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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一百四十四章 東旭心存僥倖 文 / 獨眼河馬

    張東旭接著道:「張三拿去戴一天,李四拿去戴一天,有時候還會為誰先戴帽子發生爭執,八成是在爭執——或者戴的過程中弄掉了五角星,這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我對這頂帽子不感興趣。」

    張東旭到底讀過一些書,不但腦袋瓜子好使,他還有編故事的本事。

    事實證明,單憑一頂黃軍帽,是無法讓張東旭低下罪惡的頭顱的。

    「張東旭,我們再讓你看幾樣東西。」

    「什麼東西?」

    卞一鳴從皮包裡面掏出一個檔案袋,將檔案袋裡面的東西倒在桌子上,那是三件金首飾——是管立秋送給鄒勝美那三件金首飾。

    「你見過這三樣東西嗎?」

    「沒有,我怎麼可能見過這三樣東西呢?李局長,您真會說笑。」

    「你家和管立秋家是親戚嗎?」

    「我們只是遠房親戚。」

    「管立秋結婚的時候,你參加過他的婚禮嗎?」

    「參加了。」

    「既然你參加過管立秋的婚禮,那你就應該看見這三件金首飾。」

    「這三件金首飾是管立秋送給鄒勝美的聘禮,我怎麼可能見過這三件東西呢?」

    「據我們所知,你們這裡有一個風俗,新娘子在結婚的時候,一定要把能穿的都穿在身上,能戴的全戴在身上,其他親戚都看見了,連張隊長和孟隊長都看見了,你怎麼會看不見呢?」

    「我是大男人,誰沒事盯著新娘子看呢?只有那些女人,才會盯著新娘子身上的東西評頭論足,我一個大老爺們,忙裡忙外,哪有時間盯著新娘子看呢?」

    「管立秋的親事,介紹人是誰呢?」

    「是我爹。」

    「很好,這是你說的唯一一句實話,我再問你,管立秋第二次送聘禮——也就是送這三件金首飾的時候,是誰陪管立秋到鄒家去的呢?」

    「也是我爹。」

    在事實面前,張東旭無法迴避。

    「你爹也見過這三件金首飾,不但見過,他還拿在手上仔細看過。」

    「我爹是介紹人,管立秋到鄒家去送聘禮,當然得讓我爹過目了,東西的份量不夠,鄒家怎麼會答應把女兒嫁給管立秋呢?」

    「你和你爹張福海不但在管家見過這三件金首飾,你們還在案發現場——墓室裡面見過這三件東西。」

    「李局長,說話要有證據,不興信口開河的。」

    「你們在離開案發現場的時候,因為走得匆忙,所以,將幾樣東西落在了路上,這三件金首飾,就是其中的三件,管立秋在鳳凰嶺上打獵的時候,無意之中撿到了這枚金釵,後來,他連著好幾天在撿到金釵的地方仔細尋找,結果又找到了四件東西。」

    「你們就這麼信了?」

    「你借張福清之筆,把管立秋拋出來,就是想把我們的刑偵思路轉移到管立秋的身上,當我們看到這三件金首飾的時候,還真以為找到案子的兇手。你們以為我們會就此結案,但你沒有想到另一步,如果管立秋不認罪伏法的話,我們就不會草草結案,如果不能讓管立秋心服口服,這個案子,我們就得繼續查下去。這大概是你做夢都想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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