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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節 登基 文 / 左手拿煙

    登基之前的最後一件要自己親歷親為的事也搞定了,復合骷髏的誕生,將大大減少士兵的傷亡,剩下的問題就是如何普及以及保密了。如果讓其他國家知道,免不了又是一場暗流洶湧。

    提提單獨把一個房間闢為亡靈魔法的授課班,能有資格進入裡面的學生,除了都有四、五級左右的魔法水平,還要求有對安布恩或者莫拉雷斯家族絕對忠心。當然,從某種角度來說,這二者根本就是統一的。

    誰叫我站在權力最顛峰呢?奇怪的是,我童年裡夢想過有今天,雖然不是在地球上,可是真正到了這一天時,卻沒有任何得意和開心,卻覺得是肩負重任,常常會擔心天災,**,平民過不好日子,欠收,洪水,兵禍。

    看來我真不太合適當一個昏君,可昏君的荒淫才應該我所嚮往的啊。有時我很懷念互聯網,qq,mp3,雖然現在可以依靠信使,郵件,還可以隨時徵召男女歌手進來唱歌表演。但我想看見qq上那彩色的小圖像一跳一跳的感覺,並不是看著信使滿頭大汗背負著以為很重要的消息其實只是一句簡簡單單的問候疾弛就可以代替的。

    我懷疑我是太閒了,因為我常常做夢想起家,想起媽媽。不知道我離開那個世界這麼久,她到底怎麼樣了?有沒人照顧她?她的高血壓發了嗎?錢夠不夠用?會不會寂寞,有沒人陪她聊天?

    唉,可憐的媽,她一定還在惦記我這個不知所蹤的兒子,白頭髮有沒有長出來?我都這樣相信她,她對我的思念會不會讓她已經心力交瘁?

    如果可以回去就好了,我一定給她買在武漢最大最好最貴的別墅,因為她住慣了武漢,離不開這裡。然後買一個最大的超市,把它搬到別墅旁邊,免得媽像以前一樣要走很遠的路去菜場,然後從頭走到尾,去一家一家和那些小販們一分一厘的討價還價,然後兩隻手拿著滿滿的諸如衛生紙、牙膏之類的東西,汗流滿面的爬上七樓,然後還要給我做飯。我曾經叫她去超市的時候帶我一起去,我可以幫她拿點東西。可是她起的很早,往往都回來了,早點也給我做好了,我還在床上象蝦一樣蜷著睡覺。

    如果能回去,還要做一件事,我要帶著三個如花似玉的老婆,去前女友工作的那家銀行去存錢,存個幾億進去,再取個幾億出來,再存,再取……折騰死她,然後全換成最大的硬幣,把她和她那個挑的所謂的如意郎君,還有她那個自以為不錯的家裡人還有那些自以為很了不起的親戚全都埋起來。

    想到這裡,臉上露出詭異的笑,右邊嘴角往上扯,左邊嘴角卻不動。安走到我的跟前都沒發現:「老公,你發什麼呆,好奇怪哦。」

    我醒過神,整個眼裡只有她那與嬌小的身材完全不成比例的大肚子。

    「沒什麼,想什麼時候你才把孩子生下來。」

    「就這???」

    「然後和你作壞事。」

    「討厭。」

    「你為什麼嘴上說著討厭,臉上卻在得意的笑?」

    「討厭!討厭!討厭!」

    夏末秋初之期,大概也是我這輩子最得意的一天。因為,我要登基了。

    我在寢宮對著鏡子擺弄衣服,這玩意真難弄,扣子全在裡面,又是金做的,軟軟的,好怕一用力就會斷掉。就連縫扣子的線也是金線,自己看久了也眼花,我問妮婭金線是不是真是金做的,那多浪費啊。她笑著掩口不答。

    安和索菲肚子大得不堪,特別是安,小小的個子,卻挺了那麼大個肚子,真是辛苦她了。人也胖了一圈,如果認識她的時候就是胖成這樣,估計我也看不上了,等她生了孩子長大以後,一定要這小子(小丫頭)跟安賠禮道歉,害她當初受苦。兩個人正躺著聊天,不時扭過頭看我低著頭,咬著牙跟衣服較勁,輕歎一聲,孩子,也不知是說我,還是說肚子裡的那位。

    「老婆,真不好意思,搶了你的位置了。」我對著用心幫我整理衣服的妮婭說道,不捨的捏住她光滑的小手不捨得放開。

    妮婭抿著紅艷艷的小嘴一笑:「你這人,平時不是大言不慚的說:『你的就是我的,我的還是我的。』這時候卻謙虛了起來,真是少見。」

    我乾脆把她摟近懷裡,妮婭輕嗯一聲,動也不動,任我把手放在她翹臀上:「我雖然平時不正經,可是你們對我的付出,我是看得到的,記在心裡的,你以為你們的老公我,真的沒良心麼?」

    妮婭輕歎,似有無限哀愁:「可是我什麼都給你了,想收回來,還來得及嗎?」

    心裡感動,想不出什麼話來表達,於是熱呼呼的大嘴朝下探去。妮婭與我早就知心,頭埋在我懷裡已知道我在做什麼,自動將小嘴奉上,任我索取。

    天好藍,雲好白,太陽好刺眼。

    特別是紅色地毯,在太陽的照耀下更讓人覺得有些頭暈,想起來好像在暗處呆久了就是這樣,原來是我自己傻。

    這什麼破儀式全用紅地毯,卻乾淨得跟沒用過的試的,從王宮一直鋪到市中心廣場,然後再繞廣場噴水池一周。

    地毯兩邊全是士兵,噌亮的鎧甲上還斜胯著一條紅色綬帶,上面以黃須鑲著,遠處一看倒像是迎賓小姐。

    那個教宮遷禮儀的老頭堅持我出王宮時要乘白馬,說是傳統,是規矩。我說,我說的話從現在開始就是傳統就是規矩。他拗不過我,說是要辭職不幹了,我說請便。

    哼,我才是安布恩的老大。

    出了王宮一看,才知道原來塞班有這麼多人,沿著紅地毯站著的是一排士兵,連武器上也套了紅色象徵喜慶的紅紗,後面又是一排黑色制服的警察,可是仍然抵擋不住後面洶湧的人海。

    一眼看不到邊的人海,連房頂上,樹上都有人站著,不過多數是孩子。他們的目光不在我身上,這讓我很是鬱悶,因為我聽見他們大喊:「王后好漂亮啊!」

    三個美女王后統一的穿著白色如婚紗一般的宮裝,只是沒有后冠,不過一會就有了。她們大大的裙沿完全罩住了肚子,根本看不出哪個懷了孩子。她們臉上的笑包含著陽光,如天使一般,我看得一時間又幸福的不知所以,差點別過臉從魔狼背上掉下去。

    魔狼都批上一副紅色坐鞍,雖然它很不習慣,於是我就威脅它,叫露露出來用火烤狼肉吃,於是它立即就安靜了。我想我對魔獸的馴服永遠比不上露露了。

    三個准王后後面跟著是一身淡黃色宮裝的公爵,不過馬上也不是了,因為安是王后,他就是親王了。其他一干眾臣跟在後面,除了睡神和沈強,其他人都一臉的恭敬。睡神這小子太不給面子,我遲早就要收拾他,就讓沈強去打他pp。想起來我好像特別喜歡打人pp,安她們就算了,為什麼我對男人的也不放過?自己該不會有什麼特殊的愛好吧?想起來有點心虛。

    不過沈強……我又打不過他,如果用魔法全是致命的,我也沒用魔法的必要,也只能隨他去了,早知道不讓他出來,隨他去和家裡兩個女人去生孩子玩好了,總比在這拖我後腿要好。

    提提身為首席宮廷**師,自然不必要出現在我身後的隊伍中。他此時一身七彩法師袍,雙手垂在腹前,笑盈盈的看著我。

    一個超大的檯子搭在噴水池旁,用花扎得跟花籃一樣,三道拱門,兩邊各有二百人的宮廷樂隊,長長的禮號上面還是掛著紅色綢帶,真是太沒創意了,到處都看到這個。下次跟下面人說說,找個創意設計公司來安排這種事。

    ……

    我想我不必要再登一次基。

    我緩緩走上圓台,提提對著我躬聲一禮,然後後退三步,垂手而立。後面三女提著裙子,跟著我走到圓台正中央,除了她們能上這個檯子外,還有一個人,沈強,他正站在我斜後方,乜著眼看我。

    靠,什麼眼神,嫉妒我老婆比你多?長得比你帥?

    提提上前半步,輕咳一聲,用空間魔法送出的這聲音再小,也能被整個看不到邊的人海所聽到。

    「安布恩新王登基儀式,現在開始。」

    從我走出王宮的第一步開始,就一直嘈雜不斷的各種議論聲安靜了下來,好像一個人都沒有一樣,卻好像又能聽到幾十萬人的沉重的呼吸聲,那麼整齊。

    我半跪,提提笑瞇瞇的從一個上台的小官員手裡捧著的一個金色小盤子裡拿起那個象徵至高無上王權的王冠,走到我跟前:「非常榮幸親手為安布恩的新王,莫拉雷斯陛下戴上王冠。」

    我說:「非常感謝您手上的王冠是給我戴的。」

    提提第一次像個男人那樣開懷大笑起來,我能感覺得到,他是真心的。

    我站了起來,台下的官員和眾人還不敢出聲,照規矩,我在宣誓之前,他們不能出聲,否則就是被視為對新王的不敬和對整個安布恩的不敬。

    我看著台下一張張燦爛的笑臉,心裡很暢快,倒不是因為我此刻的地位,而是因為這些笑容是真心為我笑的,而不是為頭上這個小小的圓圈而笑。

    我拉著身後三女的手,把她們一一請到我身邊站好。

    「我從前過過苦日子,可是今天我當了國王,你們都是我的子民。我不會忘記過去的苦日子,我也不想再讓你們過苦日子。我保證,在我的有生之年,讓安布恩繁榮起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房子;讓安布恩昌盛起來,讓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家庭;讓安布恩強大起來,讓你們每一個人單身走在外國,也不敢有人膽敢搶劫你們。我,莫拉雷斯張,將讓每一個安布恩人,以自己的祖國為榮!」

    說實話,這話很沒有水平,我那時太激動,也沒什麼腦筋去組織一下冠冕堂皇的詞句,來被史官記入史冊。可是我說的每一個字都是我的心裡話,都是我將盡力去做的事。

    台下愣了一會,大概大家沒等到我會長長的念出一段什麼「在神的引導下,吾起誓將以吾身心靈魂及子孫之身心靈魂,侍於神之左右,以佑安布恩」之類的話。可是一息之後,歡呼聲山呼海嘯般席捲而來,其勢之經,幾乎使我在台上立足不穩。兩邊的樂隊同時響起雄壯的神祈曲,更有滿天五彩繽紛的焰火,硬是將藍天白雲的背景換成了如夜空般的繁星點點,只不過是彩色的,看上幾眼就讓人心馳神往,台上三位王后硬是生生按下性子,顧著自己王后的身份,沒有鼓掌跳躍著叫好。

    台下的人們光呼聲似乎也不足以表達自己的激動之情,還把自己的帽子都朝天下丟了上去,又紛紛落下,週而復始,一時間遮天蔽日。好多帽子藉著風,都落了檯子上面,下面的人沒有了帽子的,都去搶了別人的帽子繼續扔。

    我早就被感染了,要不是頭上戴的是王冠,我早就把它也扔出去了。

    今天,我迎著數十萬人的歡呼和擁戴站在自己人生權利的顛峰,三十二歲,我想應該沒記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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