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既然童美艷要證據,那就拿出一點證據給她看看吧!
「童美艷,我們讓你看一樣東西。」
童美艷沒有說話,她將視線從卞一鳴的臉上轉移到李雲帆的手上,李雲帆正從包裡面往外拿東西。
李雲帆從包裡面拿出那雙黃顏色的塑料涼鞋,遞到卞一鳴的手上。
「童美艷,你認識這雙鞋子嗎?」
童美艷的眼睛裡面掠過一絲驚慌,童美艷可能準備了很多台詞,但她和周銀鎖做夢都沒有想到鞋子暴露了他們的形跡。
童美艷一時語塞,這是她審訊以來第一次語塞。
「童美艷,你認識這雙鞋子嗎?」
「我可以看看嗎?」童美艷想確認一下這種雙雙鞋子是不是她的,童美艷應該能認出自己穿過的鞋子。
「當然可以。」
劉長松站起身,將兩隻鞋子都拿給了童美艷。
童美艷接過鞋子,一隻一隻,認認真真地看了起來。一分鐘以後,童美艷將鞋子放在辦公桌上,然後抬起頭來,望著卞一鳴。
「怎麼樣?你認識這雙鞋子嗎?」
「我是穿過這種款式的鞋子。你們讓我看這雙鞋子,究竟想說明什麼呢?」童美艷可能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一九六九年六月三十號的深夜,有一男一女兩個兇手潛入謝家,無獨有偶,在這兩個人潛入謝家之前,另有一人也潛入了謝家,此人聽到撥門雙的聲音,便躲到床肚底下去了。你聽明白我的話了嗎?」
童美艷的臉色由白而黃,左眼角跳了好幾下。但整個身體沒有什麼明顯的變化,很顯然,童美艷是在極力控制自己的情緒。
「同志,你莫不是在說故事吧!這世上的巧事有很多,但這麼巧的事情,說出來,恐怕沒有幾個人相信。」
「俗話說得好,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此人看見了女人腳上穿的鞋子,就是這種式樣的鞋子。這個女人站在床邊,謝家財的女兒招娣就是被她掐昏的。兇手在掐招娣脖子的時候,招娣還感到了一種冰涼的東西,根據我們的判斷,兇手的手上一定帶著一枚戒指。」
童美艷突然將左右手換了位,原來,是右手抱住左手的,現在變成了左手抱住右手。鄭峰和李雲帆一開始就注意到,在童美艷右手的中指上有一圈戴戒指留下的痕跡。
卞一鳴也注意到了。
「這種款式的鞋子,是一九六九年五月一號出售的,在伍洪縣,只有縣城一家鞋店出售過這種鞋子,我們還在商業局供銷科找到了一份供貨存根。事實證明,此人提供的情況是真實可信的。」
「這雙鞋子,我只在縣城穿過,離開縣城以後,我就送給我妹妹美伶了。你們可以到供銷社門市部去打聽打聽,看看我有沒有穿過這雙鞋子。謝家集不適合穿這種鞋子,我就送給了妹妹。」
「你是什麼時候送給妹妹的呢?」
「我是五一節買的,假期一結束,我就回謝家集了,走的時候,我看妹妹很喜歡這雙鞋子,就把鞋子送給了她。」
「時間不對。」
「怎麼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