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酒鬼戴維斯
戴維斯睜開朦朧的雙眼,晃了晃了手中的酒壺,發現已經沒有酒。
對一個酒鬼來說最痛苦的莫過於沒有酒,簡直比殺了他還要令他痛苦,所以他決定去找酒。
偏偏大多數酒鬼,尤其是已經喝醉了的酒鬼都不願意親自去找酒,最好酒能自己跑到他們面前。酒沒有腳,當然能跑,所以最好的法子就是有個人能把酒送到他們面前。
所以他就下命令讓人去找酒。他有這個權力,因為他是一個軍官,一個南方軍團的軍官,下級軍官。
就算是再下級的軍官也是軍官,手下總是有幾個人的。有人可用總比自己跑腿要好的多。
「可是大人,我們帶的錢已經用光了。」一個士兵怯怯的說道。
這總是一個困擾所有酒鬼的問題,酒是喝不完的,而錢卻總有用完的時候,而且速度好像還很快。尤其是在喝的最高興的時候。
一個像他這樣的下級軍官總是不會有太多錢喝酒的。所以他撓撓頭,打算想個辦法。
可惜他撓了七八十次頭以後,仍然一個辦法也沒有想出來。
「大人,不如再等幾天,等到陛下舉行田獵大典,我們就不愁沒有酒喝了。」士兵陪著笑說道。
幾天?難道你想要我的命不成?一個酒鬼的酒癮上來以後,只怕幾分鐘都等不得的。
「可是咱們總不能去搶吧!」士兵小聲說道。
搶?這可是你提醒我的!真是個好主意。
「可是咱們是兵啊!」士兵急了。
有人規定當兵不可以搶劫麼?
這簡直是歪理邪說了,有人規定當兵可以搶劫麼?
所以他決定去搶。憑他的身手,搶幾個酒錢應該不是問題。
他不會去搶酒,因為酒是用來喝的,不是用來搶的,搶來的酒喝起來總不是個滋味。只有錢才需要搶,搶來的錢買酒總是很好喝的。可他畢竟是一個軍官,去幹這麼高風險的事情,一旦敗露可不是好玩的。他雖然愛喝酒,卻也不是為了酒什麼都不顧。所以他決定合理合法的搶。
可是搶劫還能合理合法麼?戴維斯的答案是:能!
本來他是有錢喝酒的,一個再下級的軍官也是官,不可能連喝酒的錢都拿不出來。偏偏就是為了來王都洛林,他沒有錢了。
國王的田獵大典,各軍團都要派人參加的。而各軍團派出的人,顯然只有高級軍官。偏偏這個酒鬼,這個下級軍官也想湊湊熱鬧。因為熱鬧的地方總是有酒喝的,有酒喝的地方當然一定要去的。而且國王給的酒當然不會太差。
而要想得到這樣的機會就必須有高級軍官的推薦,所以他就用了自己一個月的餉金買來他能買到的最好的酒,找到了一個高級軍官。酒鬼總是能找到臭味相投的人。所以他來了。同時他也沒有錢了。
這是一輛豪華的馬車。能坐這種馬車的人一定不是普通人,至少也是一個有錢人。找這樣的人借一點酒錢,想必沒有什麼不妥。
街上人不多,所以馬車走的很快,馬車伕看上去也悠閒的很。洛林的治安很不錯,所以這個很悠閒的車伕絕不會想到在這樣一個好得一塌糊塗的天氣裡會有什麼意外。
意外偏偏還是發生了。
一個看上去醉的連路都走不動的人竟突然倒在了路中央,倒在了這輛馬車必經的正前方,而當這個悠閒的馬車伕發現的時候已經太遲了。
於是一輛豪華的,龐大的馬車生生從這個人的身上軋了過去。
馬車伕驚呆了。這樣一輛馬車就算是軋死一頭牛都不是問題。所以幾乎每個親眼見到的人都認為這個人完了。在王都軋死了人,儘管他的主人可以保證他沒有牢獄之災,他的這個職位是保不住的了。所以驚惶失措的馬車伕趕緊下車來看看情況。
偏偏這個人還有氣兒。不但有氣兒,簡直還生龍活虎,看到馬車伕從車上下來,竟然身子一挺跳了起來,一把抓住車伕的衣襟,大吼一聲「快點賠錢!」
他本來不必這麼著急的。他完全可以看裝作痛的不成樣子,然後再慢慢的轉到錢的問題上,一般來說,有錢人總是會破財消災的。可是當一個酒鬼的酒癮上來以後,除了喝酒,什麼都已經不再重要,所以他乾脆直接切入主題。
馬車伕懵了,有點兒不可置信的看著眼前這個嘴裡還冒著酒氣的人。這個人依舊怒氣沖沖,「你軋了我,當然要賠錢,還看什麼看?快點兒!」
這種搶錢的方式的確理直氣壯、合理合法,卻也有點驚世駭俗。
一個人被馬車生生從身上軋過去,不但一點兒事沒有,竟然還跳起來就要錢,這種事情如果不是親眼所見,有誰會相信?
這個馬車伕不但親眼所見,還親身經歷,真讓人說不出他是幸運還是不幸。
小葉從車廂裡探出頭來,很有興趣的看著這個要錢的人。他本來就是一個好奇的人,這麼好玩的人,這麼好玩的事,如果不親眼看看只怕會憋死。
馬車伕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了小葉,小葉微微一笑,道:「朋友如果想喝酒,車上多的是,如不嫌棄,不如上來喝一杯?」
一個這麼好看的少年,不要說女人,連男人都忍不住要多看兩眼的,這樣的人的提議總是很容易讓人接受,更關鍵的是有酒可喝。
所以戴維斯就上了車,他當然不會嫌棄,如果嫌棄才是見了鬼了。
車廂很大,大的就像一個房間,諾斯王國最有權力的人的公子當然應該是一個很會享受的人。所以裡面不但有桌有椅,更有一張床,床上甚至還有一個絕色的美女。
桌上有酒有杯,酒是好酒,杯是金盃。還有各種名貴的菜餚,有些甚至連戴維斯都叫不上名字。
酒鬼見到好酒就如同色狼見到美女。戴維斯只用鼻子一聞就知道這是至少放了十五年以上的月露醇。如果把諾斯出產的好酒來排一下序,月露醇至少能進前三名。他用來賄賂那位高級軍官的酒,就是月露醇,放了十年的月露醇。就那麼了兩瓶,就用了他整整一個月的餉金。而眼前卻足足有一壇。
所以戴維斯的口水立即就流了下來,立即說道:「小弟走路不小心,誤了公子的行程,該罰酒三杯。」然後就自己倒了滿滿三杯,一飲而盡。
他看上去明明比小葉要大,偏偏自稱小弟,明明是別人的車軋了他,他偏偏要說是自己走路不小心。看來,對一個酒鬼來說,誰有酒誰就有理。
小葉臉上不帶一絲表情,緩緩說道:「你既然知道誤了我的事,難道就想罰三杯酒了事麼?」
戴維斯呆住了,眼前這個人舉手投足都有一種凜然不可侵犯的氣勢,他搞不懂這個人究竟要幹什麼,他最害怕的就是沒有酒喝,其它的,就算天塌下來,他也會當被子蓋,所以只好說道:「那你想怎麼樣?」氣氛一下子緊張起來。
小葉輕輕一笑,他的笑容彷彿春日的驕陽,能融冰化雪,緊張的氣氛頓時一掃而空,道:「至少要罰三十杯才行!」
這個當然沒問題,不要說三十杯,三百杯都沒問題。戴維斯開懷大笑,連聲稱妙,能遇上這麼有趣的人,的確是一件令人開心的事。所以十杯酒以後,小葉就成了他無話不談的好朋友。酒鬼總是很容易交到朋友的。
談話的內容當然離不開酒和女人。
琳迪懶洋洋的躺在床上,看著眼前兩個已經喝的一塌糊塗的男人。她實在搞不懂那種液體有什麼好喝,她曾經因為好奇,偷偷的讓人拿來一杯,偷偷的嘗了嘗。結果還沒到喉嚨她就吐了出來,並且發誓以後再也不碰這種東西。偏偏眼前這兩個男人彷彿在喝世界上最好喝的東西。如果僅僅喝酒倒也沒什麼,偏偏他們不僅僅是喝,還要手舞足蹈,不但手舞足蹈,還要無話不談,兩個喝醉的酒鬼談論的東西當然離不開那些讓人耳紅面赤的東西,所以琳迪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只好躺在那裡苦笑。
小葉已經醉的人事不知,所以在回到府中的時候是被人抬出來的,嘴裡還說著胡話。薩瑟蘭皺了皺眉頭,沒說什麼,卻發現馬車上還有一個同樣人事不知的人,於是問道:「這個人是誰?」
車伕苦笑,只好說道:「這個人是少爺的朋友。」琳迪在一旁紅著臉沒說話,她還沒有從兩個人談話帶給她的震驚中回過神來。她這樣一個少女,有誰敢在她面前談論這種事?不要就談論,恐怕是想都不敢想的。
哦!首相大人好像有點明白了。既然是少爺的朋友,那麼一併抬到少爺房中去好了。所以小葉和戴維斯就被抬到了同一個房間,小葉的房間。房間只有一張床,所以兩個人也只好躺在同一張床上。
兩個醉得不省人事的男人躺在床上也沒什麼好看,偏偏兩個人還打著很囂張的鼾聲,此起彼伏,聲振八方。如果僅僅是打鼾倒也罷了,偏偏兩個人睡覺還都不老實,小葉的胳膊一伸壓在了戴維斯的臉上,戴維斯竟然一伸腿,把小葉直接從床上踹了下去,而小葉竟然一側身又睡著了……
所以薩瑟蘭也只有搖頭苦笑,對於醉鬼,除了苦笑還有什麼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