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雲帆、鄭峰蹲在岸邊一塊石頭上,古其山站在兩根比較粗的樹幹上,他的手上拿著一瓶高溝大曲。
老二上來喘了四次氣,喝了四次酒,這時候,雖然已經過了清明,但水下面的溫度還是比較低的。
老二的酒不是白喝的,第四次浮出水面的時候,他向同志們報告了一個好消息,他已經看到東西了,因為蒲雲海在東西上綁了太大的石頭,所以,要想把東西撈上來,必須把東西和石頭分開。
卞一鳴從鑰匙鏈上取下電工刀,打開來,遞給了古其山。古其山將刀遞給了兒子。
老二將刀柄含在嘴裡,慢慢潛入水中。
一分多鐘的樣子,隨著一陣渾水的泛起,老二的腦袋浮出了水面,他的嘴巴裡面仍然含著那把電工刀,緊接著,大家看到老二左手上的東西,那是一個灰顏色的布袋子,是山裡人用來裝糧食的布包——是那種只能裝十幾斤糧食的小號布袋子——是用手拎的布袋子。布袋子的顏色還比較新。
古其山蹲下身體,從兒子的手中接過布袋子。
李雲帆從古其山的手中接過布袋子,布袋子鼓鼓的,水直往下滴,布袋子上粘著一些黑色的淤泥,還掛著幾根水草。
李雲帆打開袋口,從裡面掏出一件黃顏色的衣服來。衣服半成新,這就是蒲雲海送給海子的那間黃軍裝。衣服的顏色雖然褪了一點,但上面一個補丁都沒有,幾棵銅紐扣上有「八一」兩個字。
湛玉曼的案子,又增添了兩樣重要的證據。
二十分鐘以後,老二又撈上來兩件東西,一件東西是一條米色的平角褲衩,在這條米色的褲衩上,有一些說黃不黃,說褐不褐,說黑不黑的斑,這應該就是蒲雲海排泄在上面的精液,精液在水的作用下,成了這種顏色,當李雲帆將褲衩完全展開的時候,還有一點黏黏的感覺;另一件東西就是同志們苦苦尋覓的藍顏色的日記本。日記本長二十公分左右,寬十五公分左右,厚度將近一點五公分;日記本的面子是用藍顏色的絲綢加工而成的,封面上有一個非常醒目的梅花圖案,看上去非常精美。日記裡面的紙沒有腐爛,但裡面的字已經看不清楚了。李雲帆試圖找到能看清楚的字,他從第一頁開始慢慢揭,一直揭到第二十幾張,紙上面的字已經被水泡散了架了。日記已經寫到**十頁,後面全是空白。
其實,能不能看清楚紙上面的字,對同志們來講已經不那麼重要了,日記本身就是一個重要的證據。
至此,湛玉曼的案子宣告終結。
四月十五日下午,蒲雲海被押解到縣公安局看守所。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一個月以後,經南山縣人民法院判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核准,蒲雲海被判處死刑。宣判和執行死刑的地方就是東山鎮的十字路口,那裡有一個大戲檯子,每年春節,戲檯子上都會上演好戲。蒲雲海在那裡結束了人生最後一次表演。
湛玉曼案涉及到的另外兩個人,一個是達明遠,他因為糟蹋幼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另一個人——南山縣教育局的溫局長,因為作風問題被行政撤職,並受到黨內嚴重警告的處分。
還有一個人,筆者不能不提一下,他就是達明遠的老婆馮夢蘭,隨著溫局長和馮夢蘭的關係浮出水面,那些曾經和馮夢蘭有過曖昧關係的人都將腦袋縮到烏龜殼裡面去了,在馮夢蘭失去保護傘的時候,毛書記把馮夢蘭從公社廣播產調到傳達室專管報紙收發的工作。從此以後,人們看到的是一個一臉憔悴,整天低頭走路,低頭做事的女人。
付主任做了南山小學的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