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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四十節英雄救美 文 / 話糙理不糙

    珍珠的馬是一匹土黃色的溫順的小母馬,它原本溫順的跟在珍珠身後,它察覺到了什麼,變得焦躁不安起來。它揚起蹄子,打著響鼻,刨著地,還大聲叫喚起來。

    「小黃,你怎麼了……不要鬧,我把黃羊帶上咱就回家!」

    珍珠連忙安撫這匹馬,馬是特別聰明的動物,能聽懂人類的很多指令。很多次珍珠在外面玩野了,都讓小黃自己找吃的,回家的時候只要叫喚一聲,它就乖乖的跑出來找到自己,把自己接回去。相比之下,現代的出租車什麼的真是弱爆了。

    珍珠還在疑惑為什麼一向聽話的小黃突然煩躁起來,她看到遠處的草叢裡有東西在動。那一閃而過的是一條深黑色蓬鬆的大尾巴。

    「該死,是狼!」

    匈奴人和烏孫人以狼為圖騰,很多部落的成人禮,都是要男孩子獵取一隻狼作為證明。但狼是狡猾,危險和成群結隊的動物,獵殺它們相當的危險。這不是一件容易的活。而時值今日,草原上牲畜的一個很重要的危險,仍然是狼。比如什麼披著羊皮的狼,躲進羊圈的狼,狡猾的抓不住的狼之類的種種傳說,直到今天還在整個大陸上流傳。

    珍珠非常清楚狼的習慣。狼有一個獵殺方式,就是騷擾早上飲水和撒尿的動物。很多食草動物會在早上撒尿,然後去飲水。狼在晚上挑好獵物,清晨便在它們撒尿之前把它圍起來。

    圍起來不算什麼難事,很多動物都能在群狼的圍攻下保護自己很久,然後等到同伴的救援。或者能用自己的速度擺脫狼的包圍圈。比如羚羊就是跑步高手,非洲蹬羚可以跑到110公里的時速……那可是110公里每小時啊,只有獵豹才能跟上這個速度。狼的耐力很好,但衝刺是跑不了這麼快的。

    所以狼的武器就是卑劣:你想,你一大早沒吃飯,憋著一泡尿,剛抬腳,就被狼給圍著了。這尿你是撒呢,還是不撒呢?

    很多動物就是被狼圍住,憋尿漲破膀胱,失去反抗的能力以後,被本來無法獵殺自己的狼群給幹掉了。

    但狼一般是不會攻擊人的,尤其是還有一屁耐力很好的蒙古馬的時候。

    狼的衝刺速度比馬好,但是長距離奔跑能力並不能比蒙古馬強。而且馬的蹄子也是強大的武器。馬可以吃草充飢,而狼的跟蹤馬的路上,可沒有力氣再打點肉食補充體力。

    但如果地上有一隻死掉的黃羊,狼就無論如何不能死心了。

    「黃羊是我打的,憑什麼給你們搶走!」

    珍珠背靠著小黃,堅定的守在倒地的黃羊身邊。血腥氣刺激了狼,它們一共九隻,兩隻盯著蒙古馬,三隻面衝著珍珠,綠油油的眼睛貪婪的盯著她。三隻繞到側面,想拖走那只黃羊。而隊伍後面還有兩隻趴著,只是在望風,或者補充體力。

    珍珠知道,如果狼堅持著不走,她是沒有辦法帶走黃羊的,只要她一彎腰去扛黃羊的時候,狼就會發起襲擊。

    有一隻狼在側面,前進幾步伸出爪子去抓黃羊,珍珠大聲叫著,揮舞著短刀作勢要撲上去。它立刻退縮了。看到同伴受阻,旁邊的狼立刻前進了一步,威脅珍珠的側翼。珍珠趕緊轉過來,凶狠的把它瞪回去。

    珍珠知道只要自己騎上小黃,走開幾步,狼群就會放過她,去撕扯這只黃羊。可是,這叫她如何能甘心呢。

    用弓箭,也不是不可以,但弓箭只有五支,而且這麼近的距離,狼不會坐以待斃。只要她射出一隻箭攻擊狼群,狼不會給她留下多少時間再射一箭,弄不好還會把狼群激怒,不死不休。

    她就這樣和狼群周旋,希望能夠有人看到來救她,趕走這群野獸。可是時間漸漸到了快正午,還是沒有人來的跡象。難道阿塔其今天沒有帶人出來打獵嗎?是不是有什麼事發生了?

    狼群感到了對手的焦躁和慌亂,它們更加頑固了。

    珍珠甚至都沒有發現天空上飄過來的一片很大的陰影,她聽見遠處靜悄悄,沒有馬蹄聲,她快要放棄了。

    忽然,毫無預兆的,從天上射來三隻箭,當場就把兩隻面衝她的狼釘在地上。好凶狠的箭!沒有人過來的聲音,這究竟是從哪裡射來的呢?

    狼群憤怒了,可是它們看清敵人從哪來以後,只能倉皇逃竄,提不起任何反抗的勇氣!額滴神啊,好大的一隻鷹啊!比俺的十倍還要大啊!頭狼一邊逃一邊想。

    更多的箭射來,又射死了三狼,剩下的狼帶著無窮的恐懼和身上的箭傷向遠處四散逃竄。珍珠才發現天上飛過來的一隻大傢伙,她不禁跪下來:「是騰格裡的使者嗎!」

    她從緊張中驟然放鬆,一下子就昏過去了。

    李志操縱飛將軍降落在草地上,帶著弓箭跳了下來。他檢查了這個回鶻少女,不過十四五歲,就如同後世的維吾爾族姑娘一樣,這個少女眼窩深,鼻樑高,但是眼睛大,眉毛秀氣,有一個尖尖的下巴,整個臉型有西方的雕塑感,也有東方的秀美。她皮膚白皙,臉上還帶著健康的紅暈。辮子被紮成有大有小的幾束,還圍著幾串彩色的石頭。

    「嗯,看來本王運氣不錯啊!肯定是個回鶻白富美∼」

    李志按住她的頸動脈,脈搏平穩。又把手在鼻子前試了試,呼吸平穩。

    「可惜啊,沒有理由人工呼吸了!」

    李志戀戀不捨的把手從少女臉上拿開,心裡掙扎了好久。忽然看到她手裡還緊緊的攥著短匕首,大呼僥倖:「我草,差點忘記人手裡有刀!」

    李志趕緊把匕首小心的卸下來,插回刀鞘。然後把少女扔到馬背上。自己牽著馬,回憶在空中看到的最近村落的方向,牽著馬悠哉悠哉的往回走。

    珍珠做了一個夢,夢到自己嫁入了草原上大英雄的帳篷。無數的牧民牽著馬,羊來祝賀,打著彩旗的隊伍,連綿不絕幾十里。她是眾星捧月般被很多小孩子圍起來,這是多子多孫的祝福。想到生兒育女,珍珠覺得自己的臉都羞紅了。

    然後她喝到了甘甜的馬奶酒。然後……她就醒了。

    她看到的,是自己阿巴的臉:「阿巴!我,我在哪裡。狼呢?」

    阿巴慈祥的摸著她的臉蛋說:「沒事了,沒事了小珍珠。有個小英雄把你救回來了。只是可惜了他連一匹馬都沒有∼」

    珍珠不敢說什麼,心想不是騰格裡的使者嗎,有沒有馬有什麼關係。

    在突厥文化裡,有自己的馬是男孩立身的根本……沒有馬的男人,不不不,沒有自己的馬,那簡直就是比沒有自己的衣服一樣讓人更覺得羞恥。又或者阿巴在開玩笑呢?

    珍珠爬出帳篷,看到帳篷外一個陌生樣子的男人正在和幾個老人說著什麼。他說的一口可怕的突厥語,不僅發音不準,而且用詞都很不合適,旁邊的幾個小孩已經笑得在地上打滾了。

    那個年輕的男人也急得滿臉通紅,揮舞著手裡的小金塊,嘴裡說:「阿特,阿特!阿特」

    部落的老薩滿更是穿著盛裝,一臉無奈的站在那裡。看到珍珠走來,突然老薩滿眼睛一亮:「珍珠,這個男人是騰格裡給你帶來的丈夫啊!」

    珍珠心裡一顫,:「果然是他,連老薩滿都承認了!」

    老薩滿就如同吃了春藥一番,立刻站在一個什麼草垛上,大聲宣佈:「這個勇士來自於遙遠的南方,他是騰格裡的使者,是娶走珍珠的。他之所以沒有馬,是因為騰格裡把他帶到了這裡。現在他要向我們買馬,回到他的地方。珍珠也要一起去!」

    「老薩滿,我家主人不在,你就要把珍珠嫁人嗎?」珍珠他媽不幹了,她可不認為一個沒有馬的男人,那還是……那還算人嗎?恐怕只有可憐的異族人才沒有馬!她怎麼捨得把女兒嫁到異族去。她把珍珠拽到懷裡說:「不要,阿巴不准你嫁到異族的地方去,你是草原的兒女,生生死死都要在草原上。」

    阿史那家族有些人定居在長安,都很抑鬱。吉利可汗被抓到長安的時候,為了表示自己是草原人,不住房子,自己搭帳篷。

    「可是,阿巴……我……」珍珠的眼淚撲簌簌的掉下來,心亂如麻。

    是的,在草原人的心裡,只有草原和聖山才是他們的歸宿。沒有什麼能夠讓他們臣服。戰爭,暴力和死亡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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