吐了!」
聽到這話,文母遲疑了一下,也忘記繼續數落文飛,問道:「你不是在明珠麼?哪裡怎麼會吃不上中餐的?」
文飛心裡咯登一下,自己怎麼把這事情給忘記了。當即面不改色的道:「生意需要,又去了一趟非洲……」
聽到去非洲,文母頓時大驚失色:「怎麼去那地方了?那地方不是條件很差麼?昨天新聞上不是還在說非洲什麼國家在打仗,你沒事?」
文飛恨不得自己抽自己倆嘴巴子,這謊言說的越多,就越需要更多的謊言才能彌補。文飛只好笑道:「我去的是南非,那地方可是整個非洲治安最好的國家了。沒什麼事的……老媽,你來看,我給你帶什麼東西了!」
說著把一個金釵遞到文母面前,文母頓時叫了一聲:「呀,真漂亮!」
廢話,肯定漂亮了。這可是皇家高手御制,當年向太后帶過的東西。整個金釵造型如同一隻展翅yu飛的鳳凰,口中噙著一顆明珠。看起來就有種高貴大方,又有典雅華貴的感覺。
「呀,真漂亮,真好!」文母讚歎不絕,又有些為難:「這東西沒法帶啊!」
文飛哈哈大笑,他可是早有準備,從隨身的袋子裡取出一套衣服來。卻是一套北宋的服裝,用以鬱金香根染的黃色,顏色高貴,卻又不會顯得太過艷麗。
「這是漢服?好像還是北宋的……」文飛老爸也被吸引了過來,指著那些衣服,道:「這是千褶裙,看裙子上面這麼多的褶子,這是宋代宮廷之中才有的風格。普通民間一般是不允許穿的。製作的可真漂亮……」
難怪文飛老爸會感歎,這裙子為紗羅所織造,上面花紋繁複,銷金刺繡,上面更是綴滿了珍珠。別的不說,這工藝都可以算是巧奪天工了,
文飛老媽暈暈乎乎的,從衣服之中扯出了一股掛有一個玉製的圓環飾物的飄帶,問道:「這是什麼東西,上面長滿還有玉珮?」
「這是玉環綬,用來壓住裙幅,使裙子在人體運動時不至於隨風飄舞而失優雅莊重之儀。」文飛老爸解釋道:「這可真正的是宋代貴族婦女的衣裙,可真漂亮。難怪咱們華夏就叫做有衣冠之美,有禮儀之大!」他感歎著。
文飛呵呵一笑:「老爸你也不用羨慕,這也有你的衣服!」文飛所帶自然都是皇家高手匠人所織造,都是宮廷服裝,華美異常。文飛老爸本來還有些不好意思穿,但是經不住他老媽先一步穿上那漢服,也就半推半就的穿上。
文飛父親所穿的卻是瀾衫,圓領大袖,風度翩翩,穿起來居然在文質彬彬之中,帶著幾分威嚴莊重。那些匠人知道文飛喜歡蘇大鬍子,更是搭配了東坡巾,四角突出,端正持重,給文飛父親帶起,就好像一位真正的古代士人從畫卷之中走出。一身氣質和這古裝極其相配。
就是他老媽和這套古裝,就不不是十分搭配了。氣的文飛老媽,咕囔了半天,一直說文飛偏心他老爸。給他老爸帶的衣服這般好看,而給自己的卻就不好了云云……
這卻是文飛母親缺少那種貴婦的氣質,也缺少那種古典氣息,自然穿不來這等古裝。
第二日,文飛一大早,就坐飛機去了瀟瀟們大學所在的城市。
說起來這絕對是一個全國都數得上大型城市,雖然比不過京都魔都那些地方。但是千年積攢下來的底蘊,更是給這座城市增添了幾分歷史的厚重感。
這讓文飛甚至覺得,自己也許可以抽個時間去一趟現代時空的開封去看看。文飛自從穿越北宋以後,自然頗為關注現代時空的開封,而且據說這個城市居然要耗資千億,來複製一個北宋時代的東京城出來。
原本,文飛對於這個計劃是不怎麼看好的。畢竟,憑著一個地級市,要搞這麼大的手筆,確實有些玄乎。但是現在文飛卻就有些感興趣了。也許本土財也應該攙和一腳進去!
資金啊!資金!想到這裡,文飛就頭痛了起來,到哪裡去搞個十幾億的資金呢?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好了!
給瀟瀟打了電話,確認了位置。就打的去了那處餐廳,不得不說這妞嘴裡雖然說得凶狠,但是並不是那種真的把文飛當做冤大頭宰的。
不過,只要看看這家周圍的環境也就知道,不會便宜到哪裡去。好在文大天師不在乎這個。
衣冠楚楚的門童攔在了文飛的面前:「先生,這裡是高檔場所,衣冠不整,不許入內!」
文飛上下打量了半天自個,沒錯啊。穿著大內高手精心縫製的,北宋獨一無二的的明黃色道袍,代表了道教教主的威嚴。事實上,大部分時間,不是回家見爹媽的時候,文飛就特愛穿著這麼一身,足夠晃瞎別人的狗眼了。
但是明顯的這個門童的狗眼沒被晃瞎,文飛的臉立刻沉了下去:「你說這話什麼意思?什麼叫做衣衫不整?」
那門童張口結舌,恐怕從來就沒有想過會有道士進來。他只好苦笑道:「先生,這裡是正宗的法國餐廳。是法國的……算了,反正請你換上正裝再來。」
事實上,從頭到尾,這個門童表現的還算彬彬有禮,訓練有素。並沒有那種狗眼看人低的表現,但是文大天師是何等人物?還是忍不住發飆:「什麼叫做正裝?你給我清楚了,這是我大漢傳統服飾為主,中華之正裝!憑什麼在中國這地盤,不能穿中國的正裝的?非要穿那洋鬼子的西裝才叫正裝,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