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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六章 自食其果 文 / 獨眼河馬

    「案子發生在六月三十日子夜十二點左右,我們懷疑一個人和這個案子有關聯。」

    「你們懷疑誰?」

    「大旺集小學的代課教師曹宜黃。」

    「曹宜黃?」

    「對,他先說案發當晚在別人家打麻將,後來又說去了地區醫院。」李雲帆不想把話說的太直接,點到為止就行了。」

    「曹宜黃沒有說錯,一九六九年六月三十號,他確實在地區醫院。」

    「他是什麼時候離開醫院的呢?」

    「十點半鍾左右。」

    從地區到大旺集,騎自行車需要三個小時,如果快一點的話,得兩個半小時。

    「你們為什麼不往深處問呢?」

    「我們不想傷害你,除非你願意跟我們說。」

    「當時,我什麼都不懂,等我懂一些事情的時候,已經懷孕了,曹宜黃慌了,一邊把我弄到地區醫院去做人流,一邊想辦法弄錢,我爹本來是想告他的,可曹宜黃跪在地上苦苦哀求,說如果讓學校知道這件事情,他的飯碗就砸了,他還答應給我爹一筆錢,我爹怕這件事情捅出去對我將來不好,就答應了。」

    「曹宜黃給你爹多少錢?」

    「四百塊錢。」

    「曹宜黃除了和你,有沒有打別的女孩子的主意。」

    「沒有,我讀書遲,在班上,我年齡最大。」

    「你結過婚了嗎?」

    「還沒有,這件事情,請你們不要跟旁人說。」

    「你放心,我們絕不會說出去,但我們得告訴你,像曹宜黃這樣的人,是不宜留在教師隊伍裡了。」

    李雲帆信守了他對侯一萍的承諾。關於侯一萍的過去,除了她的父母和曹宜黃,沒有人知道。

    兩個月以後,曹宜黃被清理出教室隊伍。褚科長也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他人事科科長的職務也隨之劃上了休止符。這是後來的事情,筆者在這裡提前說一下。

    事實證明,曹宜黃和「6。30兇殺案」沒有任何關係。

    在李雲帆的筆記本上,還有兩個人:楊二順和龔元江。

    三月三號上午八點半鐘,鄭峰一行五人回到了謝家莊。

    回到謝家以後,鄭峰等人來不及補覺,立即投入到尋找新線索的工作中去了。

    鄭峰決定先從楊二順開始,楊二順和楊大順是兄弟,招娣說,他經常往哥哥楊大順家跑,而楊大順又是謝家財的鄰居,楊家和謝家只有一牆之隔——應該是兩牆之隔,楊大順夫妻倆對謝家的情況應該能知道一點——至少是比其他人家知道的多一些;根據案發現場的勘查記錄和驗屍報告,兇手至少是兩個人。

    在攀比文化和擠壓文化的雙重作用下,鄰里是攀比文化和擠壓文化的直接對象,光宗耀祖,光耀門楣,不就是和鄰居比門楣嗎!比上不足,比下有餘,鄰居首當其衝,比的不就是生活在自己周圍的人嗎?兄弟姐妹之後,就是鄰居。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會和一些看不見,挨不著的人攀比的。

    謝家的日子過的這麼紅火,錢多的到處往外借,人比人,氣死人,於是,楊家人心生嫉恨,又垂涎於謝家的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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