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回到小鎮,林辰都要感慨一番。能在這片茂密的森林裡找到人類居住過的痕跡,這簡直就不可思議。雖然林辰不知道這嗜血森林是什麼時候出現的,不過也可以看出來,這裡的生態系統,已經持續了幾百年了。也就是說,就算往短的算的話,這個小鎮,也有一二百年的歷史了。
再說,這森林也不會是突然出現的,這些人遷移,那也應該是一部分一部分走的,不過這嗜血森林太危險了,如果有人在小鎮被森林掩蓋之前沒有離開的話,那生存的幾率看來也小的很。
這種人應該是有的,但是林辰卻沒有在小鎮上找到哪怕一根骨頭,就連動物的骨頭都沒有找到,這也就是說,沒有人死在這裡。
那沒有人死在這,那也就是全都逃了。那是不是意味著……
這裡已經離嗜血森林的邊緣,已經不遠了?
林辰想到這,腳步停了下來。
如果自己的想法是真的話……
自己是不是也應該離開了?
說到底,林辰只是嗜血森林的一個過客。他不是這裡的原住民,他是人類,擁有自己文明的人類,總還是要回到人類的社會的。而且,自己還要找到前世的同伴呢。
林辰仰頭看著天空,自言自語的說道:「是啊,該離開了。」
在嗜血森林生存了將近十個月,時間也夠長的了。林辰也冒出了離開的想法。照著地圖上走,林辰一直在往南移動。只要一直再往南走,用不了多長時間,自己的離開這片森林了。
走進小鎮,閃靈從遠處跑來。林辰輕笑了一聲,迎了上去。
將獵物切成小塊,將閃靈和自己的肚子填飽,林辰看著閃靈,歎了口氣。
閃靈是不能帶出森林的。
它這個級別,已經算是魔獸了,擁有自己的屬性能力,而且還處於成長期。現在的閃靈,在人類的眼裡,就是一個大寶庫。
懷璧其罪,林辰沒有實力可以在人類社會保護閃靈,要是被比自己強的人覬覦閃靈的話,恐怕連自己都得倒霉。
從這點上看,這充滿了危機的嗜血森林,竟然比人類社會還要安全……
林辰自嘲的笑了笑。
閃靈抬起頭,疑惑的看著笑出聲的林辰。
林辰摸了摸它的頭,說道:「我們走吧,離開這個地方。」說完,站起身,確定了一下方向,向南方走去。身後的閃靈也瞭解了林辰的意思,在後面緊跟著他。
大約走了一天後,林辰和閃靈潛伏了下來。
前面茂密的大樹,擋住了林辰的視線。不過在森林中鍛煉出了超出常人的感知危險的能力,讓林辰感覺到前面有某個實力很強的生物的氣息。
一人一虎悄悄的向前走去,黑刀已經握在林辰手裡,閃靈四周也出現了些許微風,看來它也做好了準備。
慢慢的走上前,林辰扒開一堆樹枝,看到了前面的生物。
它的身體有將近五個林辰那麼大,看起來像是一隻猩猩,不過它渾身的毛髮不是黑色的,而是土黃色。裸露的胸肌,都差不多有籃球大小了,讓人不會去懷疑它有多大的力量。
不過這會兒它正在睡覺,看樣子還挺死的。
「金剛啊??」林辰目瞪口呆。竟然還能碰到這種猛獸。
林辰示意了閃靈一下,一人一虎沒有出聲,從它的旁邊繞了過去。
等走遠了,看那邊還沒有動靜,林辰出了一口氣。還好沒有驚醒這隻怪物。
這只「金剛」,應該叫巨力魔猿,猩猩的進化變種。經過了七百年,不僅人類在進化,幾乎所有的生物,都在進化。而巨力魔猿的祖先,就是猩猩。不過它進化的方向,是**力量,極限的**力量。
幾乎每一個碰到巨力魔猿的人,都會立刻逃命。就算白銀級的強者,也經受不了巨力魔猿的正面攻擊,它的力量之巨大,足以一拳將一個人轟碎。
不過極端的力量,也使它的速度變得非常的慢,所以如果人要逃的話,巨力魔猿一般是追不上的。
還好這傢伙也進化出了比較溫柔的性子,只要不激怒它,一般是不會攻擊你的。
這是比千幻巨蟒還要強大的魔獸,林辰可沒有膽子去招惹它。
又走了大約兩個小時,林辰又碰上凶獸了。
這次林辰打算戰鬥了。
幽影魔狼,還是一隻魔獸,其天賦的本領是,在移動的時候,身後會形成重疊的殘影,令對手眼花繚亂,趁機攻擊。
不過這一招,對林辰來說卻是一點用處也沒有,因為……
林辰的源能瞬間爆發開來,氣息猛漲,向幽影魔狼奔去。
「休門,開!」
有休門支持的五感感知,幽影魔狼的幽影就變的沒有用處了,沒過兩下,幽影魔狼就被連砍了三刀。這幽影魔狼也知道了不是林辰的對手,連忙向森林深處逃跑。
沒跑兩步,從各個角度飛來的風刃,就將幽影魔狼包圍。下一刻,它就被這些風刃給砍死了。
林辰關閉休門,轉過身,向閃靈豎起了大拇指。
將狼肉烤熟,填飽了肚子,林辰看了看閃靈,有些不捨了。
這幽影魔狼是生活在嗜血森林邊緣的動物,既然這裡出現了幽影魔狼,那就意味著,這裡離出嗜血森林,已經不遠了。
不過已經不能讓閃靈再往前走了,被人發現了就不好了。
就在這裡分別吧。
林辰抱著閃靈,輕輕的說道:「該說再見了。能在這嗜血森林裡認識你,是我的榮幸。不過也不能讓你再陪著我了。也許,咱們兩個,本就沒有生活在一個世界,能一起生活這麼長時間,也算緣分吧。好了,你走吧。」林辰站了起來,手托了托,做出「你離開吧」的樣子。
閃靈雖然不知道林辰在說什麼,但是他的意思卻是懂了。
他要趕自己走。
閃靈眼中出現一絲慌亂。一起生活了這麼長時間,閃靈已經習慣了林辰在自己的身邊,而且自己的命也算是被他救的,這股依賴感就更加強烈了。
它輕輕的用腦袋蹭了蹭林辰,繞著他打轉。那意思就是在表達:我不想和你分開。
林辰哪裡會不知道它的意思,蹲下來,摸摸閃靈的頭,說道:「我本就不是生活在這片樹林的人,所以也不能留在這裡。人類的世界太危險,或許你留在這片森林裡,才能生存下去。聽話,聽我最後一次話,你走吧。」
生活了兩個多月,林辰對閃靈怎麼可能一點感情都沒有呢?他也不希望與閃靈分開,但是卻不得不分開。
這種感覺,真的不好受。不過林辰也沒有好的辦法,林辰可以想到,閃靈只要被人認出來,那就絕對沒有活路走了,就算好一點,也會失去自由。
閃靈似乎理解了一些林辰的意思,知道不能留在林辰的身邊了。它的腦袋湊過來,舔了林辰幾下,伸出鼻子仔細的在林辰身上聞著,彷彿要把林辰的氣息刻在記憶之中。
林辰伸出手,抱住了閃靈的脖子。摸摸它身上柔順的毛髮,林辰站起身來,抬了抬手,說道:「走吧,乖。」
閃靈最後湊過來,狠狠地在林辰身上聞了一下,後退一步,看著林辰,林辰也微笑著看著它。片刻以後,閃靈狠下了心,一轉身,迅速消失在了茫茫森林之中。
閃靈走了,林辰站在原地,久久的看著閃靈離去的方向。半晌,他也轉過身,確定了一下方位,向南走去。
這裡確實已經是嗜血森林的邊緣了。四天之後,林辰終於趕在日出時的紅色潮汐之前,走出了這片森林。
不過走出來後,林辰發現自己面前是幾座山。看來要確定這裡是哪,還得翻過那些山啊。
半路,林辰找到一條小溪,林辰終於在時隔近十個月之後,第一次洗了一次澡。
林辰花了快一個小時,才將身上搓了個乾淨,也將黑刀上面已經凝固的血跡洗掉,放在了空間水晶裡。他沒有離開小溪,而是在小溪裡坐著,休息了起來。
在這裡,還能看到嗜血森林,現在已經是日出時刻,從這裡,還可以看到,嗜血森林已經被一片紅色的能量籠罩。林辰眼中露出一絲擔憂,閃靈可不要有什麼事啊。
在溪水中泡了好長時間的林辰,扔掉了之前穿的破破爛爛的衣服,從空間水晶裡拿出了一套新衣服穿上。
這裡已經是安全的了,林辰也沒有快速的趕路,而是慢慢的走著。這樣子,又花去了兩天時間,翻過了那些山,終於看到了一個村子。
林辰走在村子的路上,路邊都是莊稼地,一些人正在地裡忙活著。他們看到林辰走在這裡,也猜出他是一位冒險者,紛紛抬起頭,對林辰笑了笑。
林辰回敬的點點頭。
一群小孩子嘻嘻哈哈的從林辰身邊跑過,一個個都好奇的看著林辰,不過因為陌生,也沒人敢和林辰搭話。
林辰很久都沒有再見過人了,看著這些淳樸的人們,林辰的心裡竟然有些感動。
這個村子不大,只有四五十戶人家。林辰看見一位老婆婆坐在一間房子門前一邊曬著太陽,一邊做著鞋墊,他就上前說道:「老婆婆,你好。」
老婆婆抬起頭,看見了林辰,笑道:「你好,年輕人,有事兒嗎?」
「老婆婆,我想問一下,這裡是哪?」
老婆婆大量了一下林辰,說道:「你是一個冒險者吧?這裡是十灣村,在嗜血森林旁邊。不過你可不敢去嗜血森林,聽說進去的人,可都沒有出來的,聽我老婆子一句勸,你不要去那裡,啊。」老婆婆好心的勸道。
林辰啞然失笑,如果這位老婆婆知道自己是剛從嗜血森林出來,會是什麼反應呢……
「不是,我是想問一下,離這裡最近的城市在哪個方向?我迷路了。」說完,林辰還解釋了一句。
老婆婆一聽,才放下心來,笑道:「哦,離這裡最近的城啊,是東城,從村子一直往西走就,步行的話大約一天就到啦。」
林辰聽罷,笑道:「嗯,謝謝老婆婆。」
「呵呵,年輕人客氣了。」
片刻之後,林辰離開了這十灣村。在村子裡,林辰還用在嗜血森林中獲得的各種猛獸的肉,換到了一些錢。
在人類社會生存,沒錢可不行。
由於是早上出發前往東城,林辰也加快了一些腳步,終於是在天黑之前到達了東城。
臨近東城,林辰就可以看見從東城進出絡繹不絕的人群。有商人,傭兵,冒險者,軍人,旅行者……等等各種身份的人。
在城市進出的地方,有軍隊把守,一個個看起來很堅固的堡壘錯落有致,來回巡邏的士兵也一絲不苟。不過他們也不會去阻攔進城出城的人們,他們只是維護這裡的安全而已。
當然進出城是要交過路費的。
林辰交付了過路費,在收費的人很奇怪的眼神中,林辰走近了東城。
他想了想,才恍然大悟。
在嗜血森林,自己因為礙事而把多餘的頭髮割掉了,自己的手藝也是不敢恭維,當然現在的髮型也不是那麼好看。
想到這一點的林辰,連忙去著了一家理髮店,將頭髮理成了精幹的露耳短髮。
走出理髮店,林辰摸了摸頭髮,確定沒有什麼不對了之後,林辰離開了這裡。
半路想起了那顆巨大的蛇膽。這個東西自己沒有能力解決,還是找個地方賣掉吧。
找了半天,林辰終於在一條街上找到一家藥鋪,外面擺了一塊牌子:收購各種藥材。
蛇膽也是藥材吧。林辰走了進去。
當林辰將這顆超級大蛇膽放在桌子上的時候,藥店老闆傻眼了。
他做了這麼多年的藥材生意,也沒有見過這麼大的蛇膽啊。
而且這顆蛇膽這麼飽滿,膽汁也很多,藥性一點都沒有流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玩意兒啊。
老闆戴上眼睛仔細地看了看,摘下眼鏡,咳了一聲,說:「嗯,你的這顆蛇膽,我出三萬買了,你看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