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吐溫的一句話好似一顆砸進了湖面的石頭,掀起一陣波瀾。不要說查爾斯了,無論是約瑟夫還是容閎他們都看著他,這個剛剛獲得巨大成功的作者到底有著什麼樣的初戀?
楊彥昌心裡已經有些猜測,但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真的,聽馬克吐溫講自己的故事應該比看他的自傳更有意思吧?
「嘿嘿,你很想知道嗎?」馬克問道,接著卻話音一轉,問起了別的事,「哦,說了這麼多你還記得我不?認不認識我?」
「當然,你可是我的偶像,你的湯…《鍍金年代》寫的太棒了,我是你的忠實粉絲。」楊彥昌無比激動,差一點就說漏了嘴,《湯姆·索亞歷險記》你還沒寫出來呢吧。
「哈哈,是嗎?」馬克吐溫遇到一個小粉絲他覺得很不錯,「你看他,他就是查爾斯,查爾斯·華納,我們一起寫的《鍍金時代》他給了我很大的幫助。」他拿著煙斗給楊彥昌介紹查爾斯。
「您好,先生。你們的作品讓美國有了一個新的時代名稱。」楊彥昌彬彬有禮道。
查爾斯嬉笑的點點頭,楊彥昌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查爾斯都這樣張揚,或者說是所有從事文字工作的查爾斯?他很容易聯想到那個編劇。
「你從哪看到《鍍金年代》的,要知道這可不是小傢伙們喜歡讀的書。」馬克吐溫問道。
「呃,是諾索布先生看的時候,我跟著看的。你們在裡邊寫的事情都是真的嗎?就是那些罪惡的資本犯罪?」楊彥昌忽然想到諾索布家裡那本被束之高閣的小說。
喜歡音樂的諾索布先生對這種書比較無愛,幾個月前跟風買來的小說,到現在諾索布看得目測不超過一百頁,當然這個秘密楊彥昌是不會說出來的。
「嗯,這麼說吧。年輕人,你要永遠記得,政客永遠都骯髒的,尤其是他們和財富相遇的時候。」馬克吐溫想了想緩緩說道。
「嗯,謝謝您的忠告,先生。還有…」楊彥昌正想再挖些深度資料。
「還有,你還沒把話給我們說完呢!你的成熟女人是怎麼回事?」查爾斯大大咧咧的插嘴道。
「對,我就是想問這個,你的初戀,從你嘴裡說出來的,更勁爆的故事。」楊彥昌眼巴巴的看著馬克吐溫。
馬克吐溫看著身邊一群人「飢渴」的目光,聳聳肩,「好了,好了。讓我慢慢來告訴你們。」
「那個女人叫瑪麗。」他看見容閎聽到「瑪麗」這個詞之後緊緊盯著自己。「ok,ok,不是你的瑪麗,她叫瑪麗·米勒,喜歡上她的時候我才九歲。」
「哇喔,九歲。他是你的初戀嗎?」查爾斯很好奇。
「當然不是,你們知道那個年紀的小男孩看見漂亮姑娘,不,哪怕那姑娘一點都不漂亮,只要女孩有一點點我們覺得可愛的地方,就會無可自拔的愛上她。」馬克吐溫回答道。
「在那之前呢?還有什麼人沒有?你的初戀。」楊彥昌問道,瑪麗·米勒他記得在馬克吐溫的自傳裡有這人。
「喔。會是誰呢?」馬克吐溫看了楊彥昌一眼,「我記得不太清楚了,可能是臨街的貝基,貝基·撒切爾?又或者是艾美·勞倫斯,不行,我記不起來了。瑪麗是第一個傷碎了我心的人,所以我才記得那麼清楚。」馬克聳聳肩。
「當年,我告訴過她我對她的愛慕有多強烈,她的栗色長髮,纖細的手指,還有飽滿的胸部,都牢牢吸引了我。」馬克吐溫輕輕揚著頭,聲音很慢,他沉浸在回憶裡。
「喔!上帝!她當時多大了?」約瑟夫問道。
「18歲,那真是最美的年紀。」馬克笑著說道,「可是她拒絕了我。不,連拒絕都不算。瑪麗哈哈大笑的走掉了,我想她大概會認為這只是幾個小男孩無聊的打賭遊戲罷了。她壓根都沒有正視我的感情!噢,我的心糟糕透了,好像整個世界都拋棄了我,老天,那真是個荒涼冷酷的世界。」馬克吐溫語氣悲涼。
「上帝,可憐的馬克。那一切都過去了,上帝不會忘記我們的。」推切爾喃喃道。
查爾斯和容閎也一臉同情,低聲安慰幾句。楊彥昌有些納悶,你丫自傳我看了多少遍,怎麼會對瑪麗有這麼深的感情?到現在還沒放手的樣子?
「謝謝,謝謝。不過,在我的記憶裡,我的悲傷很快就過去了。」說到這,他臉上的悲傷一掃而空。「沒有三個月,或許只有兩個月吧!我就喜歡上別人了,她叫阿蒂米西婭·布裡格斯,她比瑪麗還大一歲。」馬克笑嘻嘻的說道。
「呃,我就說了,你就是個壞傢伙。」查爾斯狠狠罵道,「你欺騙了我們所有人的感情,該死的花心鬼!我敢說,那什麼阿西婭也絕對會拒絕你的。」
「阿蒂米西婭,阿蒂米西婭·布裡格斯。」楊彥昌善意的提醒。
「對,對,就是她。」查爾斯說道。
馬克·吐溫吸口煙,笑瞇瞇的說道:「回答正確。那女人果然也拒絕了我,她說她不願讓小孩子纏住,而且在那不久她就嫁給了別人,一個石匠!而且還是我在主日學校的老師,裡蒙奇。」
「瞧瞧,瞧瞧,我就說對了。」查爾斯對著牧師說道。
「但那又能怎麼樣?難道沒看見現在大家都不再傷心了嗎?事實證明,馬克吐溫的自我諷刺效果還不錯。」說著話,馬克吐溫竟然調皮的眨眨眼睛。
楊彥昌恍然大悟,原來大文豪也喜歡開嘲諷!他琢磨自己是不是把這個寫下來流傳後世。
「好了,現在讓我們說點別的。」馬克吐溫轉過頭對著楊彥昌,「年輕人,還記得那個晚上你說的那個故事沒有?快點說說後來怎麼了?前不久我無意間提到了一點點,我的兒子就喜歡的不得了,就連奧利維婭都想聽,你快點說吧。」
「什麼故事?連蘭登都喜歡?上次我給他講故事他可不滿意,一點都不像是三歲多的小男孩。」查爾斯驚訝地問道。
「等等,什麼蘭登?你確定是三歲的蘭登?」楊彥昌張大了眼睛。
「當然!這是他母親家族的姓,我們就把這個作為他的名字。蘭登·克萊門斯,當初還是約瑟夫做的洗禮。」看得出來,馬克吐溫很為自己的兒子驕傲。
「那是我的榮幸。」牧師笑著點點頭。
「怎麼,有什麼問題嗎?」馬克很納悶的問道。「你應該還沒見過他啊,他只是個三歲多的小孩子,我也沒帶他來過這裡。」
「呃,沒,沒什麼。」楊彥昌撓撓頭,「只不過在西海文也有一個蘭登,也是三四歲的樣子。」
不對啊,馬克吐溫的大兒子蘭登,應該只活了不到兩年吧,怎麼搞的?竟然還活著!
「是嗎?真是太巧了,什麼時候我會帶著蘭登去西海文見見他的,我想他們一定會成為很好的朋友。」馬克吐溫很感興趣的說道,大家都覺得很神奇。
「恐怕不行,西海文的蘭登一家在去年聖誕節之前搬走了,好像是蘭登的父親在西部找到了新工作。」楊彥昌說謊也不打草稿,張口就來。
「那真可惜。」
「早點認識就好了。」幾個人議論紛紛。
「嗯,是啊。不過聽說一年多前蘭登受了涼,差點死掉。他們一家認為這是個不祥之地。」楊彥昌試探道。
「真的嗎?真是太不可思議了。」馬克吐溫有些激動的說道,「我的蘭登也是,就在一八七二年的九月十二日,我永遠也忘不了那一天。」
馬克吐溫的臉上帶著慶幸和後怕的神色:「那天我帶著蘭登出去透透氣,奧利維婭把蘭登用皮衣裹的好好的交給我,在四輪馬車上我抱著他,可是後來我想東西出了神就忘了蘭登,就連他身上的皮衣滑落我也沒注意到。直到過了一會馬車的顛簸驚動我,我才注意到蘭登漏到空氣裡的小腿,他的臉色都青白了。」
「那真是個噩夢,後來醫生告訴我如果再晚點可憐的小傢伙恐怕就見上帝去了。哦,如果上帝把他送來又殘忍的帶他離開。奧利維婭恐怕會崩潰的,感謝上帝,感謝上帝。」馬克·吐溫在胸前不停的劃著十字,他默默的祈禱。
楊彥昌心裡充滿了不安,他盡量讓自己的臉色看起來能夠正常些。1872年9月12日,他也永遠不會忘記!
因為,就在那一天他們這些第一批留美幼童剛剛登上了美利堅的領土。
老天,這就是蝴蝶效應嗎?可我什麼都還沒有做啊!ps:這個月最後一天了啊,大家能不能在支持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