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番溝通,讓王蠢欣慰的是,他的努力並沒有白費,一年的時間,野蠻人已經掌握了一些簡單的漢語,雖然溝通還是困難,但是,比前幾次強了不知道多少倍,配合上手勢的話,要表達一些簡單的意思已經沒有絲毫的問題了。
很快王蠢就明白,就在他離開之後的半年時間,野蠻人一直都在研究弓箭,並且已經出現了實物,但是因為生產力的問題,弓箭還沒有來得及實踐普及,狼人大軍就來了,壓根就沒能派上用場,這也使得野蠻人沒有重視弓箭,把這事兒給忘記了。
王蠢只能不停的搖頭,他也不能怪野蠻人不努力,畢竟,這是一顆蠻荒的星球,要發明任何一樣東西都需要一個漫長的時間,要知道,地球上的人類的石器時代動輒一萬年起步,自己只是用漏洞百出的百度資料指導,野蠻人能夠在半年的時間就折騰出弓箭實物,已經是非常不錯的效率了。
其實,目前哪怕是有弓箭,憑兩千多個野蠻人的數量,也無法戰勝上萬的狼人和數萬被奴役的野蠻人……
……
看著野蠻人臉上那虔誠的目光,心情沉重的王蠢猛一咬銀牙,眼睛裡面露出一絲凶光。
為了的自己的「領地」,為了自己的「臣民」,王蠢感覺胸腔之中彷彿有熊熊烈火在燃燒一般,頭可斷血可流,君王責任不能丟!王蠢覺得,他既然已經準備開啟了野蠻人的智力,就有責任保護他們,何況,他的命,也是數百野蠻人犧牲自己的生命換來的。
王蠢決定,馴化那頭恐龍。
當然,王蠢可不覺得自己能夠打贏那頭重達數十噸的大恐龍,但是,他有秘密武器——辣椒水。
為了對付那頭大恐龍,王蠢刻意購買了幾瓶防狼噴霧,也就是大家俗稱的辣椒水。
只從有了上次與大恐龍近距離接觸之後,王蠢可沒少動腦筋,,他發現,自己只要催動靈氣,小心一點還是能夠靠近大恐龍的,但是,他也只是能夠對大恐龍的鼻子造成傷害,而且,還是大恐龍在受傷的情況之下。
王蠢絞盡腦汁才想出用辣椒水對付大恐龍的辦法。當王蠢想到到這個辦法之後,把《侏羅紀公園》的演員導演都深深鄙視了一遍,想想,如果主角去荒島的時候人手一瓶辣椒水,還用怕那些恐龍?
王蠢買的辣椒水有效距離達到了兩米,也就是說,王蠢只要靠近大恐龍兩米的距離,就可以噴辣椒水,哪怕是大恐龍只要沾上一點辣椒水,它就失去了戰鬥力。
為了驗證辣椒水的威力,王蠢可是專門研究過,看了很多與辣椒水有關的視屏,他有足夠的信心用辣椒水打敗大恐龍。
對於王蠢來說,用辣椒水再好不好了,既不會殺死大恐龍,又可以讓大恐龍畏懼害怕,如果真有效,他可以接連不停的馴服大恐龍,打造一支恐龍部隊為了征戰天下——如果這顆星球有天下的話。
有了一支恐龍部隊,加上野蠻人的協助,王蠢相信,什麼狼人在恐龍的利牙和大腿之下都會灰飛煙滅,要知道,大恐龍身上披著鱗甲,可是刀槍不入,狼人的長矛都不能傷害到它們。
與大恐龍的戰鬥指數比起來,狼人就是個渣!
王蠢彷彿看到一幕,他將騎著恐龍從刀刃峰上面衝鋒下去,一路勢如破竹,殺得狼人片甲不留,屍積如山……
……
目前,王蠢最大的問題是尋找到大恐龍的下落。
不過,當王蠢把恐龍樣子畫出來後,他就發現,他所擔心的問題根本不是問題,因為,在這半年的時間,無處可去的野蠻人為了滿足數千人的食物,把方圓數百里都偵察了一遍,而他們對恐龍的巢穴印象極為深刻,因為,他們在那裡損失了數十個同伴。
當王蠢看到野蠻人看到恐龍圖畫露出恐懼的目光之後,他就知道有戲了。
綜合一群去過恐龍巢穴的野蠻人所畫的數十幅地圖,王蠢確定了大恐龍生活的領域。
其實,大恐龍生活的地方很容易找,它們主要是居住在刀刃峰的附近,根據野蠻人的描敘,大恐龍會在氣溫最低的時候在刀刃峰上找個背風的地方曬太陽,而野蠻人所確定的恐龍巢穴,沿著刀刃峰往西走一百多公里就到了。
確定了大恐龍之後,王蠢兵分兩頭,自己去馴服大恐龍,讓二千多野蠻人這段時間傾盡全力製造弓箭。
從交流之中,王蠢已經知道,野蠻人已經掌握了弓箭的製造技術,主要是他們還沒有見識過弓箭在戰場上真正的威力,所以沒有引起他們的重視。
王蠢對馴服大恐龍並沒有絕對的把握,所以,弓箭就成了與狼人抗衡的終極武器,萬一馴服大恐龍失敗,王蠢就只能退而求其次,率領野蠻人用弓箭打游擊戰,時間可能長點,但勝利是肯定的。
用王蠢的話說就是,一切敵人都是紙老虎!
安排妥當之後,信心滿滿的王蠢便沿著刀刃峰朝西行走。上次,王蠢是沿著刀刃鋒向東遇到大恐龍,而這次是往西,顯然,大恐龍其實是在不停的遷徙。其實想想也容易理解,大恐龍的體型龐大,又是肉食動物,如果呆在一個地方根本就吃不飽,唯一的辦法就是不停的遷徙,或者是睡覺……
睡覺!
王蠢想到了一個問題,上次他發現大恐龍的時候,是開槍把大恐龍驚醒了,當時大恐龍在地底睡覺,難道,大恐龍也冬眠?或者說是吃飽了就藏起來睡很長的時間?
突然,王蠢有一種赫然開朗的感覺,他想到了一個更重要的問題,這冰冷的黑暗地帶生活著大量的動物,但是,平時壓
根就看不到它們,唯一的解釋就是,生活在黑暗世界的動物都是吃飽了就藏起來睡,餓了就出來尋找食物,這也正好能夠解釋黑暗世界的食草動物會偶爾跑到光明世界尋找食物了。
原因很簡單,對於食草動物來說,在光明世界吃飽後睡在漆黑的黑暗世界更安全,黑暗本身就是最好的掩體。
從大恐龍隨時都能夠醒來判斷,它們似乎並不是定期的冬眠,而是隨時都可以醒來,主要是根據肚子是否飢餓來控制睡眠時間的長短,如果遇到危險,它們也會第一時間醒來,就像當初大群驅鬼獸出現的時候,地底下一些小動物紛紛逃亡就是這個道理。
突然,王蠢想到了小黑。
難怪小黑每次都要帶大量的食物回到黑暗世界,恐怕是這廝懶惰成性,壓根就沒有獵食,吃飽了直接就藏在巢穴裡面大睡,然後等他的召喚醒來吃飽再睡,如此循環輪迴……
……
想通這些之後,王蠢有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
一直以來,王蠢都糾結這黑暗世界為什麼看不到動物,而現在,他總算是明白了過來。
與此同時,王蠢發現,這黑暗世界的動物都是潛伏高手,它們在睡眠的時候,他用神念都無法偵測到,顯然,它們都有著一些隱藏自己的技能,甚至於能夠完全屏蔽生機。
想想也能夠理解,這黑暗世界的食肉動物都非常兇猛,如果沒有幾把刷子,早就被它們吃光了。
想到腳底下的沙礫土層之中藏著不計其數各種各樣的動物,王蠢變得疑神疑鬼,生怕有猛獸突然竄出來暴起傷人……
……
近兩百公里路,縱然是王蠢這個修真者,徒步也要花一點時間。
沿途,王蠢嘗試著在地下發現一些野獸,但是,他的嘗試沒有任何意義,因為,這黑暗世界太廣袤了,無邊無際,地面都是沙礫或土層,偶爾會有一些不需要陽光的荊棘灌木生長其中,到處都差不多,根本就找不到蛛絲馬跡。
很快,王蠢就找到了問題所在。
黑暗世界的風沙非常大,除了不停的有寒風吹拂,隔一段時間就會有沙塵暴橫掃,如果動物打洞鑽進去睡覺,很快就能夠被風沙掩蓋,從外面看,壓根就看不出絲毫的痕跡。
造物者果然神奇!
王蠢只能感歎,他一路尋找,遇到可疑之處便檢查,除了發現一頭比老鼠略大的不明動物被他扒出來逃之夭夭,硬是再也沒有發現其它的動物,不過,王蠢碰上的尋找食物的動物還是不少,它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性,不停的奔跑,風馳電掣,絕不停留,往往你剛看到它們的身影,下一秒,它們已經消失在了黑暗之中。
王蠢看到過一次食肉動物,地球野豬大小,滿嘴鋒利的牙齒,王蠢發現它的時候,它正在撕扯一頭食草動物的屍體,當王蠢經過的時候,它只是低吼警告了一聲,便旁若無人的繼續吃肉,很顯然,它壓根就沒有把王蠢這個小不點放在心上。
很快,王蠢就總結出了動物在黑暗世界的生存法則。
食草動物隱藏要夠好,一定要夠快夠敏捷,不能在一個地方逗留太久,這是所有食草動物必須要遵循的法則,只要出現絲毫錯誤,就只有死亡一途。
食肉動物則就複雜很多,要嘛是靠獸多勢眾,就像那些小恐龍一般,雖然單個的戰鬥力不強,但猛在數量龐大,團結一心,悍不畏死,哪怕是大恐龍那種恐怖的存在也要退避三舍。
另外一種就是獨行俠似的驅鬼獸,它們在黑暗世界不是最強的,但是,卻是皮糙肉厚,捕獵它們屬於是殺敵一千自損八百,通常它們沒有什麼天敵,也能夠擁有自己的地盤,吃飽之後安安穩穩的睡覺,不用擔心敵人騷擾它們。
剩下的一種就是大恐龍這種頂尖級的狩獵者,因為它們龐大的食量,必須要不停的遷徙獲得更多的食物,這使得它們沒有固定的地盤,它們幾乎沒有天敵,除非是遇到小恐龍那種群居性動物。
當然,小恐龍一般也不會輕易招惹大恐龍,畢竟,大恐龍的殺傷力實在是太恐怖了,發狠之後,未知鹿死誰手,上次大恐龍與小恐龍火拚主要原因還是王蠢造成,大恐龍被王蠢招惹後惱羞成怒,不顧一切的追趕,結果搗毀了小恐龍的巢穴,引起了小恐龍的瘋狂攻擊……
……
對黑暗世界有了認識之後,王蠢覺得「大恐龍」這個名字有點不符,因為,地球的恐龍身上可沒有披上鱗甲。
考慮之後,王蠢決定為大恐龍更名為鎧甲龍。
很顯然,鎧甲龍比大恐龍這名字威風凜凜多了,有了這麼一個拉風的名字,騎在上面也倍有面子。
只從上次騎過鎧甲龍後,王蠢可謂是賊心不死,一直惦記著馴服鎧甲龍在這異世界當坐騎。
鎧甲龍如果知道它招惹了一個不該招惹的人類,恐怕會悔斷肝腸……
……