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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一章 鹽鐵 文 / 高月

    劉宴一怔,隨即搖了搖頭。、、

    「你還記得多年前在襄陽時你對我說過的話嗎?」李月微微一笑對劉宴說道。

    劉宴的眼睛頓時亮了起來,他不禁站起來說道:「殿下真的打算在江南實行鹽鐵專賣嗎?」

    李月鄭重的點了點頭。

    劉宴大喜,朝廷實行鹽鐵專賣是他多年的心願,但因涉及太多人的利益,朝廷始終沒有能夠實行,他也知道,李月一定是得到了李豫的許可,讓江南一地先做試驗,若成功,皇上必然會在全國推廣,突然想到此事事關重大,劉宴不由臉色凝重起來。

    「殿下,實行鹽鐵專賣不難,我們只要控制住江南產鹽地的源頭便可,但若只在江南一地實行,必然會造成全國各地方間的價格差,還有私鹽的衝擊,如何管住投機之人,才是關鍵,否則這個辦法早晚也會失敗。」

    李月也贊同的說道:「非常之法也必須有非常之手段,我可用嚴厲的法令來管束,使投機鹽利之人心存畏懼,讓他們得不嘗失,還有你鹽鐵監的職責便是監管,收稅等具體事宜可讓戶曹事來做,不僅是鹽,鐵、茶也是一樣,對一些非尋常人家用的上等精鐵和上等茶也要課以重稅。」

    「殿下,僅用嚴律來管也非長久,不妨採用一些務實的辦法,我有一個手下曾給我獻了一計,目前我們的鹽引僅用在最初的一步,若將一份鹽引再補充很多小的副卷,每一份都能細化到每一家售鹽之店,使用和鹽引同一號碼,店家再用同一號碼作成憑證給買鹽之百姓,若我們將來發現其中一個號碼的數量和實際鹽引數量不符,便可根據號碼查到問題的根源。」

    「可如果店家不給百姓憑證又如何是好?」

    「那自然要用一些鼓勵性的措施讓百姓交出這些憑證了,比如交出憑證可得一些賦稅上的實惠,百姓有好處,自然會踴躍。還有告發販賣私鹽的可給予重獎,多種手段齊下,雖然不能完全禁絕私鹽,但也控制住了十之八、九,鐵、茶也是一樣,可用同一辦法。」

    「我明白了,看來很有必要在戶曹事建立一個專門的司稅署,各州的稅吏皆歸其管轄,不再從屬於州縣,州縣無財政,自然由我金陵來下撥。」

    劉宴聞言大駭,急忙說道:「殿下,此事且慢,事關重大,須和各位大人仔細商量才行。」

    「我自然知道,這只是我的一個想法而已,劉大人巡視各地,另外還有什麼心得?」

    「我還有一個想法就是目前江南一地的商業不甚發達,遠遜於長安,且大多為零星商人,其實從商應比收田租賺錢,東賤西賣、北貴南買,完全可以大有發展,同時也可將各地之錢帶到江南,我官府再從中收稅,興商以養農,長此以往,江南富甲天下之日指日可待。只是現在商人的地位太低,很多大戶都不屑為之,這需要殿下慢慢施以引導,鼓勵大戶從商,再用律法規範,從商人的得利中收稅,豈又不是遠勝於盤剝那些升斗小民?」

    李月聞言一拍桌子振奮地說道:「好一個『以商養農』,金玉之言也!這個思路或許可以解決目前我最大的難題。」他興奮得站起來在房內走了幾圈,對外間的司筆侍從說道:「去!把蕭大人和韓大人請來。」

    待蕭、韓二人過來,李月又把劉宴之言向他們轉述了一遍,蕭隱聞言也興奮地說道:「我這幾日也在為殿下的『限田令』而發愁,殿下要求限制大戶的田地,我知道若是此令一發佈,必然會引起宣然大波,不說那些大戶,就是各地的官員擁有超過永業田者也居多,還有各種名目繁多的口分田、職分田和公廨田以及大量的黑田,公私難辨。但若不限他們的田,官府手上又無田給無地之人。所以最關鍵是要給這些大戶找一個出路,從商倒是一個好辦法,我們可以以前幾年免稅的辦法來抵他們上交的土地補償,同時也可讓他們發展壯大。再就是鹽鐵專賣宜早不宜遲,還有改為授二十畝丁田的法令也要盡早公佈。」

    江南的財政不足,早就讓蕭隱頭疼不已,如今知道有增收的良方,如何讓他不高興。

    李月又看了看一直沉默著的韓滉問道:「韓大人在想什麼?」

    「我在想任何法令的出發點一定是要公平,否則不滿的種子便會深種於人心,他日若變,這些種子便會積少成多、積弱至強,即而爆發。鹽鐵專賣我無異議,對百姓的影響不大,無非是從各大鹽、鐵商手中把應拿的一份要回來。但鼓勵大戶從商,我江南的小商人勢必會大量破產,他們怎麼辦?再有只奪大戶的田,那官吏多餘的田怎麼辦?若讓他們也從商,豈不是會令用權入市,更是不妥,若不管,又豈不是變成『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所以,我的意見是鹽鐵專賣先行,土地改革後做,不能一步到位,首先應清理官員的家產,授百姓以部分實地,讓大戶們無佃農可用,那時再動手推行限田令,這樣阻力就會小很多,至於財政不足,我想徐明謙該從高麗和大和國回來了。」

    這時蕭隱又補充說道:「剝奪地方財稅徵收權,必然會嚴重影響地方的利益,朝廷也會過問,不如也暫緩推行,待清理完各級地方官吏後,再和限田令一起強制推行,也不能全部拿走,可按一定比例分一點給地方。」

    李月聞言點了點頭說道:「二位都說得有理,限田令就暫緩推行,鹽鐵專賣令十日後發佈,由鹽鐵監負責草擬方案,可撥軍五百人充鹽鐵吏,相應律法由諮議參軍事擬定,同日頒布。」

    永泰元年一月,鹽鐵專賣令的頒布頓時轟動了江南乃至全國,與鹽鐵專賣令同時發佈的還有戶籍令(即分戶標準),對於大多數百姓來說,鹽鐵專賣令的影響並不大,但戶籍令卻涉及到了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令無數人家苦樂參半,戶籍令中已明言,將來的授田便以戶為標準。為了將來能夠多獲得田地,分家便成了很多人家最大的對策,這恰恰是戶籍令推出的初衷,如細則中第二條中明確規定:二十一歲成丁,每戶原則上擁有丁男不得超過二人,情況特殊可由州府批准,再報金陵戶曹事備案。

    戶籍令要求各地無論流民、本地民皆要重新統計建立戶引,重新明確了唐初以來建立的年齡標準,即:民始生為黃,4歲至15歲為小,男子16歲至20歲為中,21歲至59歲為丁,60歲以上為老,戶引每年一造計賬,三年一造戶籍。

    又規定男子年齡未到中者不得娶妻;未到丁者不得分家獨立成戶;僅獨子者不得分家;需贍養父母者可算一戶半;有子女需撫養的寡婦不嫁者可算一戶,無子女需撫養的寡婦和被休棄女子不嫁者可算半戶;無子從女者可算一戶半。一時間,永泰年之初,江南各地娶新婦者不斷,到官府分家者不斷,成為當時一大笑談。

    和戶籍令一起推出的還有勸學令和勸勳令,命各地童子達小後應當入學,每村至少應有一書塾,費用為各官府承擔,但不作強求,各地此項做得好者,官員可多得「一善」的考評。勸勳令主要是鼓勵大戶多做善事或捐糧以獲得授勳,白丁得授勳將來可和田畝掛鉤。

    和戶籍令及勸學令百姓的苦樂參半相比,鹽鐵專賣令卻更顯得多了一絲血腥,永泰元年二月,金陵水師查獲揚州私鹽船一百餘艘,殺私鹽販子二十四人;三月,有人告發餘杭縣丞販賣私鹽,金陵監察室和鹽鐵監同時介入,抄沒三戶人家,殺餘杭縣丞等七人。四月,越州查出十戶鹽店私自改鹽引副卷數量或進私鹽公賣,店主被杖擊五十棍,遊街示眾後入獄三年,一時間,私鹽販子紛紛退出江南十五州。而精鐵和上等茶葉等物更是因易於管理而無法逃稅。三月以後,隨著鹽鐵稅的陸續入庫,金陵府的財政開始逐月好轉。永泰元年一月,遠赴新羅、大和進行貿易的徐明謙率二百多艘商船抵達太倉,用唐錦、綾、茶、紙、筆、墨換回了大量的高麗青瓷、人參和大和的稻米以及無數白銀、黃金和銅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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